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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到救生板..會比較多人看到
這邊是送養版..文章很快就流掉了
推上去
推上來
不知道可愛的Mini找到幸福了嗎.....
哇!
可愛的阿麥有新爸爸了, 真棒
希望6小貓也快點找新家
下面引用由cola0632009/08/21 03:46pm 發表的內容:
都不是耶~是輪著吃
一至兩餐處方罐+一餐老貓罐
沒有混在一起..是想看他喜歡哪款

我是因為當時處方罐所剩不多,怕他斷糧
所以才開始找替代食品

(雖然只要願意花錢...都不會斷糧的
但 實在不想長期支持賣的比國外原價貴2~3倍的賣家吶~)



如果只是偶而想給貓咪打打牙祭..
或許影響並不會太大
但若輪著吃...我想指數應該會很不好看喔

如果覺得現在買的處方罐價格偏高
建議可以試著找"代購"
其實罐頭本身不貴
國際運費不便宜喔
一公斤的國際運費(日本→台灣),至少要400~500以上

之前我家貓咪的腎罐罐
我也都是用代購
一個月2箱,8、9000元就這樣飛了
但為了心愛的寶貝也只有認了
沒辦法,誰叫台灣到現在都還不能進口  
下面引用由a09895845522009/08/21 12:44pm 發表的內容:
想認養一隻短毛摺耳貓幼貓母滴~有請告知我謝謝~我跟我老婆會很愛她的
謝謝!
信箱a0989584552@yahoo.com.tw


想認養英國短毛貓母滴
下面引用由a09895845522009/08/21 11:21am 發表的內容:
想認養一隻英國短毛貓母滴~老婆很喜歡這種貓以前養過一隻不過走失了他很傷心~我人在台北工作因為經濟能力買不起所以想認養一隻可以在家陪老婆~我們會很愛他ㄉ希望可以認養一隻
如果有的話可以跟我聯絡謝謝!^^
信  ...




重複PO文 又都是要貓文
你要不要將所有品種貓一次PO完算了

麻煩請看一下並遵守板規
●禁止要貓文章認養版版規

天ㄚ...又一窩 @@
推上去
希望小貓快點找到家...
下面引用由貓貓2009/08/19 12:00pm 發表的內容:

新屋收容所更換新醫生與新制度
現在強制 七日執行死刑手續
大貓小貓都一樣

...


唉.....好難過....
有能力的人幫幫這些可憐.命在旦夕的貓兒吧
除了貓沙外
還有其他物品嗎?
例如乾糧 . 罐頭

還有各位想買松木沙的貓友死心唄
剛剛得到的答案是 沒有.......
原po你還在板上
到底大家說的你賣是不賣
快點給答案啦

我是很認真要買喔  
下面引用由gv7562guy2009/08/09 07:18pm 發表的內容:
被被台北桃園知名的北區寵物館倒閉跳票,庫存各式貓沙隨意你出價,
只要來電就拼現金馬上替您免費送到府上中南部免運費!
本人只希望能將所有貓沙盡量脫手,價格只要買家肯出價就賣!



真的嗎?
那我要FelineFresh 環保松樹貓沙40磅 :10包
含運+搬上樓   2000大洋 喔
題外話

曾經有位獸醫師在文中說過這樣的話

愛心是可以假裝的,但是責任心 以及 尊重生命的行為是無法假裝的....
臨床獸醫的水準高低,取決於飼主對醫療水準的要求....

嗯...這話真是說到心坎裡
下面引用由ninetyseven2009/07/25 01:14am 發表的內容:
首先,網路是個可以匿名發言的地方。
但,可以匿名並不表示就也可以對發言不負責任!

其次,情緒性發言確實可以宣洩不滿。
但,「事實」仍然是理當堅持的唯一基礎!出於一時情緒的散佈臆測或傳聞,既無助於澄清事實,也可能使自己陷入始料未及的法律糾紛之中!

何況,醫病關係貴在信任與寬容,但也因此而脆弱!醫師也不過只是人,並不是神,群起撻伐與嚴詞譴責只會造成關係的破裂而導致雙輸,這是智者如您所樂見的嗎?

在今日動保理念仍然薄弱而亟需深耕的台灣,把資源(尤其是網路資源)投注在互相攻訐責備,豎立心牆與加深隔閡,實為不智之至!



整個主題看下來, 我真是看不出何謂不負責任的發言
因為醫療疏失是不爭的事實
既然如此,何來散佈臆測或傳聞??!!

醫病關係貴在信任與寬容
這話說的沒錯
但這種關係是存在於"雙方"
而不是單方一昧的牽就與包容
人當然不是神,人當然會犯錯
犯錯並不可恥, 但若犯了錯卻是死不認錯+硬ㄠ...這就真的很糟糕

為何出現您筆下的"群起撻伐與嚴詞譴責"......
我想大家有眼睛看,問題點出在哪

即便得理不饒人...試問有錯嗎
當然換個角度, 得饒人處且饒人 也很好
但前提是
犯錯的一方能夠勇敢.誠實的面對自己所犯下的錯誤,並真心誠意的道歉
不是嗎



剛剛看了中天新聞...
院長說
"原PO得理不饒人"
"這一定是貪小便宜的家貓...不是浪貓...因為貓咪很溫馴......" ←真是一整個傻眼,所以浪貓必須=兇=不親人喔
所以對待家貓&浪貓是必須有不同的態度跟責任喔

錯將公貓當母貓...且並沒在原PO接貓出院的第一時間告知錯誤
這的確是院方不能否認的疏失
既然犯錯了 就應該道歉
道歉 並不是因為冀望對方接受,原諒
道歉 是承認自己犯了錯

但院方的態度真讓人嘆為觀止+大開眼界
嘖嘖......辯解多了只會給人推託的感覺...
犯錯的一方有義務道歉...但是人家可沒義務原諒你!! 不是嗎
做錯了.就該勇於認錯
跟有無收費, 跟貓咪是家貓 或 浪貓沒關係
態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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