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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jeremy970413在 2009/09/17 09:17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順子的媽媽2009/09/17 05:39am 發表的內容:
質疑結紮、不反對、卻也覺得不必要、(只要人改變就好了)、說的好容易、
自古以來、人不用假借神的名義、以身為人的權利就能宰殺牲畜、吃他們的肉、決定他們的生死、妳認為比較容易讓動物的幸福的方式、是(人類改  ...


貓狗都不生育是錯的,假設台灣的狗貓能做到90%以上都結扎,相信過了10年之後,在台灣的貓狗會變成瀕臨絕種的動物,適當的節育手段是對的,但是太過頭只會造成生物浩劫

大自然演化下來的生活方式,人類真的不能干涉太多,貓咪打架這是他們的天性,是物競天擇下的產物,我們何必插手他們的生活方式,如果有人干涉妳的生活方式你願意嗎
我並沒有反對TNR,什麼時候產生的問題用什麼手段解決,本來就很正常,
我很反感的就是有人老是說TNR就是為動物好,沒TNR的浪浪生下來的小孩會很可憐等等,別忘了,動物會自己找到出口,人類不需要關心過頭,人類又不是神,怎麼有權把大自然賜與的神聖生殖器官隨便亂割掉,如果要用咖擦掉可以避免動物衍生生殖器官的毛病而延長壽命,試問用在人類身上你會有什麼反應
TNR不是無限上綱的解決浪浪唯一的方法,如何解決浪浪的方法已經有一堆好的IDEA了,問題在於執行力而已,我記得以前政府有推動寵物仿照國外的做法,要先向地方機關申請登記才能養寵物,而且規定要植入晶片,寵物隨意拋棄要罰錢,可是推到現在都沒下文

下面引用由紫色雲霧2009/09/13 01:28am 發表的內容:
請問高雄市哪邊面交呢?謝謝


抱歉,我很少上來看,剛剛才看到
我是住在鼓山區農16地附近
可以約地點面交
請來電,謝謝
下面引用由小賢2009/09/16 10:32am 發表的內容:
養一年半的貓連一張照片都沒有
在這種數位相機氾濫到不行的年代裡
真是令人不敢相信
到底那兩隻貓平常都過著怎樣被忽略的日子


我現在養的貓,養了一年多,家裡有數位像機2台,沒幫貓拍過一張相片,我該算什麼
(我以前養的貓是有拍一堆相片,現在領養這隻貓我懶的拍)
下面引用由把噗2009/09/16 10:28am 發表的內容:
您說的對,流浪貓狗越來越多,一開始可能是人的棄養
再來就是他們在外繁殖
所以您贊成讓流浪貓狗不結紮然後一直繁殖一直繁殖囉?
然後數量越來越多
...


提升台灣社會對飼養寵物的品質,善待動物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一味的TNR只是捨本逐末的做法,有誰能保證TNR過的動物不會受到人類的虐待
TNR過的動物就不會身染寄生蟲嗎?
就不會對社區製造髒亂嗎?
就不會對人類生活環境產生困擾嗎?
別傻了,討厭流浪動物的人依舊一樣一堆,不會因為TNR過就會讓人能接受他們
..
以人類的觀點
貓去爪手術>>怕家具被破壞
貓狗結扎>>怕公貓亂尿尿,怕母貓發春亂叫
不管怎麼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是人類為了自己方便而對發展出來的手術
[這篇文章最後由jeremy970413在 2009/09/16 10:09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passd3282009/09/15 05:24pm 發表的內容:
說那麼多.....還是希望你能站在動物的立場替她們想想....
...


看到這一句話,我笑了,以人類的立場去決定動物的立場是對的嗎?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流浪貓狗,追根究底不就是人類不想養棄養
城市才會有那麼多流浪動物,原罪是人類,不是貓狗
人類竟然自私的想把動物最神聖的傳宗接代的器官切除認為是對的行為
..
貓去爪手術很多人反對
貓狗去勢反而沒有意見
同樣都是對貓狗有傷害手術,卻是兩種不同的看待

UP
峰迴路轉真精采
比肥皂劇8點檔還離奇
我家的貓喝水都會先盯著水盆,然後喝幾口水之後,就會開始用腳掌撥水,每次喝水都搞的水盆附近都是水,以前罵過幾次,沒用,試著換過水盆,也是沒用,最後就隨他去了
爆發這件事之後,請問版上各位愛貓人士,要你簽這份切結書,你敢不敢簽,要說真話喔
我自己先說,我不敢簽

[這篇文章最後由jeremy970413在 2009/09/27 00:35am 編輯]

今年8月初買的
只噴10次左右
貓咪已經不再亂尿尿了
賣給需要的人
網拍最便宜要990元,賣700元
限高雄市交易,0929603480,陳先生
下面引用由kellie2009/09/09 11:28am 發表的內容:
其實那個網站我也看了
我也不怪他們
很多人並不了解真相
他們已他們看新聞的觀點才評論
...


大眾是盲目的,看看剛死不久的麥可捷克森,有多少人知道真相,大多數美國人都相信麥可皮膚是漂白的,但實際上並不是,一切都是新聞記者亂搞的後果

某些志工的行為真的是要適可就好,搞的太嚴,會嚇到有心認養的人卻歩
[這篇文章最後由jeremy970413在 2009/09/08 06:13pm 編輯]

TO nbc12345    
我認同你的見解,寫的很好
但是,這裡是貓咪論壇,這裡對那件事已經是一面倒了
你這篇文章PO在這裡很難得到認同
[這篇文章最後由jeremy970413在 2009/09/08 05:43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aprilflower2009/09/08 05:22pm 發表的內容:
沒有攻擊你的意思!
但麻煩你去看看另一方送養人雅小姐的說法!
這個程小姐自己當過中途也送過貓,她也要求她的認養人要簽切結書!
而且她程小姐要求她的認養人牽的切結書和雅小姐給她簽的切結書是一樣的!
...


我並沒有針對程小姐事件寫這篇文章
我是針對切約書的內容發表意見,如果是我認養要簽這份切結書,我一定會要求先刪除第15條,談不攏我頂多不認養,畢竟簽下去會有法律責任,如果貓咪發生意外,我不太相信送養人不會有心放過機會趁人之危,在現在台灣社會,防人之心不可無
我看過MOBILE01也有類似的討論串,聽說有些送養人還會要求認養人規定要貓吃什麼飼料用什麼貓砂,這也管太多了吧,以我來說,我對照顧貓的專業知識不會比中途家差,況且貓咪生活狀況飼主最了解,送養人插手太多只會讓人覺得反感
我知道我在這裡發這種文章,應該多少會被這裡的會員攻擊,去看看MOBILE01是如何看待這件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1220799&last=14576141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0&t=106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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