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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10/14 12:54pm 編輯]


[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10/14 12:54pm 編輯]


[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10/15 11:20pm 編輯]

今天受不了貓兒的呼喊
準備開罐罐時才發覺大事不妙

竟然不知不覺中堆了一堆貓貨~><~還發現有一些已經放到過期......Orz

為了避免惡夢上演~出清一些貓貨給需要的貓友




[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09/13 11:26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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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這張圖
我真是一肚子火!!

由於這兩年來常常去大陸出差,為了減少家人代顧貓兒的辛勞所以才想買電動貓砂機。

前幾個月剛買來這台petmate貓砂機時,一切都很美好

雖然它是desighed by USA, made in China (也就是大陸製品啦)

但它一開始的表現讓我感覺還不錯,是個認真工作的好幫手!!

誰料好景不常

在用了一陣子後,它發生了第一次故障

(鐵鈀無法往前推動&回到原處,且會不斷發出哀嚎的噪音)

送修之後,大概等了10天半個月後才寄回來我家。

接著過了一個月,它又壞了!!

再送修,然後又等了10天半個月後才寄回來我家。

接著過了不到半個月,它竟然又壞了!!!!!

我氣的半死的把它寄回去送修,然後又等了10天半個月後才寄回來我家。

接著又過了半個月,直到今天、我外出過一夜回家後發現:它竟然又故障了!!!


氣死我也∼>0< 


而且我保固期還剩下快半年(也就是用了半年後就開始陸續故障)

平均一個月中使用到的日子只有半個月、剩下半個月得等它維修好送回

唉∼∼∼
這個貓友真的棄標棄到讓觀眾有印象噢~
她好像常被人投訴   汗
[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09/05 12:17pm 編輯]

最近家中有一喵去醫院剃毛回來不久後,突然全身猛發性的長徽了....Orz

為了衛生&防止再度發生災害起見,我想說以後還是自備電剪比較好

先前我用過元素牌的C6,所以這次想換買別牌的試試

在寵物主義看到下面這隻剃刀感覺好像不錯!!可是網路上對此剃刀的資訊蠻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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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etism.net/cat/product.php?cid=1239&id=110238



有人用過這隻剃刀嗎? 使用的感覺如何呢?

請大家給我點建議吧! 謝謝囉!^^  

希望小波波的主人快出現噢~真是好可愛的貓

推推
夢幻貓 發表於: 2007-08-05 7:42 pm    


6月27日去了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這是在PC露天網拍發生的交易糾紛。原來真的不只兩人受害,來參加這次偵查庭的告訴人共4人(其實告訴人一共七人只是有2人缺席),對方(被告訴人)也有出席了。檢察官也明確告訴被告人,請確實退款給「買家」,已退款的「買家」,也要確實和解,並將和解書寄過去給檢察官,如果一直沒有和解的話,就會依法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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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當天確實在報案派出所由調解委員會見證下簽寫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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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幻貓本人確實因在露天拍賣跟賣家(鐘奇容小姐)發生交易糾紛也報警處理,經過半年之久才接到法院的傳票,雖然賣家在我報警後確實有將匯款金額退給我,但未能完成和解書的程序關係,才有機會雙方在法院偵查庭見面啦!目前也完成和解了。

本人有經過賣家同意才在此公開相關事件,希望藉此方式與她們有糾紛的人,有機會主動再次與她們聯繫,請你(鍾小姐)記得,我當時在檢察官面前所講的話,希望對方能夠保證不再做出類似疑是詐欺的事件,不然就算我們跟他有糾紛的,有退款的,對那種存著和解就沒事的心態,那我們跟他簽寫和解書的話,對他而言一點也沒有意義啊!

你們(鍾小姐)都是成年人,也都知道作事要負責的基本道理啊!真的希望你們自己好好想想自己要什麼樣的生活,想想看跟你有任何網路交易的人,手裡都有匯款證明單據,如此的告來告去,大家都要耗很多的時間跟精神的。難道妳們(鍾奇容小姐及陪著在妳身邊的小姐)真的可以在匯款.糾紛.退款.匯款.糾紛.退款..... 之間得到可觀的金錢嗎?往後你還是會在接到別人告你的法院傳單?你真的喜歡如此的生活嗎?


告訴者只要求鍾奇容小姐(被告者)好好有誠意面對、好好有誠意處理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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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幻貓 發表於: 2007-08-09 5:01 pm    
文章主題: [分享]已收到檢察官的不起訴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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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8/7中午收到法院來的掛號。
打開看是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通知書。
告訴人(七人)不服可在七日內抗告的!

這個案子目前算是告一個段落了。






資料來源:飛格寵物市場
網址:http://flycall.com/bbs/viewtopic.php?t=232931&postdays=0&postorder=asc&start=0
下面引用由eureka35352007/08/07 08:33pm 發表的內容:
大陸應該不受台灣消保法的保護吧~消費者哪有權利可言

要來台灣賣、就得照咱們這兒的法條走!
[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08/07 07:52pm 編輯]

大陸天津的還來這兒打廣告?
我傻眼了

運費一公斤不知道RMB 20您可接受嗎? 雖然我聽說行情價是RMB 25-30之間
再來,若收到貨後有暇疪,
我想您應該可允准買家退回更換+運費到付的行為吧?XD

最後,您可接受新台幣交易吧? 台灣要換人民幣不是太容易啊
還是說用美金交易您也同意? 外匯手續費差不多台幣三、四百元不知您願吸收嗎?? XDXDXD
我想要跳台∼已飛鴿 :)
LBHIDDEN[0]LBHIDDEN時間過的很快,在我與鍾通過電話又過了快10天

眼見鍾並未如言照她所說的會回信給我以及上來PO文說明解決。

於是我決定把我看到的東西及鍾的女友部落格PO出來,讓大家看看「小范」她們的生活

她們除了有能力可買一堆SHEBA乾、金罐等日貨零食外,

坐高鐵、計程車花五六千塊車資專程去買貓回家也沒問題

幾天前還一口氣拿三萬塊去買貓咪用品,並巨細靡遺的紀錄在部落格上

(這些文章我已都列印下來存檔,絕非捏造誣陷)


以我們這些受害者的角度來看她們這些文章,情何以堪

我們辛辛苦苦工作在賺錢 她們卻輕輕鬆鬆這樣用別人的血汗錢在享受過活,

為什麼會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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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PO出她(們)部落格網址,

2天之後 (也就是7/27) 晚上鍾X蓉打電話來責問我為什麼要PO出她女友BLOG的網址,

為何要把電話內容公佈,還跟我說其實她們現在跟MITORI還是很好等等;

最後她說她當天晚上會上來留言講清楚。



到今天已經是7/29了,我想我也給鍾她們夠多次機會了

我男友從頭到尾都主張說要去告她們,

也一直跟我說「像這種人一定要走法律途徑她才會知錯!」

「沒道理我們是受害者還要受這些委屈讓人耍著玩!」


但是先前鍾媽媽電話中不斷拜託我”再給她女兒一次機會”讓我真的很不忍

她媽媽都60歲了還一直得為女兒擔心

但鍾到現在卻還是沒辦法誠實的面對自己的錯誤




誠實真的有這麼難嗎?

說實在的

要出庭的話我光跑去花蓮所要花的車馬費就不止被騙的金額了  

但鍾好似還以為說只要退了錢 我就會閉嘴

她不懂這件事不是錢的問題了嗎?

她們現在會這樣 還不是因為一開始說了一個謊、所以就得不斷的圓謊

很多事不是單用錢就能解決

她既然做錯了、就應該要出面道歉,要承擔她騙人騙錢的代價









最後我想說的是:鍾小姐,我知道你們都一直在看此篇的文章進度

請妳們不用再打匿名電話給我了,

我不喜歡人家偷偷摸摸暗著做事、卻不敢在公開的場合當眾把話說清楚


我們警局見。

很多人都應該還搞不清楚這件事到底是怎麼回事

但為了不招致無謂的誤解,所以我簡述一下這整件事的經過



2006-07-06 有個叫「小范」的會員到貓用品交易區貼文

希望藉由賣電腦繪圖Q版畫像及手工拼布娃娃來籌措中途小貓們的醫藥費

我也在收到小范回訊表示可接委託的情況下參加了此次訂購案

2006-10-01,小范以e-mail通知我表示畫已完成了,要我先匯款,

但最後錢收了,東西並沒收到,而且人也跟著消失了


接著MITORI出來說,因工作而所認識的朋友恰巧也認識「小范」

兩人希望最後大家能拿到訂製的東西,所以出面代為無償處理此案。

MITORI說她沒有和小范聯絡也不知怎麼聯絡,但是畫插畫的事一直有在進行,請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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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過的很快,

我等了七個月後眼看MITORI完全沒有上來說明,就單純的留文想問看看進度如何

卻不知為何MITORI因此大為光火(她也有將我們之間的MSNS紀錄PO出在論壇上)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我決定去報案,

同時也查出了小范通知我們匯款的帳戶戶名為鍾奇蓉(以下簡稱為鍾)。

警察先生在查詢此帳戶時,一邊念我說:都超過半年了,太姑息對方了,

同時也告訴我,這個帳戶已經有五人來報案詐欺,這讓我很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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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我又輾轉藉由貓咪論壇的朋友得到鍾老家的聯絡方式,

藉由鍾媽媽的轉達,鍾終於主動的打電話給我。

當時我有問她:請問到底MITORI所說的”共同朋友”究竟是誰?

按照鍾的說法,

其實MITORI所說的"共通朋友"其實就是"小范"--鍾的女友,而且MITORI也知道她們的關係


老實說,在當下我聽到時最直接的第一感覺就是—我被耍了,

MITORI也幫她們COVER的太多了!



後來我並將此次電話內容(與鍾奇蓉的對話)公佈在論壇裡,

若我所敘述的電話內容是鍾捏造亂講的,

MITORI為何不上來解釋說明 讓我們這些受害者了解更多、更清楚呢?


我並不覺得MITORI有什麼居心 畢竟站在火線當戰靶絕不是什麼爽快的活缺。

但是MITORI一直顧左右而言它,

不把她所了解的部份很明確告訴大家,這只讓我更加存疑

[這篇文章最後由qqq在 2007/07/27 06:57pm 編輯]

已經過了快10天,看來鍾x蓉並沒有出面處理說明的意思

[post=100]
文章已備份,先行刪除

[/post] 鍾小姐跟林小姐,我期待跟兩位在警局見面好好聊聊





基本上,除非到警察局大家當面對質,不然現在誰的話我都不敢相信

我只覺得"小范"到目前為止根本還是謊話連篇不知醒悟


此外,分身群要留言請用本尊ID以表對個人言行負責,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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