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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ay2410tw2006/03/15 01:14am 發表的內容:
因為.....我不是法律人  不懂太多實際操作面的....
也不知這樣理解是否有誤  有錯的  請法律人指點
(我只在補習班上過民法與法緒的課  上了n年)
在這邊  對於契約方面
...

嗯嗯
懂了
謝謝你有看到我這個小咖的提問
[吵架的停一停吧 那爛人又再要貓了...........................


所以我說會隨便說自己爸爸死掉的人
根本沒法教也沒有救
到底是誰還要相信他呀
這邊吵到論壇大混戰
那邊卻完全沒把切結書放在心上
想想那個壞人現在要貓的神情再看看這邊吵的不可開交
這不是大笑話嗎

下面引用由ladybugktt2006/03/15 00:55am 發表的內容:
(起立鼓掌)
懶得看完全文的人或是有看沒有懂的人 看Patricia這篇就夠了 清楚明瞭 讚!


你有在看喔
我已為我這個小咖
根本沒認注意說
好感動.....
下面引用由gylisa2006/03/15 00:59am 發表的內容:
哈!!!!還吵'大記八剛剛在另外一邊跟我要貓'''''''


愈來愈精采了
2.最好是本身又是認養人 ---到時候要提告也不用請雪小豆出面
------------------------------------------------------------------------------------
可是雪小豆不是說他是乙方嗎
我就是這裡看不懂
如果不用乙方出面
那是誰出面呀
 may2410tw    
我覺得懂法律真好
下面引用由小賢2006/03/15 00:45am 發表的內容:
那表示那些救出來的貓所需的費用,連我們捐給『彰化貓』的捐款也不拿去付嗎?
那要誰付?
既然是指明給『彰化貓』使用的
如果都沒用在彰化貓身上
放任他們自生自滅
而逕自被轉為其他用途
說真的
叫我怎麼欣然接受?

好像是說募款有用在那13隻貓身上
但並不知道後來貓愈來愈多吧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這13隻貓現在到底花了多少剩下多少
如果『彰化貓』還包括現在還沒法救的那幾隻
我想不管捐多少錢都是不夠的

好累
原本只是想關心一下
看有沒有幫的上忙的
看到這裡
我把我看懂的說一下
然後如果還是沒解決
我也不想再關心這件事了

一開始雪小豆發現壞人騙貓卻要不回自己的貓
但因為能體會pilicat1的心情所以陪他去要貓並且幫忙出了很多意見
pretty69看到還有那麼多受虐貓很難過所以想把所有的貓救出來
然後跟長靴貓申請幫忙
但因為貓咪太多了所以專案處理
然後再到論壇上請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所以到這裡都沒有負責人
只有愛貓受不了他們被虐的人

然後
雪小豆因為熱心出了很多意見
但因為已經不是去要他的貓
所以其實跟他已經沒關係了
救回來的貓也不是他的
所以
他沒有花專戶任何一毛錢
因為裡面沒有他的貓
再加上他已經快被這件事情煩死了
所以決定不再管
但是又跟壞人簽了切結書
說以後養貓要經過他的同意和監督

我想就是這裡讓我以為雪小豆是負責人吧

長靴貓救出貓咪之後
忙著照顧,找中途和送養的問題
所以照顧被救出來的貓這部分是長靴貓在做
雪小豆沒介入
而原本募款是為了那13隻貓
卻沒想到貓愈來愈多
大家的意見也愈來愈多

這時候
還是不知道這件事該由誰接手

可是
我記得我看到專戶並沒有不管的意思
不想管的是雪小豆
而且說真的他也那麼辛苦跑來跑去
想放手也是沒錯啦
但是
因為是他去簽切結書的
所以他是最直接的關係人
需要他授權給長靴貓好讓長靴貓有實權接手
但是這時候版上已經開始罵來罵去了
搞得好像這個人不付責任  那個人躲起來  另一個只出一張嘴
可是
卻沒有一個解決的辦法
大家還是互相傷害

以上是我好不容易搞懂得部分
不知道對不對
下面引用由icelady2006/03/15 00:14am 發表的內容:
今天雪小豆先生跟專戶意見上有不合
要賭氣 要撤手不管都是雙方的選擇
沒人可以說什麼
畢竟 貓不是專戶的 雪小豆先生是送養人 但貓還是沒找到
如果不管是送養人 (十五隻貓 至少還有數十位送養人吧)不想追究了
或是專戶覺得該做到某個程度就該停手 這都無可厚非
請有意見的人可以自己主動站出來 跟雪小豆先生或專戶聯絡
從新的那份協議書(或合約?)上直接把責任攬下來...

不是直接參與其中的人 別在旁邊講什麼了...
真的覺得處理得不好 請親自跳下去吧...

至於專戶跟雪小豆先生之間的問題
我想雙方都已經有所陳述
也不需要繼續在辯出個誰對誰錯....
就如同我還想再講一次....
就算真的辯出個對錯又怎樣?
一方要自殺謝罪嗎? 另一方就可以冤屈平反?
紀XX還是繼續買貓認養貓...

請大家停一停 請找出點"有意義"的建議 無論是對專戶還是雪小豆....
請大家想想可能慘遭毒手的貓貓.....
怎樣"制止"慘劇再發生...才是最重要的.....


對對對對對對對

下面引用由may2410tw2006/03/15 00:05am 發表的內容:
4.長靴貓的捐款  可能轉為其它貓咪救援  

但前提要得到  所有捐款人同意  不然有異議者就該退款

因為這已變得跟當初捐款名義不合

不能單憑專戶講  因為專戶也不能介入   所以就要挪為它用

反正就是一樣救傷貓....

名義不同  就必需取得原捐款人同意

這點我贊同
之前學校社團遇到類似的狀況也是這樣處理的
只是已經花掉的部分和剩下的部分要怎麼個退法
不知道要怎麼算

下面引用由may2410tw2006/03/15 00:05am 發表的內容:
4.長靴貓的捐款  可能轉為其它貓咪救援  

但前提要得到  所有捐款人同意  不然有異議者就該退款

因為這已變得跟當初捐款名義不合

不能單憑專戶講  因為專戶也不能介入   所以就要挪為它用

反正就是一樣救傷貓....

名義不同  就必需取得原捐款人同意

以表遵重與負責

這點我贊同
之前學校社團遇到類似的狀況也是這麼做
下面引用由may2410tw2006/03/14 11:49pm 發表的內容:
不好意思  我搞不太懂了

ㄚ大

你的發言是代表長靴貓專戶發言嗎  ?

還是說長靴貓專戶一致立場的發言人是誰  (不是發公告的meow 喵姐嗎 ?)  

希望專戶可以統一一個人發言表明專戶的立場好嗎 ?

不然看的眼花花的  專戶實際參與者與雪先生意見不同的有三四個都跑上來講話...

不知道誰講的才代表專戶的立場.........


現在就是說  專戶堅持雪先生拿出去的那份  專戶請"有牌律師"看過覺得僅是"可能有效"

所以自己私下覺得那份使不上力  

也不願意接受加添補簽的做法

一定要如喵姐前面所言  應喵姐所提條件

重訂一份就是了   這樣專戶才願意繼續幫忙

是嗎 ?

可是之前專戶只有一個人說話時
也是被攻擊說其他人怎麼都躲起來了
現在大家都出來說了
又說要一個代表出來講就好
怎麼這麼難呀

我就是看半天看不懂才又跳出來問問題
結果問了沒得到看的懂得答案
卻又看到一大堆人大吵架
好累喔
不想站在誰那邊
只想看到貓咪不再受苦
壞人受到懲罰
還是老話一句
會隨便說自己爸爸死掉的人
很難教也很難救
下面引用由blueoranger2006/03/14 11:13pm 發表的內容:
我想到這裡關注的  應該都是愛貓人士
此點應該沒必要懷疑
但是面對法律爭點  對極思考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大家似乎都有一點誤會
...

你真的太厲害了
我也是這麼想
可是就講不出來一樣的意思
反正很多事就是要謹慎啦
大雅路靠近天津路上
有一家動物醫院
我忘記名字了
他最近有在折扣
門口有拉特價價錢的紅布條
你可以去看一下
下面引用由minny2006/03/14 06:22pm 發表的內容:
您好
我想現在爭辯哪個做法比較好沒有用
不過我開始了解為什麼長靴貓跟雪小豆為什麼搞成這樣了
就是想法不同而已
...


我同意你的說法
少一點責備真的比較好
我也為我的措辭跟你道歉
下面引用由minny2006/03/14 05:39pm 發表的內容:
我覺得這是目前為止最可行的方法了
講的比我想講的要清楚一百倍
而且懂法律的網友也說這樣做是可行的
也不需要再麻煩雪小豆網友
...

我還是覺得
一個可以隨便說自己爸爸死掉的人
是很難救的
況且只是不定期的監督
談不上教育吧
他會有這些心態跟虐貓的舉動
絕對不是一時三刻有的
而是整個成長過程中價值觀早已扭曲了
如果要教育他
也要等他知錯了且受到教訓了再談
可是眼下他根本還不知錯
這時談教育根本沒用
還是要給他懲罰
就算他還是不知錯
至少會怕被懲罰吧
而且雪小豆說他不要再管了
那三年的觀察期間是由誰監督呢
還是由雪小豆監督嗎???
實在不懂他這樣放著不管是哪一國的理智
更不懂你在敬佩他哪一點???
我不是否認教育的力量
但切結書中
我看不到教育的力量呀???

曾經有一位幫我很多的中途朋友告誡我
想要救貓的心很好
最好把焦點放在 "貓" 上就好
因為
論壇有很多關於"人"之間的紛爭
不要插手比較好
這次的這件事
還有大家吵來吵去的情形
讓我不禁再次覺得這話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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