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內湖虐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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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11:22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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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動物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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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參加完8/5[爽到你!艱苦到我和動物]的記者會有感(p.3&4頁有正面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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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11:20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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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 其實貓友KT已經分析過了 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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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錯話的人始終都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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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11:13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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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修改動保法的一環.... 我自己是認為 應該不只懲處犯罪人 其實連間接幫助兇手 還有 在旁邊見死不救的也應該一起入罪 不管罪名大小... 就像朱蒂佛斯特演的"控訴"電影一樣 犯罪人有罪 但是見死不救或是協助嫌疑犯的人也同樣可惡吧? (這種見死不救,聽而不聞亦有罪的觀念應該也可以擴及"虐童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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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曾經送養貓咪給張X元的中途/貓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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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11:07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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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第二個方人渣嗎? 送貓貓狗狗好辛苦啊~~~~(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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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參加完8/5[爽到你!艱苦到我和動物]的記者會有感(p.3&4頁有正面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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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11:02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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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看了看...火藥味好重~~~(+.+) 小小ㄉ發言一下.... "爽到你,艱苦到我和動物"是"台灣動物社會研究社"發起的吧? 主要是探討缺乏良心的繁殖業者和不應該有的買賣行為吧? 和虐貓案應該是不衝突ㄉ~~~ 我沒有參加...但是因為我有訂台灣動物社會研究社的電子報 所以知道這個消息~ 要立刻馬上禁止動物繁殖不太可能 記者會可能也沒有去說到這個吧? 但這是需要去討論和擴展民眾認同的....修法路漫長~~~~~>< 禁止動物繁殖也是修改動保法的一部份吧? 其實 這個記者會和虐貓案是同樣目的但是路線不一樣的動物保護議題吧? 其實是不衝突的 小人我是認為~ 虐待動物者該怎麼用法律來處置和懲法是一種議題 而 該怎麼管理或是禁止處罰不當的繁殖業又是一種議題 兩個應該是不一樣的...... 只要把這個"爽到你,艱苦到我和動物"的討論主題改成"如何禁止動物繁殖業者"應該就和虐貓案不相關了吧? 可是和"動物保護"議題又是相關的啊... 以上是小人ㄉ想法 僅供參考 感謝~~~ 最重要大家一起努力...力量不要分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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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我們.....是不是該紀念一下那隻無名的可憐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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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10:23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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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哭~~~~~ 好恨那個姓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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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感謝所有參予的朋友~未來的路有你同行,新動保絕不是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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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10:15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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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會寄一張感謝卡給嚴所長 謝謝susic 謝謝林記者 謝謝楊記者 謝謝方人渣的鄰居 謝謝所有的無名貓友網友 大家一起努力~ 願有多大~力就有多大~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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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錯話的人始終都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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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09:57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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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理性~溫和~只要能成功推動修法和成立動物警察隊 我願意暫時的"卑躬屈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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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動物保護法民意調查[投票日期0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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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09:56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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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成立"動物義警隊"~~~~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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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錯話的人始終都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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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09:51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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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得沒錯!!!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任何依賴群眾為生的機關組織和個人最好認清這個事實:群眾是水,你是舟,一個弄不好就能全軍覆沒~~~~ TVBS和YAHOO都得到大頭症了...沒有我們沒有民眾...他們以為他們能這樣大? 真是...愚昧!!! 所以...我告訴自己 暫時忍耐是為了更偉大的成功...嘿嘿嘿 當然 如果讓我現在在路上碰見方人渣... 我ㄧ定要大叫:哇~你是那個虐待動物的神經病...神經病...神經病....大家快來看神經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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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我堵到方尚文了!!!【不堵囉~大家一起推修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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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09:36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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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閻驊對於虐貓案的文章給大家看看.... 我們要努力...一定要堅持努力 不要忘記那隻求救無門的貓貓的犧牲~~~~(泣) 貓天使們的真正心願 名家專欄之閻驊 由於筆者最近從事一個不為人知、且必須嚴加保密的超神秘工作,所以有機會在上週遇到三、四十位「貓咪救生隊」的成員,也深度瞭解了最近轟動全台灣的社會新聞:虐貓事件的來龍去脈。 對於引起全台貓友義憤填膺的虐貓事件,我的想法非常地單純!我並不想在我的專欄上寫出所謂「平衡報導」的文字。因為我發現台灣貓友們似乎正面臨打著「見仁見智」旗號之鄉愿者的抹黑攻擊,對於此事,我心有戚戚焉。 2004年9月,當時台灣正在流行一種以凌虐小兔子為樂的夾兔子機,所以我特別寫了一篇專欄文章:「兔子不會叫」來表達我對於這股歪風的不以為然。不過當文章出刊之後,喝采聲不多、但是幹譙聲倒是不少! 為何閻驊寫了一篇呼籲大家要愛護小動物的文章,反而會招致如此多人的幹譙呢?我想您大概也會跟我一樣感到困惑吧? 當時幹譙閻驊為何不在文章裡頭「順便」倡導吃素的讀者朋友大約佔了40%。剩下的60%則認為一個不吃素的「殺生」作家根本沒資格對「愛護小動物」之類的「護生」議題來高談闊論。 對於那佔了40%的前者,我真的不以為然。因為我始終認為過於「順便」就是一種「隨便」!打個比方,如果我在我的文章裡倡導「追求卓越」的觀念,那是不是代表我也應該要「順便」提倡「追求卓越=追求第一」的觀念呢?還是我還必須「順便」補充一句:「沒拿到第一,就形同失敗!」的偏執狂話語呢? 對於那佔了60%的後者,我更是不以為然。我覺得這些人根本就是中了所謂「最高道德標準」的毒!如果這種偏執想法為真,那麼我想只有聖賢才能勸人為善、也只有首富才可以提倡理財的重要性了!所以「不吃素的人沒資格愛護小動物」之類的說法基本上是一個荒唐的大謬論。 我們再回到這起虐貓事件上,或許鄉愿的人會認為「就不過搞死了一隻小貓!有何好大驚小怪的呢?」,鄉愿、但又具備法律常識的人也可能會說:「你指控方尚文搞死了一隻貓?證據呢?貓屍在那裡?」鄉愿係數更高者也許還會補充一句:「請問是一隻小貓的死活重要?還是一個年輕人的大好前程重要呢?」 關於以上的「鄉愿三部曲」,其實我認為都沒啥道理!要知道!虐貓只是方尚文的第二大罪行,一而再、再而三地挑釁廣大貓友的行為才是方尚文最最可惡之處! 有人說60名「貓咪救生隊」網友(正確的數字應該是近千名網友!)尋找方尚文住處的過程跟電視影集CSI(犯罪現場)一般地精彩!但是我覺得方尚文在網路上的挑釁行為、囂張程度以及故弄玄虛的狡詐心機(註:方尚文一開始是以簡體字來發文挑釁,而且還自稱「本姑娘」、擺明想用男扮女裝的方式來混淆視聽!),才與電影「綁票追緝令」沒啥兩樣! 貓友們當然有資格對於方尚文的惡行表達高度的憤怒!我想人們也犯不著祭出什麼「最高道德標準(例如:吃素)」來質疑這些貓友的立場、更不用以「人是萬物的尺度,故貓不如人」為理由把貓友抹黑成暴民。 或許很多人會認為「方尚文只不過虐待了一隻小貓,何苦要逼著他賠上日後的前程呢?」。我覺得這種說法也不太對!因為方尚文不止凌虐了一隻小貓,他也凌虐了成千上萬愛貓者的心靈! 要知道!整個大中華地區有多少貓友因為看到方尚文沾沾自喜的虐貓相片而悽然落淚,有多少貓友被方尚文狡詐無比的行徑搞得手足無措,有多少貓友被方尚文一再挑釁的言語而氣得茶飯不思!請問這些貓友的精神損失,這位始終自稱被抹黑、被陷害的方尚文能夠賠償得起嗎? 當然∼我也知道根據現行的法律,方尚文最多只需支付新台幣二十五萬元的罰金,他的其餘惡行皆是無「法」可辦!但是我依舊不贊成貓友們用任何「私刑」的方式來制裁方尚文,我建議貓友們把方尚文當成是一個屁、一個曾經困擾著千萬貓友、但又奇臭無比的大屁。 「倫敦保育團體人士因為過於衝動、槍殺了一名穿著貂皮大衣的貴婦人、而造成英國保育運動一大挫敗!」是我最常掛在嘴上的陳年老故事,也希望各位憤怒的貓友們也能體會這則故事。 儘管我們都知道方尚文是個不折不扣的大混蛋,但是貓友們堵他、扁他、或是「••••(註一)」他,其實都是無濟於事的多餘行為!因為這類型激進行為的下場也許就跟星爺的電影「功夫」某段台詞一樣:「就算『••••』了一個方尚文,還有千千萬萬個方尚文!」。 一個方尚文就已經讓上千上萬的貓友們氣到失眠,那千千萬萬的方尚文,貓友們又豈能抵擋得住呢?所以我還是要苦口婆心地重申那句老話:「且把方尚文當屁!」,因為方尚文已經不再是重點了!貓友們根本無須再管他是「方」的還是圓的?要「尚」(上)還是要下?要玩「文」的?還是玩武的?反正他已經是一個屁!一個已經被眾人唾棄的屁! 被方尚文凌虐的N隻貓,牠們都沒有名字,而且應該也已經上了天堂。所以我們且把這些可憐的小貓咪稱為「貓天使」。我想貓天使們應該非常希望此類憾事以後不要再發生!非常盼望人世間再也不要出現這種凌虐小動物之後,還沾沾自喜地到處挑釁的爛人! 我想貓天使們最渴望的是:所有愛貓、愛狗、愛護小動物的朋友們可以趁著這次民氣可用、怨氣可用、鳥氣可用的大好時機、齊心合力地來推動「動物保護法」的修法。 您不覺得這才是貓天使們的真正心願嗎? 註一:「••••」是方尚文最習慣使用的挑釁字眼,即死亡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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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我們.....是不是該紀念一下那隻無名的可憐小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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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09:32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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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iahsia 說得對!!! 那隻可憐的無名幼幼貓.... 我已經不忍再去看牠的眼神 總會不由自主想到當時的牠是多麼期盼有人能救救牠... 我不敢想...不敢再想了啊~~~~~~(痛哭) 不要忘記牠 我們永遠永遠不可以忘記牠...... 是否可以在各大動物網站上為牠做個紀念專輯或是網頁呢? 讓現在...未來的人....都記得曾經求救無門的牠..... 我們必須為動物們而努力.... 牠一定希望 不要再有第二個牠出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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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錯話的人始終都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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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8-08 09:25 A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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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私底下有寫信去罵TVBS...而不是在留言板上寫 結果....TVBS回覆我的不過是死不認錯...而且絲毫不認為他們的立場偏頗 也辯白說他們沒有跟方人渣私下協議(我當然不信這種屁話!!!) 沒有協議...人渣那種垃圾會願意跟他們走?...笑死人!!! 下面是TVBS回覆我的簡短官僚式用語~ 我們的回覆內容如下: 感謝您的建議與指正,TVBS報導這則新聞實並無任何立場,只是盡責的找到這位方先生訪問,並詳實紀錄事件現場,讓社會瞭解整個事件的真相與變化,絕沒有如網路傳言與方先生談條件甚至協助的情事。 最後,再次感謝您對TVBS的支持!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您來信告訴我們,TVBS自當竭誠為您服務。 TVBS觀眾服務中心敬上 很官僚吧? 爛台~去死吧!!! 我跟你一樣 也認為除了修法立法外 難道就這樣放過方人渣和不要臉的電視台與李敗類嗎? 很不甘心啊~~~非常非常不甘心 說真的 如果我很有錢 我一定一定一定會請殺手去買方人渣的手腳眼...再潑他X酸...... 去買李敗類的舌頭...再也不能亂說話......然後再讓他嚐嚐何謂"脫肛".... 雖然在這社會中仍然有千千萬萬個方尚文 但是 來一個殺一個...來百個除萬個.... 我對於人類是毫不心慈手軟的!!...我痛恨人類......(所以也痛恨自己沒有用....><) 只可惜 目前的我是沒有能力的 而且 在這個鄉愿的東方社會中 理性堅決的是非對錯正義觀念 真的非常薄弱.....非常薄弱 所以 我只好選擇暫時壓抑自己.....改變自己 會如此 是因為擔心自己的衝動行為會危害到動保團體的努力 自己的衝動反而會給目前正在努力中的動保人士帶來反效果 即使..我們是對的...其實...我們是對的 但是 為了大局 為了動物們 為了我們最重要的修法立法 只好先選擇忍耐啊~~~只好忍...忍下來 下面是名作家閻驊寫的文章-貓天使們的真正心願 提供您參考 貓天使們的真正心願 by閻驊 由於筆者最近從事一個不為人知、且必須嚴加保密的超神秘工作,所以有機會在上週遇到三、四十位「貓咪救生隊」的成員,也深度瞭解了最近轟動全台灣的社會新聞:虐貓事件的來龍去脈。 對於引起全台貓友義憤填膺的虐貓事件,我的想法非常地單純!我並不想在我的專欄上寫出所謂「平衡報導」的文字。因為我發現台灣貓友們似乎正面臨打著「見仁見智」旗號之鄉愿者的抹黑攻擊,對於此事,我心有戚戚焉。 2004年9月,當時台灣正在流行一種以凌虐小兔子為樂的夾兔子機,所以我特別寫了一篇專欄文章:「兔子不會叫」來表達我對於這股歪風的不以為然。不過當文章出刊之後,喝采聲不多、但是幹譙聲倒是不少! 為何閻驊寫了一篇呼籲大家要愛護小動物的文章,反而會招致如此多人的幹譙呢?我想您大概也會跟我一樣感到困惑吧? 當時幹譙閻驊為何不在文章裡頭「順便」倡導吃素的讀者朋友大約佔了40%。剩下的60%則認為一個不吃素的「殺生」作家根本沒資格對「愛護小動物」之類的「護生」議題來高談闊論。 對於那佔了40%的前者,我真的不以為然。因為我始終認為過於「順便」就是一種「隨便」!打個比方,如果我在我的文章裡倡導「追求卓越」的觀念,那是不是代表我也應該要「順便」提倡「追求卓越=追求第一」的觀念呢?還是我還必須「順便」補充一句:「沒拿到第一,就形同失敗!」的偏執狂話語呢? 對於那佔了60%的後者,我更是不以為然。我覺得這些人根本就是中了所謂「最高道德標準」的毒!如果這種偏執想法為真,那麼我想只有聖賢才能勸人為善、也只有首富才可以提倡理財的重要性了!所以「不吃素的人沒資格愛護小動物」之類的說法基本上是一個荒唐的大謬論。 我們再回到這起虐貓事件上,或許鄉愿的人會認為「就不過搞死了一隻小貓!有何好大驚小怪的呢?」,鄉愿、但又具備法律常識的人也可能會說:「你指控方尚文搞死了一隻貓?證據呢?貓屍在那裡?」鄉愿係數更高者也許還會補充一句:「請問是一隻小貓的死活重要?還是一個年輕人的大好前程重要呢?」 關於以上的「鄉愿三部曲」,其實我認為都沒啥道理!要知道!虐貓只是方尚文的第二大罪行,一而再、再而三地挑釁廣大貓友的行為才是方尚文最最可惡之處! 有人說60名「貓咪救生隊」網友(正確的數字應該是近千名網友!)尋找方尚文住處的過程跟電視影集CSI(犯罪現場)一般地精彩!但是我覺得方尚文在網路上的挑釁行為、囂張程度以及故弄玄虛的狡詐心機(註:方尚文一開始是以簡體字來發文挑釁,而且還自稱「本姑娘」、擺明想用男扮女裝的方式來混淆視聽!),才與電影「綁票追緝令」沒啥兩樣! 貓友們當然有資格對於方尚文的惡行表達高度的憤怒!我想人們也犯不著祭出什麼「最高道德標準(例如:吃素)」來質疑這些貓友的立場、更不用以「人是萬物的尺度,故貓不如人」為理由把貓友抹黑成暴民。 或許很多人會認為「方尚文只不過虐待了一隻小貓,何苦要逼著他賠上日後的前程呢?」。我覺得這種說法也不太對!因為方尚文不止凌虐了一隻小貓,他也凌虐了成千上萬愛貓者的心靈! 要知道!整個大中華地區有多少貓友因為看到方尚文沾沾自喜的虐貓相片而悽然落淚,有多少貓友被方尚文狡詐無比的行徑搞得手足無措,有多少貓友被方尚文一再挑釁的言語而氣得茶飯不思!請問這些貓友的精神損失,這位始終自稱被抹黑、被陷害的方尚文能夠賠償得起嗎? 當然∼我也知道根據現行的法律,方尚文最多只需支付新台幣二十五萬元的罰金,他的其餘惡行皆是無「法」可辦!但是我依舊不贊成貓友們用任何「私刑」的方式來制裁方尚文,我建議貓友們把方尚文當成是一個屁、一個曾經困擾著千萬貓友、但又奇臭無比的大屁。 「倫敦保育團體人士因為過於衝動、槍殺了一名穿著貂皮大衣的貴婦人、而造成英國保育運動一大挫敗!」是我最常掛在嘴上的陳年老故事,也希望各位憤怒的貓友們也能體會這則故事。 儘管我們都知道方尚文是個不折不扣的大混蛋,但是貓友們堵他、扁他、或是「••••(註一)」他,其實都是無濟於事的多餘行為!因為這類型激進行為的下場也許就跟星爺的電影「功夫」某段台詞一樣:「就算『••••』了一個方尚文,還有千千萬萬個方尚文!」。 一個方尚文就已經讓上千上萬的貓友們氣到失眠,那千千萬萬的方尚文,貓友們又豈能抵擋得住呢?所以我還是要苦口婆心地重申那句老話:「且把方尚文當屁!」,因為方尚文已經不再是重點了!貓友們根本無須再管他是「方」的還是圓的?要「尚」(上)還是要下?要玩「文」的?還是玩武的?反正他已經是一個屁!一個已經被眾人唾棄的屁! 被方尚文凌虐的N隻貓,牠們都沒有名字,而且應該也已經上了天堂。所以我們且把這些可憐的小貓咪稱為「貓天使」。我想貓天使們應該非常希望此類憾事以後不要再發生!非常盼望人世間再也不要出現這種凌虐小動物之後,還沾沾自喜地到處挑釁的爛人! 我想貓天使們最渴望的是:所有愛貓、愛狗、愛護小動物的朋友們可以趁著這次民氣可用、怨氣可用、鳥氣可用的大好時機、齊心合力地來推動「動物保護法」的修法。 您不覺得這才是貓天使們的真正心願嗎? 註一:「••••」是方尚文最習慣使用的挑釁字眼,即死亡之意。 ~結束~ 憤怒痛恨絕對不是沒有 替動物報仇的怒火絕對不曾熄滅 而是為了更長遠的計畫 暫時忍耐 不要妄動 等到動保修法成功 等到如我們所願 屆時我們要怎麼修理如方人渣這種人或是認同方人渣的間接兇手 就都無後顧之憂了 以上是我自己小小的想法 提供您參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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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上天眷顧的貓《照片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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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不是我的貓,
時間 2006-08-04 02:06 P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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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在虐貓者虐待動物者身上綁上幾千條橡皮筋...綁個10年...研究觀察看看會怎麽樣?寫個心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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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上天眷顧的貓《照片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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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06-08-04 02:06 PM,
作者 ju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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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在虐貓者虐待動物者身上綁上幾千條橡皮筋...綁個10年...研究觀察看看會怎麽樣?寫個心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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