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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照片要等等啊~ 它現在躺在箱子裡~

裝是沒問題,但是拆掉後怎麼擺,才能完美的塞進箱子
裡就真的是很考驗人的智慧了...
好說~好說~ 裝了新款的,我是真的不會想再回去找舊款的...

但是不換濾心這事,我還是很懷疑的...那髒了就刷乾淨就好
了嗎?
都是這篇害的啦... 我不管...

昨天看到 Petsmart 上架了,一臺含稅 $115, 小臺的
Elite, 就忍不住敗了一臺回家了...

組裝好累噢~~~ 好像在裝模型一樣~ 不過,比先前的
Littermaid多20多美金,多了負離子(沒有風扇的),
時鐘,夜間休工的功能, 耙子的設計超棒!!! 推動器
一個齒輪配兩根輪軸,直線前進後退不轉彎,耙子固定
在推動器上,自配一對輪軸,沿殼子周邊設計好的曲線,
於推動器行動中上下移動,耙子的鐵條蠻粗的,又很容易
拿起拆掉清洗.

最後,機殼上還有4個深深的洞,可裝屋頂(要另外買)...

光外觀和價錢...我就變心了...以後只想要 Littermaid Elite,
而不要普通 Littermaid 了~

P.S. PetCo 賣 $199,真是瘋了!
我家都用細沙~

挖不太動有可能是沙不對,也有可能是貓口太多,
隔的時間太長,沙放太多等等因素吧...
不用換的濾心? 有這樣的事?

我覺得那是結合小溪和日本的半球飲水機,各家優點都拿一點來吧~
貓咪愛用嗎?
我強烈支持 threebabies 三寶媽的建議,雖然現在已太遲了...

一樣是要火化,全屍送進去也是骨灰出來,打開的屍體送進去也是
骨灰出來,實際上並不會有差別. 有差別的只是心中對小橘會不會
有虧欠而已.

好了,現在是不對小橘有死後不留全屍的虧欠. 萬一,在有經手彰化
貓事件的其它貓貓,在不同中途之家發病了呢? 擴散到更多不是彰化
貓事件的貓貓以外的貓呢? 到時候,會不會有更大更承受不起的虧
欠呢? 不是想指責誰誰誰什麼事,只是希望有時看事情能看遠一點,
才不會後來再說早知道而後悔莫及.

雖然猜測其它貓在紀家那樣的環境,中FIP獎的機率非常的大,潛伏
期有時也有一陣子... 但真心希望只有小橘,而其它彰化事件相關
的貓都不要有 FIP 才好...

(萬一有,就算只是疑似,不是我要烏鴨嘴,萬一走了還是要解剖認
明病因才是.)

(一旦認明,其它接手中途才能早早預防,送養時也能瞄準家中沒貓
的人士,同時送貓時亦能告之認養人此事,提醒認養人不去認養或買
其它貓.)

莎莎妳沒事隱藏逼人家好奇回文啊...

我覺得每個人講的都有道理.

專戶募款為的是救那13貓,而募來的錢的確有拿來救治他們.

開頭專戶成員們的確是有要告紀男的想法,只是為了後來大家
有人改變主意了,有人裝作沒看見了,變成不是送貓的人,也就
是其它專戶成員覺得有必需他們出頭去告紀男的壓力.事實上,
我相信堂主莎莎都是針對一些問題提出解答,並不是真的要逼專
戶去告;而要告也該是能當當事人的人去告才成,偏偏這幾人都
不肯,於是乎就急壞了貓貓.其他人也是看了乾著急.

真的是事已至此,對於紀男,目前似乎是有能力對付他的人不肯,
沒能力卻想教訓他的人一狗票. 要我是他,一定是坐在電腦前爽
到會心臟病發...唉~ 偏偏又不能強迫別人(不是其他專戶成員噢)
的自由意願...眼下也只能求先顧好那13隻貓再說了...

至於將來...關於紀男,關於當事人... 就看大家的記憶誰比較好
了... 很多雙眼睛在看著呢...

對於私下在別處互相挖苦對方的人們,今天挖苦的爽,卻不知給旁觀
不跟著挖苦的人看,旁觀者不知是作何感想噢...

我只想說,人性真醜惡!!!  好在在救貓時,能看到很多很好的人性! 唉~
過一陣子後,帶個手套輕輕的摸摸他頭吧~
摸頭的做法2周後,嘗試摸一摸慢慢就左右
手一上一下,抱起來,揣在懷裡.有時候,凶
貓一旦被緊緊抱住,柔弱的個性就會禁不住
的跑出來噢~
在害怕責任問題嗎? 噗~ 娶了她,就要照顧她一輩子啊~
而且養貓是不能離婚的呀~ 離了貓貓是很可憐的噢...

想清楚自己的未來容許,自己肯負起碼10-20年的責任,
也有能力靠自己不靠家人父母來養貓,很多知識都學起
來了,機絲頭都備妥了,真的想要就去行動吧~
看了半天,得到一個結論:

其實對於開版版主口中那種,電話一打來,只要是免費就好的
認養人,不管是堂主,貓貓,阿明,YunaYuna,VFPT*,或其它的任
何發言人,都是討厭這種人的.



只是為何又會變成後面的爭辯呢?

只能說是立場不同,所處環境不同. 一邊是看過太多被惡質繁
殖場虐待過的貓的人們,因為看的多了,心很不忍,一見繁殖`牟
利就不想再容忍.另一邊則是看著她那邊的優良貓舍,覺得自己
是言所欲言.

站在堂主等人的立場是,馬的,臺灣的浪貓已經那麼多了,臺灣
的貓咪繁殖場十個中有9.9個虐貓,隨便臺灣人動不動一有名種
貓就想配對生小貓了...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YunaYuna還在講
那樣的話,那想繁殖的人個個都拿YunaYuna的話來說服自己,說
服他人,那還得了! 還有,她怎麼會認為我們就是覺得愛心認養
就一定是免費呢?

站在 YunaYuna 和VFPT*等人的立場是,拜託噢,我是知道臺灣的
文化水準,貓咪繁殖實際狀況是怎樣(但可能沒像堂主等人看的那
麼多,看的那麼心碎... : P),但是也不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吧!?
實際上,國外很多優良的繁殖場又不是那樣,我覺得只要扯到繁殖,
就好像有原罪一樣,不公平啦!我一定要幫好的繁殖場講講話才行!
而且買賣本來就無罪...切~

其實呢,雙貓夫人點的好.如果彼此都能站在對方的立場想一下,或
許激辯能變為溫和些的討論......

想想,就光免費一詞,很多人的定義就很不一樣了內:

1. 小白: 免費就是free,就是兩手空空去抱貓,要我出半毛錢,
        管你是打針哇勾叟,就不是免費的了!

2. 很多中途人士: 免費是貓本身不收錢的,我綿收的是保證結紮的保
                證金,或是吃藥打針的小額貼補.領養貓的本身是免
                費的.更何況貓本身要收錢是送不出去的,妳沒送過,
                知不知道中途的心酸啊?

3. 國外人士(噗): 我好像看到送貓要收錢的,就會被罵.什麼打針補貼,
                對於領養人來說,收錢就是收錢,誰有辦法分的那麼清?
                更何況買賣有錯嗎? 人家收容所請的助手和醫生都該
                做義工嗎?

明明 2 and 3 是很度爛 1 的,變成 2 跟 3 爭辯好久...

最後是 1 笑說,肖A! 真有時間~ 要收錢老子就不要了~你們慢慢吵,
我去別的地方再找找,一定就是會有真正free的地方...

想想,人性真悲哀... 唉~
下面引用由clareh2006/02/24 04:26am 發表的內容:
訴的~可能太貴,庫存過多吧
http://www.petco.com/Shop/AnimalHome.aspx?PC=cathome&Nav=102&N=23
喜歡那個蓋子嗎?快去買~
喜歡那個新Littermaid嗎?快去買~
...


Petmate 那臺特價$159偶爾就有看過,但是我就是嫌它配件太多,
打死都不想買(無底深淵啊)~

新的Littermaid 我等店家有了再來研究看看價錢...

P.S. 普通的 Littermaid (不是Mega size)可以郵寄臺灣噢~
    海運的運費(最近漲價了)大約是美金$34上下. 噗~
PETCO 打6折,有這樣的事? 噗~

新的Littermaid 好誘人噢~ 我還沒在店裡見過呢...
可惜的是沒有 Petmate 美美的蓋子啊~
下面引用由eoo3eoo32006/02/17 03:10am 發表的內容:
像是有人的想法一開始有若干偏差時
就先應該與其溝通較正確的觀念
而不是先臭罵一頓
看到激動的言詞出現
也助其導向詳和
這樣子, 不就可能減少了一些未來的虐貓者....


你說的這一點,應用到一些其它的養貓新鮮人而言,我完完全全的
讚成你! 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

看到一些新人被罵的很慘的時候,多數時我是會覺得罵人的人是這
種情況看多了,不耐煩,懶的先講先教就罵.這的確是沒站在對方的
立場不會了解的. 但針對一些上來PO(小於6個月)自家生的小貓照
片(搞不好是趁機廣告好賣錢),或上來為貓徵男女友的,完全不看版
規的人,我是覺得就不用太客氣了.別跟我說版規在哪啊?不知道?
在剛註冊的時候,誰不經過被逼看版規那關就能申請帳號成功的.

下面引用由eoo3eoo32006/02/17 03:10am 發表的內容:
看看虐貓者以前所發的信, 若他們不曾愛貓, 又必花那麼時間在貓上
又有那麼多次數的發言; 更或許, 他們也激動的罵過世間的壞人
但為何卻會犯下這不可原諒的錯誤呢

他們犯錯了, 不可原諒, 但重要的是搞清楚, 為何會發生, 及避免會再發生不是嗎....


要避免如何不再發生,依照他們事後的處理方式和態度而言,最好
的方法就是廣加宣傳,別再讓無辜的小貓落在他們手裡.
再加一點...

我支持貓貓跟醫生將他們告上法庭:

1. 救當下的小貓的生命.

2. 防未來有小貓不幸去到他們家而受苦受難.

3. 他們事後的行為,相信不是往天堂的方向的人會做的行為.
  有錯當認,有罪當罰,若是可救之人,反倒是能帶給他們從往
  地獄的路回頭,重往天堂邁進的機會.

不知eoo3eoo3同學是否也能這麼覺得呢?
下面引用由eoo3eoo32006/02/16 04:16pm 發表的內容:
剛又讀到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2&topic=8830&show=0
虐貓事件最原始的文章, 由照片看來, 貓貓應是有人在盛怒下猛踹了一腳,
我小時候一隻很疼的北京狗, 就是不知道被哪個人 踹了一下,  ...


很多事情,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

這篇文章已經過去許久,但偶爾有被回文拉上來的.
但兄台的見接,雖然可見您的肚量,然以同理,我們可
以給半年前仁愛醫院那位人球小妹妹的爸爸多一點
包容嗎?

講包容是美德,若然被包容的人,沒觸犯法條,包容後
能改過向善,那麼包容是有價值的. 但是虐待動物是
觸犯,違反動物保護法的;他們事後的態度也不見任何
的悔改,反而不是大放厥辭,或又避不見面.

法治是建立在人人的知法守法.然若人人包容犯罪人,
被包容者知法犯法,那麼要法律何用?臺灣的社會,法
治觀念重不重,社會治安好不好,大家心中都知道.

出手太重造成貓咪受傷,就算是一時的情急,沒控制好,
若能帶去就醫,心中會害怕警惕,不會再犯,那這種人還
有包容的空間. 若是一犯再犯,也不帶傷貓就醫,被發
現了反倒亂推亂賴,怪小貓自己跑出去(是真的嗎?),還
避不見面,硬霸傷貓,無顧小生命之垂危.請問我們為什
麼要包容這種人呢? 包容之後又能有什麼好結果呢?

我贊同您修行的態度,包容的雅量;但卻無法認同您包容
的時機,以及想包容的對象.

言語冒犯,很抱歉.也或許在您的跳著看當中,漏看了一
些故事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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