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多麻在 2009/09/07 03:55pm 發表的內容: 一大早就看到這新聞 就知道記者又不實報導 很唾棄不誠實的人 就告"妨害名譽"這條因該是可以成立的 ...
下面引用由雅在 2009/09/07 10:59am 發表的內容: 好阿好阿 基本上那記者大概也準備要被告吧 不實報導該怎麼告咧?
下面引用由雪紋在 2009/09/07 04:06pm 發表的內容: 而且雅的回復也有提到,他還有說可以捐給指定的動物保護團體... 並不是她自己要的錢.... 而且以雅撈貓的速度....我想就算真的收下那十萬也沒多久就全燒給貓咪們了吧= = 賠多少錢記得之前貓論爭論過很多次,因為1 ...
下面引用由多麻在 2009/09/07 03:55pm 發表的內容: 而且記者用詞還說:兩個貓走失判賠十萬會不會太誇張了 請問是誇張到哪裡?你媽你爸走失了,10萬是哪裡誇張了?? ...
下面引用由多麻在 2009/09/07 03:55pm 發表的內容: 一大早就看到這新聞 就知道記者又不實報導 很唾棄不誠實的人 就告"妨害名譽"這條因該是可以成立的 而且記者用詞還說:兩個貓走失判賠十萬會不會太誇張了 請問是誇張到哪裡? 你媽你爸走失了,10萬是哪裡誇張了?? 這種人就該告到底拉!!!!! 10萬是哪裡多?助學貸款隨便加一加都比10萬多 這種人一定要給他教訓!!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09/09/07 05:06pm 發表的內容: 哪會誇張 上次那隻被關在車子悶死的狗就是狗ㄚ 如果是馬小九早就破窗請一推義消獲消防隊來救了 今天也是兩隻像在外流浪的貓嘛~ ...
下面引用由eddymlh在 2009/09/07 10:07am 發表的內容: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50301277+112009090700075,00.html 愛貓的十八歲楊姓女孩,兩年前向桃園動物保護協會志工劉雅甄,透露收養流浪貓的意願,但因認? ...
下面引用由csf在 2009/09/07 02:08pm 發表的內容: 雅小姐,我可以了解你對那兩隻貓的不捨。不過你們所打的契約,從一旁えA若領養人不敷扶養,可將健康的小貓帶回,並憑領養過程中花費的發票,領取 10% 的補助。(或以領養幾年為單位,一年補助1000元之類的)。如果 ...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在 2009/09/07 05:15pm 發表的內容: 旺旺流浪動物協會總幹事何淦銘表示,程女因兩貓走失就要賠十萬元,實在「匪夷所思」。他說,該協會從未要求認養人簽定類似契約。如果不慎走失,認養人可透過張貼海報,或者當初植入的晶片等各種方式尋找,用罰錢 ...
下面引用由shan0603在 2009/09/07 05:18pm 發表的內容:p.s.這版的訪客超多的耶!是伺服器有問題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