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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晚上8點左右,我接到了鍾媽媽的來電。
她給了我"小范"的e-mail address,希望我能寫信跟她聯絡處理後續論壇的事,也講了一些事情。

到了晚上10點20分左右,我接到了一通顯示"來電未知"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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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所講的內容,我願以個人人格發誓絕無誣陷、捏造,經的起版友及警檢單位檢驗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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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黃小姐您好,我是鐘x蓉。

我:我是”王”小姐,您好。

她:我看到我媽寫的e-mail,關於貓咪論壇的案子……

我:我有聽令堂說您告訴她這件案子其實是您的朋友在論壇PO文、然後借用您的帳戶所為。
        但此戶頭為您個人持有,所以您也知道,在法律方面您一定要出面處理負責
     (在先前8點多的電話中,鍾媽媽跟我說鍾x蓉告訴她目前已沒跟林x瑩在一起了)

她:這點我知道,我也一直在處理。因為我不知道論壇這一塊的情形,所以到現在才知道此事。

我:鍾小姐,不好意思,我在這邊大膽冒昧想請問一個問題:您跟林小姐還在一起嗎?

她:其實我跟林x瑩現在還是在一起,你知道我跟她的關係……我沒辦法跟父母說的太多。

我:(心中暗驚)

她:我知道其實MITORI一直在幫我們說話…

我:(驚,你剛才不是才說是”某個朋友”假借你的名義╱帳戶PO文& 你沒上論壇不知情所以才未處理嗎?)

我:鍾小姐,關於這點我心裡真的非常的疑惑,我想請問你到底MITORI所說的”共同朋友”究竟是誰?

她:其實就是林x瑩。我們跟MITORI曾經見過面,也到過她家去玩貓。
        她知道我們的情形(被”某個朋友”盜用帳戶詐騙?)不忍心才一直幫我們………(以下由於我當時震驚太大,已經不太記得說了什麼)

我:……是這樣的,鍾小姐,我個人覺得這件案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1. 請您到當初該網頁留言說明你的難處、案件發生的原因,並留下您的聯絡方式,想退款的貓友請檢附當初要求匯款的e-mail/短訊息 回信給您,這樣您也可以在退款金額方面做一個double check的動作保障自己。2. 想要畫的人,繼續去MITORI那篇自行處理後續。3. 由於我已經到警局備案,此案屬公訴罪我是沒辦法撤銷的,所以後續您可能需要到雲林斗六來一趟,由第三人見證下我們雙方再來談,我只能說不會刻意為難您,至於後續法律流程我想您也清楚。

她:我知道……

我:那我們今天先講到這裡,不好意思,我現在要去做家事了,那就先這樣。





掛了電話後,我整個人真的是一個大震驚

原來從頭到尾都是謊言嗎?
什麼聯絡不上小范,什麼畫目前已經都畫好了,什麼工作上認識的共同朋友,
什麼無償請求朋友幫忙所以沒有立場一直催稿,什麼”去試試看向朋友請求事情再來說”

當初MITORI開版文章:為公開透明,除個人寄件資料外,其他問題與意見都請於版上公開,請勿用飛鴿,謝謝
現在再回頭去看MITORI不斷留下的那些話,我真是覺得好失望、好諷刺!

今天下午5點20分左右,我聯絡上"小范"的媽媽

(接電話者的聲音聽起來像40歲以上的人 所以我暫相信對方的身份為真)

她說她會叫她女兒趕快出來處理退錢,也一直說她先退錢給我也可以

我表示這件事請"小范"自己出來處理比較適宜,
而且我們也不希望她個人的行為要讓父母來承擔
畢竟鍾小姐也是成年人了,該釐清的問題還是應由她自己來負責。

她說"小范"從去年底,就一直在處理這件事(去各地警局),也陸續有退錢給網友
對方本以為我是那時(飛格/露天)沒被退到錢的人之一
我強調說飛格╱露天的案外,"小范"並沒有再出面來處理貓咪論壇的案及跟相關網友聯繫。

對方表示說她目前也只能透過e-mail來聯絡上"小范"
我口述留下了我的手機電話與姓名,請她轉達"小范"盡快的跟我聯絡並上論壇處理此事。




[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07/20 10:42pm 編輯]

我這幾天查出"小范"的戶名之後,做了一些搜索
得到以下資料,供各位參考.

鍾奇蓉 戶籍花蓮吉安 67年次

林X瑩(同音異字) 戶籍台北瑞芳

銀行帳號:代碼005(土地銀行)戶名:鍾奇蓉.帳號093005157704


請各位版上朋友務必小心  
[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07/14 11:17pm 編輯]

momobaby沒訂畫所以沒資格發言
那我應該有資格發言了吧

關於這事,老實的說,我真的對MITORI的行為感到非常疑惑

MITORI在第一頁說:
小范的朋友是我工作上原本認識的朋友(非論壇貓友)
發生小范的事後,偶然間聊起才知道互相認識,他願意無償幫這個忙


既然跟小范有"共通的朋友" ,而且還是工作上認識的
沒道理兩位都竟然完全不知道小范的真實身份及去向行踨
甚至是小范是不是就是狗妹所指的同志貓友吧
而這位她口中幫忙作畫的"共同朋友" 又究竟是誰?


還有針對有人會願意無償幫人家做作品,僅出自於好心兩字
今天你跟死檔再馬吉  死檔出了紕漏 你會幫他頂罪擦屁股嗎?
因其顯不符合人之常情,我實在無法把此出發點代為合理化


2007-07-12

MITORI傳msn來問我說為什麼要在上面留言,為什麼不直接用MSN問她就好
(我自認那篇留言口氣完全無涉其它因素,單純的只是一個疑問)
我有MITORI的msn
我可以常常三不五時去問她,那其它人呢?
她真的忙到連花一分鐘上來打字說:" 對不起 對方還沒畫好 請各位再等等"的時間都沒有?

MITORI msn上對我說: 這本來就不干我的事 我也不想管了

這句話說的一點也不假,我也同意.
但我請您把這些話照本宣科的貼上去po文,您怎麼不肯?
需要我把msn對話紀錄寄給您補上嗎?
既然是無償的事
您要嘛就直說不想做,何必給人家這種虎頭蛇尾的印象?


在警局做筆錄時,
警察問我MITORI跟小范是什麼關係?這位"共通的朋友"又是誰?
為何一開始護航在先,後面又自告奮勇願替其收尾在後?
我真的答不出來為什麼,因為我也很想知道為什麼。

有人想把責任推清,有人為了自身形象努力的捍衛著
這些皆與我無關、我也不想再去在意
我已經做了我能做的事,
等了將近一年,氣過、怒過、失望過,更多的是講不出來的鬱悶感
終於終於,心裡這些情緒都能放下了

警察說,我是第五個來通報的人
但我相信在各網站被 鍾奇蓉 小姐詐騙的人數
定是”五”這個數字的好幾倍


畫我已經不想要了,錢、我也沒指望能拿回來  
至少,對於這樣無視案底、一再重犯的網路惡徒,
我可以選擇不再忽視,任其在未來繼續的欺騙別人大賺黑心錢.

接下來MITORI您要怎麼做是您的自由,皆與我無關
想繼續貼錢做、或是不想做了也是您的權益,
但我那一份可以刪掉了不勞費心

不管怎樣
我還是要謝謝MITORI為這麼多等待的網友無償處理後續
謝謝momobaby在報案及其後續流程給我的協助
至此為止,不再擾亂板面
謝謝
[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07/13 04:15pm 編輯]

我剛剛到土地銀行,
去查了當初小范提供的匯款戶頭戶名
(帳號093005157704,其它有匯款的貓友也可到土銀查詢)
(當初小范只給了我銀行帳號,沒給我名字)

發現:

戶名:鍾奇蓉  開戶於土銀花蓮分行


鍾奇蓉是誰?



http://forum.ruten.com.tw/replylist.php?article=280171&page=1
在這個網頁P2處,出現了一個貓咪論壇狗妹所留的連結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0&topic=1921&show=0

鍾X蓉(同音異字)    戶籍花蓮吉安         67年次

謊稱在國外四年學室內設計       月薪四五萬

實際為中華大學景觀設計系休學生





當初小范留的身份證字號: A225572386 (A代表:台北市)很明顯也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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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鍾小姐與其女友在各大網站招搖撞騙
在飛格還可查到資料 (其帳號跟當初留給我的電話一字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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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終於明白是怎麼一回事
"小范"根本就是一個慣常的詐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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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訂了4張
到目前為止只有2張出來
就算已改了一張
剩下的呢?
我並沒有在明明有圖稿的情況下,卻故意一改再改來刻意刁難人

至於小范,就交給警察找吧
我想在有各種個人資料下
找到她不是很困難的事



[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07/12 12:41pm 編輯]

TO: MITORI

關於此案
我明白你最近在忙搬家及處理新居之事
加上自有工作交雜之下,人很忙碌
我也知道此案追根究底是小范的過失
你沒有責任、更沒有義務來幫她頂這個簍子
這也是為什麼我不願直接用MSN屢屢來問你進度的原因

但我不能明白的是
為什麼沒有人願意上來發個文章說說進況
說說自身目前處理上的困難
說說這些圖 到底接手人有沒有心力、還願不願意來幫小范代擦屁股?

簡簡單單幾個字,要不了多少時間,但是.....................

我雖無心與您交惡,
但也認為,我所能給予小范的寬忍跟時間已夠久了
今天MSN中的對話,讓我下定決心不再等待

2007.07.12
今日上午我已經跟刑事警察局報案,並檢附相關資料
亦將配合警政單位處理後續相關程序

以上.

轉眼又過了半年

沒有更新的進度了嗎?............
請問要賣的是A2還是C6電剪啊?

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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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同樓上R大所講的情形....


常常有人笑說想借牠們回家打蟑螂
還曾經有小學生想借牠們回去"找"在家失踨的寵物鼠= =
廢話那麼多做啥
大家並不想知道你們在黃易的恩恩怨怨

有空在這吵私怨
不如趕快去把錢處理好
收據貼上來!
LBHIDDEN[0]LBHIDDEN[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03/19 03:23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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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好小!!
LBHIDDEN[0]LBHIDDEN[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03/19 02:30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angelmilk2007/03/19 01:55pm 發表的內容:
希望我是眼殘= =
我剛剛盯著年代新聞~
我看到的是...............................
台新銀行的存摺~~~~~~~~~~~~~~~~~~~~~~~~
...

剛剛我沒注意看是哪家銀行存摺
但當時她在鏡頭前講說第一次5900匯入的帳戶是多年前借親戚使用~(請參前故事)

然後又說這麼多年來她忘了這戶頭之事,
所以近年來這存摺上的交易資料才只有一頁~brabra

不會連上鏡頭都拿著別家存摺來掛羊頭賣狗肉吧!??囧
嗯~剛剛有看到mili找新聞台來拍的辯證畫面

不過標題還是下的很負面
看來她拿的誠泰存摺效果不大
LBHIDDEN[0]LBHID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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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版報導

(註:3/20後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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