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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考結束~上浮了..

請問如果要開版籌貓咪用的款
先賣物籌款還是先貼收據?

有沒有資深或有經驗的貓友可以指點一下
怕貿然開版會不適宜@@
收到了收到了~!謝謝!

感恩感恩
最近在準備畢業考+等物資

現在來報告一下進度~

今日收到貓飼料一箱

等貓沙

謝謝大家

畢業考後比較有空時候,在整理東西來賣
謝謝饅頭媽~

謝謝各位貓友~~
那兩隻吃的跟豬一樣...不過他們的優點就是不挑飼料廠牌

給什麼就吃什麼(吾感到好欣慰T0T)

可是一餓到就造反,所以只能任食...
虐貓我不曉得耶,我是有聽到兩種說法
一種就是網路facebook傳的瘧貓挖眼睛
另一個說法是那個人是為了救貓所以要把她眼睛挖掉

當然我都是"聽說"的
不能給你肯定的答案
謝謝~!
要送的時候會挑一下認養人(被借我貼廣告的店家老闆說我怎麼"考驗"那些要認養貓的人)

覺得不合格就留著養

可是有時候又會想

貓跟著我(物質)日子好像沒有過得很好

可是如果是我我一定像媽媽一樣愛他們

發現目前最大限度就是2隻

也不敢再撿浪浪回來了(也不敢請求同學去幫浪浪...同學會看到貓就想到你,去找你打給你,然後一副"你不是很愛貓幹嘛不都撿回去自己養"的臉孔)

頂多就放個飯在門口了

真希望能更有能力去幫助更多貓(好無力)
[這篇文章最後由flamingo在 2010/05/30 07:14pm 編輯]

話說,走到今天這一步才覺得真的該向外求救了
這要從今年3月開始說起
我3/2搬行李下樓梯要去趕飛機的時候運氣太好
滑了一跤跌倒
原本以為腳扭到
後來去看醫生,是骨折

右腳第五蹠骨骨折

所以我開始過休養的生活
我無法正常行走,所以我無法去工作
從骨折到3月過完的時候我把我寒假打工的錢花得差不多了
4月後陸續跟5個親戚朋友借錢
直到剛才房東打來跟我討5月的房租
我覺得我頂不住了
現在我依然要拿一支柺杖才能走路
而且行走的距離也不能太長
在此
想請各位幫忙
不知道能不能幫我度過這個暫時的難關
我想要徵貓沙跟貓飼料
貓砂只要是普通的凝結沙就可以了
飼料星鑽或好事多就可以了
想撐過這段我還沒辦法外出工作的時間(醫生說正常行走大概要接近半年)
我目前骨折2個多月
我家2貓大概10L的貓沙可以撐到7~10天(一年多前撿到的小布小魯後來沒送出去留下來自己養了)
2個月大概吃8公斤的飼料
不知道我這樣求救有沒有違反版規(潛水有一陣子沒上來了)
也不知道如果我把帳號貼出來是否會不妥當
所以我貼收件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六合路300號(澎科大)

洪赫廷

0989605204(可正常使用,貼出來是因為寄東西會要填電話)

有問題的話在飛鴿
我快的話半天至一天會上來收一次鴿子

之前的文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0&topic=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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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貓友的幫忙
目前等候物資中
這一兩個月貓咪應該沒問題了
謝謝大家
有機會我把家裡清一清
值錢的拿出來抵債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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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新增

5/20收到貓飼料
5/21收到貓沙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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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新增

不知道有沒有資深的貓友可以指導一下"賣自物自籌貓款"

就賣我的東西然後籌貓咪的費用

因為我不太瞭現在交易市場可不可以這樣做

請前輩們指教~謝謝

"二、三級離島"的意思大概我舉例一下

台灣他有"金門.馬祖.澎湖"算是一級離島

澎湖本島周圍的比較大的島,什麼"七美.望安.吉貝"之類的等等,算是二級離島,要搭船才能到

然後還有二級離島周邊的瑣碎小島,大概就是三級離島,也是搭船才能到

因為澎湖的島很多,全部總共大概有百來個,官方說法至少也有好幾十個,有住人的有幾個就不知道了

他們抓的應該是幾十.幾百人住的小島上的狗吧

照他們發表的話來解釋大概是這樣
回應媒體報導有關澎湖縣離島捕犬新聞
 類別: 重要訊息  

 發布單位: 農漁局    
 發布日期:2010/04/07
 4月5日新聞報導有關本縣離島地區,流浪犬捕捉措施,由於部份內容未能詳加說明尚有誤解補充說明如下:由於本縣二、三級離島繁多,許多地區交通極為不便,棄養的流浪犬其性情已轉變為野狗,因為交通不便與捕犬人力不足的限制,縣府乃應地方民眾及來澎觀光的遊客反應,特別針對離島地區的流浪犬,請當地鄉公所執行而希望居民協助通報捕捉,制訂流浪犬管理的執行目的,以維護民眾的安全福址為最高原則和目標,而捕犬人員必須是受過訓並配帶標識,且目前本縣捕捉流浪犬之方式是以誘捕籠誘捕,並非以追逐罩網之方式追捕,相關畫面非為本縣捕犬之情形,由於野狗之危害屢有所聞,本著維護民眾安全第一的理念,制訂以重量區分大狗、小狗,並非物化流浪犬,而是以公平原則計算勞務。

曾經有許多來澎湖旅遊的民眾反應,在離島(二級、三級離島)野外被野狗追逐致騎乘機車翻覆受傷,村長及村民也反應有野狗在夜間自野地流竄回村落覓食咬傷小孩,侵入羊舍、豬舍及雞舍,咬死民眾所飼養的畜禽。當地居民向縣政府陳情,本縣防治所責成捕犬人員舟車前往處理,然而緩不濟急,且成效不彰,於是為解決民眾之困擾,請離島民眾協助,透過鄉公所及村里辦公處,以誘捕籠捕捉後,再以交通船載運上來馬公本島,本所人員再到碼頭載到收容所收容,捕犬的方式完全依照「人道捕犬作業規範」規定之方法辦理,去年1月至今共送交30隻流浪犬至本縣流浪犬收容中心,顯見離島地區仍有野狗危害之疑慮,並未發生民眾為賺取此工資,而有濫捕之情形。

流浪犬的發生主要在於人類的棄養,縣府仍然呼龥「愛牠就不要放棄牠」如有收容需要的家犬,請不要隨意丟棄,通知本縣防治所,將會提供收容之服務,不要讓家犬流浪,而危害居民的安全,畢竟狗兒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捕捉是為了妥善收容非不得已的作法,希望民眾能有正確的觀念,不要害了狗兒也害了別人。因為根據「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任意棄養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款。


http://www.penghu.gov.tw/08farm/05news/view.asp?bull_id=29100
貓沙好心動喔...可是用寄的就划不來了...唉
好幾年前寵物剛可以搭客運的時候,我跟我媽還有大頭貼的妹妹一起去搭國光,
我媽上車後把喵喵放在旁邊的座位上(他也是覺得有買票就要有座位)
後來司機看到好像去跟站務員講,站務員來跟我媽談,結果大吵
我媽也是說"有買票為什麼沒有位子",然後站務員還請其他乘客移駕到另一台
(因為吵到延誤開車時間)後來我媽軟化才沒事

這個規定不知道是要去交通部還是要去客運公司耶???
不過我支持有票有位子
感覺好酷喔,帶回家~!就跟電影裡面的"寶貝房"一樣嗎???

普通玻璃瓶就好了嗎?福馬林要去哪買啊??是要密封的瓶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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