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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所以,在登報時要注意,刊登「事實」,不要有情緒性字眼,ex:喪心病狂、變態…
並將重點放在「不要讓此人再次領養小動物」,
btw誹謗罪是告訴乃論罪,也就是要XXX告你,檢方才會開始偵查程序,
如果XXX真的告你的話,不要忘了告訴大家開庭的時間。

請注意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所以,在登報時要注意,刊登「事實」,不要有情緒性字眼,ex:喪心病狂、變態…
並將重點放在「不要讓此人再次領養小動物」,
btw誹謗罪是告訴乃論罪,也就是要XXX告你,檢方才會開始偵查程序,
如果XXX真的告你的話,不要忘了告訴大家開庭的時間。

請注意集會遊行法第9條規定:
「室外集會、遊行,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載明左列事項,於六日前向主
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
到目的者,不受六日前申請之限制:
一  負責人或其代理人、糾察員姓名、性別、職業、出生年月日、國民身
   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電話號碼。
二  集會、遊行之目的、方式及起訖時間。
三  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解散地點。
四  預定參加人數。
五  車輛、物品之名稱、數量。
前項第一款代理人,應檢具代理同意書;第三款集會處所,應檢具處所之
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文件;遊行,應檢具詳細路線圖。」
要集會或遊行的話,要先申請才行唷。
在方宅前聚集的貓友,可能因為違反集會遊行法而被勸離,
讓XXX交出其他的貓貓能不能算是
「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
先跟警方溝通看看,不行的話,盡快申請集會遊行許可,
向台北的貓友致敬,我們全家光看電視就想把XXX給XXX。



請注意集會遊行法第9條規定:
「室外集會、遊行,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載明左列事項,於六日前向主
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因不可預見之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
到目的者,不受六日前申請之限制:
一  負責人或其代理人、糾察員姓名、性別、職業、出生年月日、國民身
   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電話號碼。
二  集會、遊行之目的、方式及起訖時間。
三  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解散地點。
四  預定參加人數。
五  車輛、物品之名稱、數量。
前項第一款代理人,應檢具代理同意書;第三款集會處所,應檢具處所之
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文件;遊行,應檢具詳細路線圖。」
要集會或遊行的話,要先申請才行唷。
在方宅前聚集的貓友,可能因為違反集會遊行法而被勸離,
讓XXX交出其他的貓貓能不能算是
「重大緊急事故,且非即刻舉行,無法達到目的者」?
先跟警方溝通看看,不行的話,盡快申請集會遊行許可,
向台北的貓友致敬,我們全家光看電視就想把XXX給XXX。



我們全家都支持連署修改動物保護法,但是連署要去哪裡連署?網路上的資料好亂唷,如果有進一步連署的地點、方式或其他,我們全家都願意配合,儘早修改不合時宜、沒有實益的動物保護法。有需要的話,我的e-mail:zoecheng.tw@yahoo.com.tw
我們全家都支持連署修改動物保護法,但是連署要去哪裡連署?網路上的資料好亂唷,如果有進一步連署的地點、方式或其他,我們全家都願意配合,儘早修改不合時宜、沒有實益的動物保護法。有需要的話,我的e-mail:zoecheng.tw@yahoo.com.tw
engl1050媽媽加油喔
安安一定很高興能遇到妳,
不管能不能站起來,安安都是一隻幸福的貓咪。
等安安穩定一點,看看要不要試著送養,
我家的胖子萍後腳不能站,還是過得滿爽的,
如果安安要送養,我會努力幫他推推的^^
我有人壽保險,我和家人約定好,
若我怎麼了,其中一百萬的保險金是萍萍的,
萍萍給我妹。
不知道永安什麼時候能出院?還有找到他的中途或爸媽了嗎?
不知道永安什麼時候能出院?還有找到他的中途或爸媽了嗎?
我想問一下,永安的進食和喝水需要幫助,是要怎麼幫助呢?
等他出院後需要中途,是否能把永安需要的照顧狀況說明清楚一點,讓能幫忙的人有個譜,也讓永安找到中途或爸媽的機會更多一點。
辛苦大家了。
我想問一下,永安的進食和喝水需要幫助,是要怎麼幫助呢?
等他出院後需要中途,是否能把永安需要的照顧狀況說明清楚一點,讓能幫忙的人有個譜,也讓永安找到中途或爸媽的機會更多一點。
辛苦大家了。
看到這裡,有感動也有感慨,我家的小寶貝萍萍因為先天遺傳性的髖關節問題,一歲多的時候,兩隻後腳就都無法站立了,A…我從來也沒有想過這樣要安樂死耶= ="
雖然一開始有些不能接受,到處看醫生,吃藥、打針不間斷,萍萍一看到外出提籠就發抖…後來醫生也建議不要醫療了,徒增她的痛苦。
但是啊,照顧她(其實也用不上照顧這兩個字)超方便的,只有上廁所需要幫忙,貓貓一天上二次小便,大便一次,我都是每天上班前、下班後,定時帶她去廁所,像溫刀姊姊說的,等貓貓跟飼主能配合後,這就不是什麼大問題了。我上班的時候,萍萍就呆在他的大貓洞裡,睡睡玩玩,等我下班再抱她出來玩弄一下^^",討摸摸、呼嚕呼嚕、按摩、陪睡覺,貓貓會的她一樣也不缺,該有的肥肉也一樣都不少= ="
而且她也是大小姐啦(貓奴的逼唉),要吃飯的時候只要把頭伸出貓洞喵喵叫,飯飯或水水就立刻出現在她面前了。
嗯,我只是想說,大家不用覺得身體不方便的貓貓一定很難照顧,就認為自己不能照顧好,其實只要過了一開始的磨合期,之後就是你和貓貓甜蜜的時光了,而且啊,我覺得啦,像剪爪爪、洗澡這些事情還特別好處理呢(就是欺負她跑不掉^^"),也不用擔心貓貓亂跑亂跳打翻東西、到處磨爪爪抓壞沙發等等煩心事。
嗯,所以啊,我覺得等小虎的狀況比較穩定,能規律出他的生活習慣的時候,溫刀姊姊還是可以考慮開放送養,給別的貓奴一個機會。
另外,我想問問看那個輪椅的事情,有比較詳細的資料或聯絡電話嗎?如果不能po在版上,請mail給我可以嗎?我的mail:zoecheng.tw@yahoo.com.tw,謝謝大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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