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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再補一腳
推∼∼∼
美女上樓嘿
推一個!!

團團&圓圓:各位叔叔伯伯嬸嬸阿姨們,我們吃喝拉撒睡都在這麼一個小籠子裡,好可年啊!!!!

      我們很可愛,快點來把我們拯救出這個小籠子吧!!!
最後再來推一下團團圓圓啦

整天打架打得很high



不過整天關在籠子裡自個兒玩到瘋

我都擔心之後會不會只親貓不親人啊∼∼ T_________T

雖然目前看起來不太親貓

可是非常親人唷∼∼∼

別的貓咪抱出籠子,若是沒顧好,馬上就在店裡流竄了

這位帥哥不但乖乖給抱,馬上呼嚕呼嚕

就連鬆手後,也知情識趣的在人的附近找地方窩唷∼∼∼

不過流浪久了,多少有點"個性"

不喜歡人家摸下半邊

摸到他帥哥不爽,會一面呼嚕嚕一面碎碎念,再順便咬你一口。。。(有點痛又不是真的咬下去的力度,要再訓練啦∼∼)

我在公園抓的橘子貓,住醫院隔離兩周後,終於接回來啦~~~~

有沒有很帥氣咧?

不過這位小帥哥不合群,社會關係不太好

兩層籠裡,窩在上層板子就把其他趕到下層

窩在下層就把其他貓咪趕到上層。。。Orz。。。

ㄟ~~~這才第一天嘛,以後會進步的啦~~~~

感謝大家的友情推文

團團跟圓圓每天都很努力的吃飯飯長大大喔!!!

(OS:切!!!!某不良大嬸說不要讓我們吃太好、長太快,大了會不好送。。。我們當然要努力加餐飯囉!!!!)
我想經過這個案子
不管是養貓人或送貓人
對於領養動物的權利義務為何、是否該簽署協議書,以及協商過程中應爭取╱退讓多少
心中都各有一把尺

另外,流浪動物的路會不會被走死
不要把這種責任壓在少數中途身上
生命關懷的責任與教育是全民的。。。

與其在這裡把論點不斷的重覆跳針
不如把觀念推廣給周遭的親友
所以動保法跟協議書不就是在兩者中間試圖訂立一個行為規範嗎?
可是大家仍舊會從各自的角度去詮釋法律與條約
一方覺得生命不能用價值衡量,罰款多少不是此案重點
另一方覺得一隻五萬太離譜,五千都嫌太多,三千就可以買到一條生命

我不是說不能討論
而是這樣的脈絡走了四十多頁,該說的論點都說完了,雙方的觀念都陳述得很清楚
不管有沒有被說服,大家都各自選了立場站
再嘴砲下去有無意義?


如果一方覺得生命無價
而另一方視貓如物,認為完全不值那個價
從迥異的前題╱立場下延伸出的各自論述
說再多也不會有交集。

一開始我也擔憂這個事件是否會阻礙動保的送養路
後來想想,這種新聞根本熱不過三天。。。
而且,給大眾一個shock,即使是負面的也好
這未嘗不是一個契機,讓他們開始正視生命是必須嚴肅以待的

若有人因此而提出關於協議書的疑問
那正是個傳達生命價值的好機會
如果對方認同,當然最好
如果不認同,寧願選擇去買貓、去收容所╱醫院領養貓,都請自便

你有選擇如何得到貓╱如何養貓的自由
中途也有選擇如何送貓的自由
下面引用由2009/09/09 02:09am 發表的內容:
你......你願意幫我奶嗎?
跪地........感恩


驚~~~
雅是認真的喔?
我餵過最小的都已經三周大體重近300克
而且是身體健康沒甚麼問題的,自己吸奶吸得吱吱叫

一百多克沒開眼的小貓
還拉稀。。。
你敢給我奶,我都不敢奶啊 > <
早就提過十萬元看程女愛捐給哪個動保團體,就捐給哪個動保團體
有收據就行了
又是一個不做功課完全沒爬文就上來胡亂臆測的人士啊~~~

而且老說我們迫害"不愛護"動物的人士
但怎麼記得好像列舉的方某羅某李某,都備判決違反動保法了呢?
原來方某羅某李某的迫害動物都不算迫害
我們迫害方某羅某李某才叫做迫害
最好動保法整個廢除,保障人類權益就可以了是吧?
真的是把人類權利無限上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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