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may2410tw在 2006/03/15 00:05am 發表的內容: 4.長靴貓的捐款 可能轉為其它貓咪救援 但前提要得到 所有捐款人同意 不然有異議者就該退款 因為這已變得跟當初捐款名義不合 不能單憑專戶講 因為專戶也不能介入 所以就要挪為它用 反正就是一樣救傷貓.... 名義不同 就必需取得原捐款人同意 以表遵重與負責 個人以為 最末的 4.是比較負責的作法 也是專戶一定可以做到的部份
下面引用由雪小豆在 2006/03/15 00:54am 發表的內容: 是媒體不願意過來的.. 我不是說了. 這件事情失去報導的價值. 媒體跟本沒有一個是跟我聯絡跟我接觸的.... 曾小姐也是跟布丁媽連繫的 大家都要我出面去跟媒體來接洽... 我熱心. 所以 ok 阿. 如果你們要踢爆. 怎? ...
下面引用由雪小豆在 2006/03/15 00:59am 發表的內容: linew 我再說一次.. 因為他家住址是我花時間去找. 找到了. 我知道路 所以我帶屁力去討回他的兩隻貓 那去到現場發現情況這樣遭.. 大家覺得貓咪很可憐受到虐待 ...
下面引用由Patricia在 2006/03/15 00:53am 發表的內容: 好像是說募款有用在那13隻貓身上 但並不知道後來貓愈來愈多吧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這13隻貓現在到底花了多少剩下多少 如果『彰化貓』還包括現在還沒法救的那幾隻 ...
下面引用由gylisa在 2006/03/15 00:59am 發表的內容: 哈!!!!還吵'大記八剛剛在另外一邊跟我要貓'''''''
下面引用由ladybugktt在 2006/03/15 00:55am 發表的內容: (起立鼓掌) 懶得看完全文的人或是有看沒有懂的人 看Patricia這篇就夠了 清楚明瞭 讚!
下面引用由雪小豆在 2006/03/15 00:50am 發表的內容: 我告訴你.. 月芽兒... 我沒有要求專戶來付錢.. 更沒有發起捐款.. 當初我也只是因為知道路. 帶屁力去帶回他的大頭與財財 那因為發現慘狀.. 屁力打電話給布丁.. 請布丁媽找醫院. 找網友協助 ...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在 2006/03/15 00:58am 發表的內容: 從頭看到尾 每個發言關心此事的人 主要的目的跟訴求 ~ 都是希望這件案子的"根源"能得到完善的處理!!! 問題是在這邊爭辯誰是案主? 誰是送養人? 誰有多少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