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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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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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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ay2410tw在 2006/03/15 00:05am 發表的內容: 4.長靴貓的捐款 可能轉為其它貓咪救援 但前提要得到 所有捐款人同意 不然有異議者就該退款 因為這已變得跟當初捐款名義不合 不能單憑專戶講 因為專戶也不能介入 所以就要挪為它用 反正就是一樣救傷貓.... 名義不同 就必需取得原捐款人同意
這點我贊同 之前學校社團遇到類似的狀況也是這樣處理的 只是已經花掉的部分和剩下的部分要怎麼個退法 不知道要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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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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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tli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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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ay2410tw在 2006/03/14 11:49pm 發表的內容: 不好意思 我搞不太懂了 ㄚ大 你的發言是代表長靴貓專戶發言嗎 ? 還是說長靴貓專戶一致立場的發言人是誰 (不是發公告的meow 喵姐嗎 ?) 希望專戶可以統一一個人發言表明專戶的立場好嗎 ? 不然看的眼花花的 專戶實際參與者與雪先生意見不同的有三四個都跑上來講話... 不知道誰講的才代表專戶的立場.........
當專戶意見專一發公告當君子的時候只會被老人拿著 "當年勇"來砲轟阿.. 畢竟出力的不是她們.要擦屁股的不是老人. 之前的CASE處理狀況不代表現在.. 如果這些只負責吐口水的人們願意挺力相助.當然我也很樂意在背後當啦啦隊 還是誠如老人們只剩下當年勇可以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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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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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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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icelady在 2006/03/15 00:14am 發表的內容: 今天雪小豆先生跟專戶意見上有不合 要賭氣 要撤手不管都是雙方的選擇 沒人可以說什麼 畢竟 貓不是專戶的 雪小豆先生是送養人 但貓還是沒找到 如果不管是送養人 (十五隻貓 至少還有數十位送養人吧)不想追究了 或是專戶覺得該做到某個程度就該停手 這都無可厚非 請有意見的人可以自己主動站出來 跟雪小豆先生或專戶聯絡 從新的那份協議書(或合約?)上直接把責任攬下來... 不是直接參與其中的人 別在旁邊講什麼了... 真的覺得處理得不好 請親自跳下去吧... 至於專戶跟雪小豆先生之間的問題 我想雙方都已經有所陳述 也不需要繼續在辯出個誰對誰錯.... 就如同我還想再講一次.... 就算真的辯出個對錯又怎樣? 一方要自殺謝罪嗎? 另一方就可以冤屈平反? 紀XX還是繼續買貓認養貓... 請大家停一停 請找出點"有意義"的建議 無論是對專戶還是雪小豆.... 請大家想想可能慘遭毒手的貓貓..... 怎樣"制止"慘劇再發生...才是最重要的.....
對對對對對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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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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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i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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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那麼多.... 真的覺得像在霧裡看花.... 有貓友提供意見、辦法 怎麼結果卻變成: 1. 為什麼他不負責到底,要專戶接手? 2. 既然有人有能力,那不然你來接手好了....... 3. 良好的溝通才能解決問題。(那好好的講為什麼還會被忽略呢?) 我想再多的意見.... 仍然討論不出個結論, 變成大家各說各的, 最可憐的莫過於留在那裡的貓罷了! 真的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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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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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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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ay2410tw在 2006/03/15 00:10am 發表的內容: 天啊 為什麼要專戶管 ?? "因為專戶裡面有一個也是原認養人也有責任的人在啊也是當地的人-匹力在啊 探訪不是只有雪小豆一個人的責任"
我覺得你這樣說很沒道理耶 專戶也不是匹力一個人的 他犯了錯是他各人的事情 不該把整個專戶拖下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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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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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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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blueoranger在 2006/03/15 00:10am 發表的內容: 那要先看當事人有多少東西吧 兩手空空上法庭的人 大概也和你一樣的感覺
還沒去蒐集證據跟儘力尋找請求權基礎,就宣判當事人敗訴或是上法庭是律師的失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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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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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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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都已經救出來了不是嗎??剩下的是紀小弟自己所購買的貓,因此無法要求他交出吧(我想前面也講了很多了) 今天雪小豆所簽的切結書頂多算是和解書吧 以放棄他自己對於紀小弟的追訴權(他所送養的貓遭虐)作為籌碼來換取探望紀小弟有無繼續增加貓口的權利 所以講白一點,今天雪小豆所簽的契約有無生效、他要不要行使跟其他人又有何干?其他人有給他委託書讓他可以拿別人的追訴權去談判嗎?沒有的話,那別的送養人還是可以對他行使法律追訴權吧 所以說拿其他送養人的追訴權還是可以跟紀小弟進行談判吧,有必要一定要再從雪小豆的切協書去畫地自限嗎?目前的當事人應該不只雪小豆一位吧 也許這樣也提供了專戶介入的立場,不知大家覺得可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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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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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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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justfree在 2006/03/15 00:26am 發表的內容: 還沒去蒐集證據跟儘力尋找請求權基礎,就宣判當事人敗訴或是上法庭是律師的失職喔
那能否請有能力的律師出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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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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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or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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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justfree在 2006/03/15 00:26am 發表的內容: 還沒去蒐集證據跟儘力尋找請求權基礎,就宣判當事人敗訴或是上法庭是律師的失職喔
連分析都不會 搞不清楚狀況就想隨便去幫人打官司 被刮一頓才發現當事人不適格 比較可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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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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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2410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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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月芽兒在 2006/03/15 00:17am 發表的內容: 我想請問妳,專戶是屁力一個人的嗎? 他依開始就跟雪小豆表達他要簽約,只是因為雪小豆要去的那天,他剛好要上課,無法一起前往,所以,雪小豆先生說沒關係,他自己先去簽,再拿回來給屁力簽~~關於這部份,前面就有解釋過? ...
我不接受你對我的評論 我要不是關心這件事 不會從下午一直打字打到現在補完習快10點半還到公司上網到現在還沒走 我有認真的在看大家的回文..... 我會提出第二點的建議就是考慮到 專戶成員人很多 所以若是其中成員之一又是原認養人又是當地者又有參與其中救援活動者 願意接上這個"探訪"的工作 或許整件還可以進行 畢竟雪小豆(非專戶)已和專戶意見不合 "今天屁力要負責,也同意會負責,但是,請你搞清楚,專戶有九個成員,並不代表,屁力要負責,專戶就要負責~~" 那麼批力要負責 是否代表專戶要負責 這就是她跟專戶內部協調的問題 只是之前喵姐有講到 只要重簽專戶就會負責 這是否又是因為沒有專戶沒有統一發言 成員間彼此發言是否有一點點矛頓 成員們當然當可以發言 只要是論壇貓友都可以發言 但最後專戶發言人必需要統一發言 否則會末終一是 期待專戶討論後最終最終有個9個成員都認同的統一說法 我以上的第2僅是建議 專戶或批力或具有同資格的貓友當事人當然可以拒絕 最後同意icelady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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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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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or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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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justfree在 2006/03/15 00:28am 發表的內容: 貓都已經救出來了不是嗎??剩下的是紀小弟自己所購買的貓,因此無法要求他交出吧(我想前面也講了很多了) 今天雪小豆所簽的切結書頂多算是和解書吧 以放棄他自己對於紀小弟的追訴權(他所送養的貓遭虐)作為籌碼 ...
這些前面都講過了 爲什麼每次都要重複呀 我只想知道後續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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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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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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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justfree在 2006/03/15 00:28am 發表的內容: 貓都已經救出來了不是嗎??剩下的是紀小弟自己所購買的貓,因此無法要求他交出吧(我想前面也講了很多了) 今天雪小豆所簽的切結書頂多算是和解書吧 以放棄他自己對於紀小弟的追訴權(他所送養的貓遭虐)作為籌碼 ...
不可行!!!!!!!!!!!!!!!!!!!!!! 前面不是有人有說專戶只是提供金錢援助和協助募款 就因為當事人有專戶裡面的人就該把整個專戶拖下水嗎??? 那你們這些只光說 光看熱鬧的人 以及有能力的人怎麼不出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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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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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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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ay2410tw在 2006/03/15 00:31am 發表的內容: 我不接受你對我的評論 我要不是關心這件事 不會從下午一直打字打到現在補完習快10點半還到公司上網到現在還沒走 我有認真的在看大家的回文..... 我會提出第二點的建議就是考慮到 專戶成員人很多 所以若是其中? ...
雖然我很少發言 但 看了那麼多回複 之前我覺的may2410tw大大說的話都蠻有道理的 可是我覺的你後來的發言有失言論 專戶是專戶 至於專戶其中成員有涉入彰化貓的案子 那是他們個人 不代表整個專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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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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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小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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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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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0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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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芽兒妳真的是很片面且很惡意要抹黑我 單看我寄給大家的信可以證明什麼 那是往返討論結果的總結論.. 請不要這樣無知. 說我擋媒體 不了解請不要亂發言. 我並沒有擋媒體. 1. 三立新聞曾小姐要下來採訪.因為五號與布丁都要上班. 所以我應付. 2. 三立新聞曾小姐打電話去動物防疫所. 動物防疫所說已經去過了 3. 三立新聞曾小姐在悉知紀某人未滿十八歲.. 基於青少年保護條例. 不能播出臉孔.姓名. 也已經失去興趣 媒體可以炒作的焦點通通消失.. 1. 原本可以用動物防疫所接獲報案不管事的焦點. 失去 2. 要拍貓咪環境. 貓已經被帶出 拍不到貓 3. 紀某未滿 18 歲連名字都不能講. 所以曾小姐主動跟我聯繫. 他說. 既然動物防疫所已經去看查 那我們就不去採訪了.. 了解嗎.. 別不知道裝懂.. 別以為自己很懂數學邏輯 很多東西不是 A+B 就會等於 C 的 只因為我上班時間比較自由. 可以到處走. 就變成罪人承擔一切? 我也未免太雞婆. 嫌自己時間太多錢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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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4 11: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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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bugk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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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 現在就是大家都知道有這個爛人在 也知道該管束他 但沒有人願意跳出來接手 都在互踢皮球互怪對方就是了 嗯 我看懂了 也看完了 繼續吵吧 繼續吵那些貓們就能得救了對吧 真討厭 不管什麼事 不管出發點是什麼 只要是扯到人就會變這樣 我管他是雪小豆不對還是專戶不對 重點是後續呢? 我們這些不在前線的人 只能在後頭喊"燒" 只能捐款 前線的人起內訌 我們還能幫什麼?只能坐在電腦前為貓貓們難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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