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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著手及協助送養、救助&TNR的過程中有些深深的感觸

雖然我自己負責以及送養的貓咪們多半僅是些小問題(頂多是本來就少了一節腿或是感冒生病眼睛化膿等小毛病)

但是也接觸過很多重大傷病的案件,如癱瘓貓、燙傷貓、三腳貓、又老又病貓等等

老實說,每次從撿到經過送醫到醫生診斷的中間都會祈禱,拜託只是一些輕微的小毛病

除了是不希望貓咪受太多苦外,也是希望自己的能力尚足以幫助這個小傢伙

對在外流浪的貓來說,寄生蟲、感冒或小傷口都算是家常便飯,投藥再加上一些檢驗的幾千元費用都只能算是估計中的費用

然而一旦是需要開刀住院點滴等等的狀況,除了看著貓咪對抗病魔的不捨外,對於動輒上萬元的費用對人而言也是一種沉重的負擔

細數許多默默捐款給專戶的貓友,也都曾經因為遇過這樣的窘境而受到專戶及眾人的幫助

因此才會待自己有能力時捐出一點小心意盼望能幫助同樣處境的案件

相信大家也會期望集眾人之力成立的專戶能夠將錢幫助這樣的人與貓

從而提出問題只是希望專戶能夠看出缺失進而真正成為這些貓咪的救星

至於口誅筆伐的念頭,實在沒有

以上Orz

代為發信給諸位捐款人徵求意願當然沒問題

但是像前面說的,這只是烏漆媽黑專戶已經不願意處理這筆款項後的一個備用方案

如果貴專戶已經做了決定後才有考慮後續的必要

再說已經宣佈不再收款的民享專戶是否願意代為處理

我想這是需要貴專戶去努力的部份

另外一點題外話,如果讓貴專戶覺得我是來吵架的話實在抱歉

我以為經由討論讓規則能夠修正幫助到需要幫助的貓才是專戶之所以被放在救生板的理由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4&topic=359&show=0
FIV 貓愛滋(貓免疫不全症)
FeLV 貓白血病
FIP 貓傳染性腹膜炎
以上三種是貓的傳染病
至於PCR則是指檢驗方法(聚合酵素鏈鎖反應)

一般而言坊間醫院對於上述傳染病都採用kit來檢驗貓體內是否有產生抗體(貓自身所產生的保護)並且用其來判斷貓咪是否受到感染(帶原該病毒)

而另外一種檢驗的方式則是到教學醫院(如台大)或台灣基因公司作PCR的檢查,是觀察貓體內是否有該種病的抗原(病毒的蛋白質)是比較準確而直接的方式

就我自己的理解,有抗原不等於有抗體(病毒侵入後貓尚未產生抗體或是無法產生抗體)
有抗體不等於有抗原(可能因為施打疫苗產生抗體或曾感染而產生抗體但病毒已消失)

因為PCR的費用較一般kit檢驗為貴,過程也較為複雜,而FIV&FeLV的kit已有一定的準確度,所以一般人對於貓愛滋及白血病的檢驗大多在獸醫院檢查即可

另外我也贊成版主的看法,在多貓家庭中冠狀病毒的檢驗還是必要的
一般認為貓傳染性腹膜炎病毒是由貓腸內冠狀病毒突變而成
也就是只要是冠狀病毒陽性的貓都有傳染及發生FIP的可能
再說增加貓口後讓貓產生的緊迫感更可能成為發病的誘因
對於生命我還是認為不應該冒險

以上是自己的一些意見,若有錯誤還請指正Orz
下面引用由justfree2007/09/27 05:17am 發表的內容:
不過針對最後一句:小額補助的話 即使是在專戶沒認定出申請者本身是可以負擔的情況下發放的 也不算浪費了捐款人的愛心
其實問題是出在是不是審查的標準放寬一點而不是金額大小的問題

最簡單的判斷是把那句話裡的小額去掉:補助即使是在專戶沒認定出申請者本身是可以負擔的情況下發放的 也不算浪費了捐款人的愛心

再補充說明一點點

小額補助是否應該或可以被專戶補助的重點在於

對於認定申請者本身是否足以負擔的寬嚴而非金額的大小

若訂定範圍僅補助小額申請,但不加審查,既然小額申請容易自然較多人會拿來當作補貼的管道,未必能幫助到真正需要幫助者,反而有浪費貓友的愛心(錢沒花在刀口上)

若訂定範圍僅補助小額申請,但嚴加審查,確實能阻擋投機人士,但可能會犧牲部分有隱情的案件

最好是能訂定一個合理又寬鬆的標準,阻斷部分的投機者又不會忽略經濟匱乏的申請者

但這便與限於小額或不限小額沒有關係了

另外,老實說面對各種不同的具體個案,無法用規定訂出一個所謂的合理又寬鬆的標準範圍

這是執行面的問題,端看各專戶負責人在審查時的尺有多寬窄,考驗著各專戶負責人的智慧
下面引用由米米麻2007/09/26 11:20pm 發表的內容:
我想你可能沒有窮過
所以沒辦法體會連小額醫療都負擔不了的窘境

我最近看了一齣日片
無人知曉的夏日清晨
片中的小孩看著打長途電話的錢一塊一塊不見時的緊張的心情
和唯一可以求助的女孩開口借錢的時候
我有很大的感觸 因為我經歷過 雖然不是在那麼小的年紀

我想說的是 不是小錢就"每個人"都可以負擔 而大錢都沒辦法負擔

有些人會申請救助金的情況就像我之前說的
"撿到浪貓的人本身是可以負擔此筆醫療費用的 只是因為覺得金額太大捨不得支出
且覺得這貓本來就不是他的 所以才申請救助金"

我的意思是 小額補助的話 即使是在專戶沒認定出申請者本身是可以負擔的情況下發放的
也不算浪費了捐款人的愛心

有一點您說的沒有錯,我確實沒有經歷過連醫療費用都付不出來的窘境

不過針對最後一句:小額補助的話 即使是在專戶沒認定出申請者本身是可以負擔的情況下發放的 也不算浪費了捐款人的愛心
其實問題是出在是不是審查的標準放寬一點而不是金額大小的問題

最簡單的判斷是把那句話裡的小額去掉:補助即使是在專戶沒認定出申請者本身是可以負擔的情況下發放的 也不算浪費了捐款人的愛心

當然專戶不必帶著有色眼鏡去看每一個小額聲請者,但是沒有限制跟設定上限的差異點,並不在小額聲請而是巨額的聲請

另外,像前面您引用到的,縱使是專戶拒絕或專戶結束,小額求助者只需要得到少數與專戶意見不同的貓友捐助即可處理,既然已經公開上網求助了,自然會引起許多貓友的助益;

反之,巨額費用可能是比較難以籌措的部份

稍微陳清一下您對我前述的解讀

畢竟我們都非專戶成員,您對於我所說的建議中有何缺失,我會盡量去反省跟回應

希望讓建議盡量是對專戶對求助者有幫助的而非無的放矢
下面引用由米米麻2007/09/26 01:30pm 發表的內容:
所以從這裡看來
小額補助是不是比較好呢

我想把捐款是為貼補費用的意思是指"明明足以自行負擔卻來聲請專戶來補回自己的一些支出"

也就是把專戶當作回收成本的方式

如果是這樣的話小額醫療費或是巨額醫療費會符合前述"明明足以負擔"的情況

應該是小額費用吧

所以專戶不希望補助的對象應該是指明知是自己可以負擔的小額費用還要專戶來幫忙補貼一半的費用

至於第二段的敘述其實看不出有對於金額不同的區別

求助者若有其他管道來設法籌措巨額的費用,那小額費用更不用說

會讓貓友們認為有醫療費用,貓被救助就是好事,巨額若是如此,小額費用亦然

所以似乎看不出小額補助會比較適當的地方

這是我的分析,不知是否有錯誤的地方?
下面引用由米米麻2007/09/26 11:39am 發表的內容:
哈哈
你這該不會針對我另一篇說 我絕對不送貓給家�有喜歡玩貓的二年級以下小孩的家庭 的吧

我沒有看過那一篇(應該是舉例的巧合)
不過有機會的話我會去看一下的

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是專戶的目的

但畢竟專戶只是從旁協助的角色而非當事人

所以才需要訂定符合實際需要的規定以及審核用客觀的標準來讓基金能發揮最大的運用

這點我的想法亦同
下面引用由板橋的貓2007/09/15 01:23am 發表的內容:
民享專戶 經過評估之後,
要對 fanyhan 及小橘貓 表示遺憾,
對於這件求助案,
民享專戶 將不會進行醫療補助。
並非是特別針對 fanyhan ,
而是日後只要經 烏漆媽黑專戶 受理後,
求助者再轉向 民享 提出來的申請,
民享專戶 都不會考慮進行補助,
避免兩個專戶因行事觀念不同而造成摩擦誤解。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0&topic=4262&start=15&show=
關於這一點個人有一點小小的建議

是否在貴專戶的規則中訂定比較明確的標準

畢竟,如果是擔心,求助人兩手拿的話

是否僅將拒絕補助的標準訂在已申請屋漆媽黑專戶並獲得補助或是尚未被拒絕者

已經被該專戶拒絕者應沒有雙重補助的問題

如有貓友所說,不應該因為僅因行事作風的不同而斷了貓生存的機會

民享專戶有自己的規則,符合規定就補助是大家所信賴的

當然規定如果需要修正改進或補充的地方才能讓規則更完善

所以建議將這個條件訂入民享專戶首頁的規定中

為了避免雙重補助而不受理"已申請"到屋漆媽黑專戶補助或"正在申請"的案例

或許可以減少很多新手們因為求助順序的不了解所受到不當限制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
下面引用由米米麻2007/09/26 00:01am 發表的內容:
本來我也覺得大額的醫療才是比較急難的
但是當我看到申請專戶救助金的案例時

我想到有些情況會不會是

撿到浪貓的人本身是可以負擔此筆醫療費用時 只是因為覺得金額太大捨不得支出
況且覺得這貓本來就不是他的 所以才申請救助金

而有些常常在撿貓救貓的 也許一隻貓咪只是幾百元的補助對他來說是都是很珍貴的 或者他本來就經濟拮据

那麼何者急難

也許只能補助三千 那醫療費大的這隻貓因此會有很多人打退堂鼓就不救了 即使自己負擔的起 或有物資可以發起義賣也嫌麻煩而不做 而冷眼放棄 而讓這隻貓少了個活命的機會

難道大家的愛心是該交給有這樣子想法的人去幫忙救這隻貓的嗎

也許只補助三千對一些本來就經濟拮据或常撿貓的中途來說根本不夠

但是兩個專戶當現有的急難救助金用完就沒了 那麼將來又該怎麼辦

也許大家都可以再思考.....


關於這點,我會認為@@
1.當專戶未設下限的時候,對於合乎規定的小額補助自然應該一視同仁(例如小二的學生撿到病貓之類),應不至於產生補大不補小的情況

2.縱使所有專戶都結束了,論壇上仍有開放義賣,而且在經驗上有許多愛心貓友看到可憐的案例時也會私下捐助1~2千元來幫助貓咪
 與其擔心將來因為無專戶的小額補助,我想需要大額的醫療費用時會是比較需要調適的問題

當然這也是能夠未雨綢繆來討論及思考的

一點意見的交換,希望對於問題的討論有所幫助
下面引用由air772007/09/25 11:40pm 發表的內容:
讚!!!
你是個大人物!!!
嘴裡說說就可以使2專戶要照你的方式行事
監督,,,這句也很漂亮!!!


1專戶是早先下了規定
依規定行事
規定有不理想之處
因此貓咪的醫療將會受影響
生命堪慮

另一專戶是被弄到不爽
不爽可以不給人申請不需要捐款人同意
可憐是貓咪!!!

專戶成立不是就是給有需要又符合條件的申請?
沒有烏漆媽黑專戶才能申請?
烏漆媽黑補助3千完後醫療費金額還是很大還是不能再與民亨申請?
如果烏漆媽黑沒推薦,是當事人自行另與民亨申請時民亨會接受還是拒絕?

個人就事論事
針對貓咪的立場題出疑問
不加入問題外或當事人外的筆戰
不相闗之人不需費時費力為他人辯護


我想閣下誤會了

老實說從第二頁開始看應該可以知道本人只是口頭建議專戶重視補助上限所生的問題

我想air77也無須太生氣

提供意見&建議本來只是希望是否能幫助制度更完善,未必會被接納

本來只有希望專戶發現規則是否有不當須改進(目前的討論中我是認為還是有其必要)的唯一方案

到後來為什麼變成得想這筆錢怎麼運用我實在也不是很清楚

有點像是指出王牌投手的投球姿勢有點手肘偏高的問題,殊不料王牌手套一丟說"不然你自己來投",與其讓手套交給一個臂力不足以投到本壘板的人,不如轉交另一位投手使用來的好
(也許是溝通上的默契不足而有所誤會)

發現問題提供建議跟勝任執行是兩回事

但兩倍的金額可以幫助貓咪確實是很令人振奮的消息,為了避免自己搞砸才想出這個方案免去一些將來可能發生的問題,然而這非原來的方案而只是隨著討論的過程所不得不提出的可能備用方案

還是希望專戶能重視第一個單純簡便的方案

若提出的意見有侵犯到任何人的地方還請指出跟見諒Orz

不過如前所述,如果討論不能帶來改善或是得到官方的回應會變的不具意義

是否繼續討論或是看完後自有定見跟省思,則是見仁見智了

P.S.關於您最後提到的問題我是覺得"既然分工不行不如就合併讓申請者省事"
備用方案也許還真有些優點


下面引用由gsxr400rx2007/09/22 09:56pm 發表的內容:
哇哈哈~ 擔心ㄏㄡ~ 擔心就來幫個忙吧
不然再開個利多的條件:
如果justfree願意全權承擔起烏漆媽黑專戶目前魔魔負責的職責
魔魔個人再捐出同樣的金額
11646馬上就變成23292
可以讓小橘貓再無憂的多試幾位醫生的建議
魔魔也可以省得長跑醫院.上網寫文章的時間,省下時間和油錢可以多賺點錢
justfree可以實現自己的理想
一舉數得 如何? 如何?  

我想魔魔是說笑了

畢竟這筆錢還是屬於公益性質的基金,怎麼能由我們兩個私相授受呢

承蒙魔魔看的起,雖然因為我個人的時間跟體力無法像專戶負責人如此的拼命

但魔魔如此為流浪貓付出的心意實在令人感動

不如可以參考在下的一點小建議,算是讓我盡一點心力

關於專戶的款項如果魔魔已無心管理

不如拜託民享專戶是否可以代為處理,反正這筆錢本來即出於前長靴貓專戶,另一方面又可讓專戶的補助單一化(當然這點必須要民享專戶願意幫忙扛下重擔才行)

當然必須發文徵詢當初同意捐款於貴專戶的貓友是否同意此一決定(如果貴專戶無暇分身,這點我願意代勞)

另外,我也願意代為監督這筆款項的運用以示負責

至於魔魔的心意,因為看到屋漆媽黑收容所近期常有飼料(包含處方飼料)以及妙鮮包缺乏的問題

因此我個人建議是否可以將這筆善心捐款用來購買足夠的飼料以及妙鮮包,讓園內的小朋友能夠自給自足好長一段時間,同時也可避免觸及公益勸募條例等相關的法律問題

以上一點小小的想法提供給貴專戶以及諸位貓友們參考Orz
下面引用由花斑比2007/08/20 10:23am 發表的內容:
小貓現在大小便仍然是我最傷腦筋的問題!!
我準備一盤貓砂盆讓他使用~~一方面可以保持乾燥
一方面便出來的味道比較不臭~可是她似乎不了解貓砂的用途~~
有些便便會ㄜ在貓砂裡~~有些就ㄜ在外面!!
...

請問小貓會自己小便嗎?

由於是小貓骨骼還在發育所以醫生沒介入治療這點是指脊椎的裂痕嗎@@?

關於神經受損以及復健的部份我個人是認為小貓年紀還小,恢復的機會也比較高

也許可以參考論壇上很多相關的方法,提出與醫生做討論後盡快嘗試會比較好
(每個案件的狀況都不同,所以也不會有一定有效的方法,嘗試前先詢問信賴的獸醫才不會造成反效果)

關於延緩肌肉萎縮的方法,我是覺得每天持續地肌肉按摩會比泡熱水有效

癱瘓貓常常會拖著後腳爬行容易因脊椎姿勢不正確而造成傷害

建議是平常盡量幫助他維持一般貓咪的趴姿讓脊椎跟後腳維持正常的姿勢避免二度傷害

以上一點意見供參考
我也覺得送養比較好

畢竟寄養的話你對貓還是有責任在

不但是經常性的貓沙&飼料支出外

還有很多可能的醫療費用、用品費用以及其他雜七雜八等等的費用

這已經不是保證金應該多少才合理所能評估的範圍

況且籠統的一兩年似乎是因為您對回來的時間也不確定

為了貓好還是建議將貓結紮以後送給比較穩定家庭繼續飼養

等到出國前在請託別人繼續代為送養會比較好
[這篇文章最後由justfree在 2007/09/24 09:30pm 編輯]

我沒有太多大道理跟案例要講

要救還是要放棄我也不知道何者比較好

只是提醒當事人:當沒有人可以當小咪的中途或是中途的期限已到而貓依舊沒有送出去的話該怎麼辦?
(也許這只是不確定的未來所會發生的千百種可能之一)

當然如果那時你決定花錢住在醫院裡繼續送或甚至是安樂他都沒什麼不妥的

畢竟是你承擔了這隻小貓的未來

你所種的因就是由你與小咪共同來受他的果,無論是善果還是惡果

由於這樣的問題之前遇過幾次

希望提醒一下,希望你能想的更多更遠,做的決定也比較不會有遺憾

一點意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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