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景美寵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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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phun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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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難相信多屬人在跟店家詢問或是溝通時
會有多客氣 甚至面帶笑意
雖然每個當事人,都會覺得自己當時的態度並沒有不好 "

請你自己去問店家 我當時態度如何?!!
我是帶著靦腆的微笑去請店家改善環境的? 又或是對他惡言相向?!
這部分留給你這位店家的好朋友自己去查證吧!!


threebab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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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若事情狀況有弄清楚的話

原 po 您是不是把標題改ㄧ下  把店家的地點部份刪除

另外在個人網誌加上說明

以免不知情的人繼續轉貼 衍生更多問題

一點建議..........
fawi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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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yphung32008/06/07 10:29pm 發表的內容:

而你...從他那收養好幾隻貓的好朋友..你是從頭到尾最清楚狀況的人
卻在當事情剛開始時就一直潛水不出聲...我還沒拍照寫部落格時 如果你出聲了 就不會有後續這件事..


咳~ 對了。。。。關於這點我可要好好說明
我的確跟店家認養貓咪,也跟店家購買部份用品
但 消費者╱認養者≠好朋友 ok

我家大嫂因為情緒問題,對寵物發出的聲音非常難以忍受
即便是鄰居。。雖然寵物發出的聲音,我跟其他樓層的住戶壓根都聽不見,
但我家大嫂會在半夜3、4點打電話跟店家抱怨被貓狗吵的睡不著.......

即便是鄰居。。我家大嫂還曾經多次打電話去政府相關單位檢舉
稽查人員巡視過店家後,告訴店家一切合格。。。還對我家大嫂的行為非常不解。。。
如果照妳的邏輯
我應該早就被該店家列為黑名單才是吧 @@"

yphun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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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去拜訪店家也是笑臉ㄉ去建議..並沒有態度不好的地方..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的人品..當時我在詢問時 他店內還有另一個年輕小姐(不知是女兒還是店員)在喔~~可以去問他~當時老闆娘的聲音比我還大聲!老闆娘的態度比我還激動..只因我跟建議要把環境弄好才會吸引人...這句話.

店家有給我求證的機會嗎? 店家轉身離去後 我又待在店裡許久.但他都沒有在過來說明..那位小姐也沒有...要等事情大條才爲自己辯護..說我對店家傷害..這樣的指控 誰能接受?

當初請收養者發聲 也只是想了解是否店家跟芋仔媽說明的部份是否屬實...如果屬實 我也會相對的在不落格做修正 也發文一一通知有轉貼的朋友說明情況...
沒料到會遇到如此的攻擊 還扯東扯西的!!

在這裡被那個所謂的店家朋友攻擊..說真的 ..很心寒...以後也不想再去管任何事..也不想再去救任何貓咪了..因為救了又如何,救生網就看到許多求救者被莫名其妙的攻擊..今天終於深深的體會到了!!

也許傷害有造成..但受傷害也是彼此雙方吧~~只幾天..面對一堆建意 善意 惡意 我老公還無辜被評論為冷漠..

難怪這社會會越來越冷漠~~原來冷漠只是為了保護自己~~以後我也要秉持著只掃門前雪 勿管他人瓦上霜的古老精神!!!

yphun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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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threebabies2008/06/07 11:52pm 發表的內容:
我想若事情狀況有弄清楚的話
原 po 您是不是把標題改ㄧ下  把店家的地點部份刪除
另外在個人網誌加上說明
以免不知情的人繼續轉貼 衍生更多問題
...


謝謝妳..我在收到芋仔媽的回覆後在第一時間已做處裡了...
板橋的貓
最愛: 咪咪襪子喵喵錦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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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管是現實世界或是虛擬的網路世界,
有時候,聽到或是看到的,
並不一定代表事實真相是那樣。

所以才須要謹慎求證。

chinch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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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yphung32008/06/08 00:35am 發表的內容:
謝謝妳..我在收到芋仔媽的回覆後在第一時間已做處裡了...

原PO可能是漏掉了吧
妳開文雖然編輯過了
但是那個捷運站出口的那個沒編輯到喔
還是改一下的好吧
chinchill
最愛: 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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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來爬文
意外看到另一篇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14&topic=5223&start=0&show=
原PO妳這邊也沒改到喔
fawining
最愛: 不敢去算貓咪的數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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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剛看完美國職棒轉播
還是忍不住想回應一下

這樣說妳或許又會動怒吧
但我無法認同妳說的一句話[在這裡被那個所謂的店家朋友攻擊..]

下面引用由yphung32008/06/07 07:45pm 發表的內容:
如果真的與事實不實 店家真的是有愛心的人  但就請這些好朋友出聲吧...


跟妳論述不同的人
所說的話就是攻擊......我可有說過什麼不實言論?!
就一定是被妳指責的人的朋友嗎?!

這樣難怪有時碰到很多事情時
很多人不願意或是不敢出來說話
因為會被冠上很多帽子
說不說都被批評,不是嗎?
沒再你PO文的第一時間跳出來說話--------被說成是妳之所以誤解店家的幫兇
看到你要旁人出聲的要求跳出來說話------又被說成是店家好朋友
人 真是難為喔~

因為你不解釋   所以我才會誤解你.....都是你不對,所以不能怪我
因為你不叫我起床   所以我才會遲到.....也是你不對,這還是不能怪我
因為你沒煮飯給我吃   所以我才會瘦成皮包骨.....還是你不對.....這更不能怪我
因為我愛你 但你卻對我沒感覺   所以我才會飽受失戀的椎心之痛.....這肯定是你不對,這更絕對不能怪我
反正之所以有錯誤,全都是" 因為....所以"這邏輯所致


昨天 6/7傍晚在看到妳的部落文章時,我是想打電話給妳的
但我想一個陌生人這樣忽然打給妳,談論有關店家的事...會不會太雞婆 會不會被誤會
或許會被"有色眼光"看待  或許會被說成是"店家自導自演"
(這種顧慮難道是多餘的嗎? 現在看來應該不是 )
剛好看到妳在論壇說希望知情的人出來說話
所以選擇用文字表達

甚至還留下以下的訊息
下面引用由fawining2008/06/07 08:06pm 發表的內容:
原po如果對我說的有疑慮
我可以給你我的電話
或是你想來我家看貓也ok


 
但,一如妳所言
人啊!不用太雞婆~還是秉持著只掃門前雪 勿管他人瓦上霜的古老精神,比較穩當啦


下面引用由OACAT2008/06/07 08:31pm 發表的內容:
你說到他的朋友怎麼沒有上來澄清或辯解
我想....
在這邊一面倒的批評店家都是壞人的時候
任何人來幫他說話     都會被懷疑是店家自己上來澄清的吧?

因為事實證明 
這一切就像OACAT媽上面 說一樣~



我肯定也讚許妳愛貓的心
但請不要將"愛貓"這2個字的意義無限上綱
"愛貓"這2個字不是尚方寶劍 ,不是豁免金牌
因為出發點是愛貓所以就可以將自己的錯誤 即便是無心的疏失,其原因都歸罪於他人嗎?!
對於這點我不認同

錯了就是錯了,即便妳無心、即便妳愛貓
不論妳的初衷為何,但這些都不該應成為自己的下台階

妳只感覺自己被傷害,但對自己傷害別人的事實卻不自知
妳只感覺自己很受傷,但因妳被誤解的店家難道不受傷
就好比打了人家一拳,卻反過來指責對方為何不閃躲.......
將心比心
試問如果今天腳色互換,有人在網路上發表有關妳經營貓咪民宿的文章,但內容與事實有出入時
妳又做何感受?妳會不難過 不生氣嗎


老話一句,就事論事
我可以認同妳陳述妳對貓咪環境的不滿
我並沒有要你針對環境一事向店家道歉
但一事歸一事


妳部落原文(我ㄧ個字都沒變動 ,連字體顏色也相同)

他兒子有在網拍上賣寵物飼料..各位好心的大大如果你遇到的賣家是在景美捷運站面交取貨的,  就請不要跟他購買吧...大家一起抵制這各沒有愛心的寵物店老闆...不懂著善待動物的人不配賺寵物的錢!!
這邊呼籲大家...請大家不要在去有賣活體的店家購買貓物...

這跟你不滿貓咪環境,本就是兩碼子事情
況且不也證實對方並不是販賣活體,並不是不善待動物之人
就這點,難道沒有錯?承認自己的錯誤即便是無心的 很難嗎?
就這點,並不能以妳已將文章刪除就可以一筆帶過
就這點,難道不應該道歉嗎?


妳或許沒想到因為這樣的文章所可能衍生的後續問題
或許一堆人打電話去店家謾罵,照片上的電話算是很清楚吧
或許明天起,店家門口被丟貓的比例會高出好幾倍
或許很多人只看到轉載出去的文章而沒看到最後的事實,結果一傳十、傳百的.....
妳或許沒想到因為這樣一篇文章
就將店家這幾十年為流浪貓狗、為被惡意棄養的貓狗所做、所付出的一切,因此被全盤抹煞

當然我相信這些不是妳的本意,但很多事情都不是可以事先預測的,不是嗎?


就像一養30隻 貓吃大餐、她吃路邊攤 這篇文章的情形
[url]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14&topic=5183&show=25[/url]
為什麼論壇上大家的反應會是如此
因為不論是誰在公開PO文時,都應盡到"查證事實"的基本責任
否則結果就像這篇不實報導呈現的普遍結果
不知情的人看了與事實不符的報導後,大力讚許飼主有愛心並且幫忙轉PO 甚至一堆人跟飼主預購幼貓.....


尤其是這種指控文章,難道不需更加做到查證事實這點嗎!
事關他人名譽
所以今天不論是誰要指控別人時,不是應該要有確切證據
哪有今天指責別人是壞蛋,卻反要對方舉證出自己清白證據的道理



文字本身沒表情
就端看妳用什麼情緒去看待 、解讀他人文字
因閱讀人的解讀情緒不同
相同的文字所表達的意思,也就會有全然不同的意思
文字所傳達的原意究竟為何?
這些都是當事人付加/賦予上去的
不是嗎

我想多說無意....
我自認為我是針對事情表述看法更無涉及人身攻擊
至於妳要如何解讀,我無所謂
所以
妳要認為自己很委屈、自己一丁點錯都沒有、自己被我用文字咄咄逼人且得理不饒人的無情攻擊、甚至乾脆說我是店家的好朋友.......
都隨便妳
反正個人心中一把尺

在做回應也枉然~

oacat
最愛: 芋仔等20喵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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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wining    我覺得事情可以到此結束了好嗎?

其實當初她也是一片好意  
只是沒想到事實與她想的有點不同罷了

每個人照顧狗貓的方式不同    
也是有客人曾經說我的貓很可憐
都只能在小小的貓屋裡    不能在店裡到處跑
卻沒想到我是在店裡上班的    萬一貓跑了怎麼辦?

因為立場不同    所以看事情的方法也會不同

她已經將她的部落格文章做過修改了
要不要道歉....我想就看她自己了

雖然也是有業務跟我說     那間店不會因為這樣就受到影響
因為認識的人都知道他們不會去虐待狗貓的
只是有些部分也許還是要去跟他們溝通一下

例如...將貓咪放門口實在很危險ㄟ    萬一被偷了怎辦?

yphung3    她的出發點是好的    是善意的
也許方法有點偏激    但我覺得已經將事實說明清楚
接著只要將文章修改一下就好

oacat
最愛: 芋仔等20喵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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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那間寵物店的老闆娘跟我說

早上11點半到12點中間    
她在整理貓沙盆跟換水.飼料的時候

這兩隻貓咪 ''被偷走了''

她認為偷貓的人    
是不是因為這一連串的話題誤以為她虐貓
所以就直接用''偷''的    來把他們帶走

若真的是因為這樣..........
唉...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還有     那間寵物店尚有多隻米克斯貓待認養
請前去關心的朋友們若是中途
看要不要去帶幾隻出來

因為有貓友跟我反應     老闆娘為何不找中途幫忙?

我想...我幫她把消息放出來
看有沒有真的會去幫店家中途貓狗
s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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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yphung32008/06/08 00:35am 發表的內容:
謝謝妳..我在收到芋仔媽的回覆後在第一時間已做處裡了...

原po說在第一時間已做修改處理?!

但第一頁開文頭一段
任何人一看
到捷運站那邊走一遭
都能找到並知道是哪一家吧!

下面引用由OACAT2008/06/08 12:51pm 發表的內容:
剛剛那間寵物店的老闆娘跟我說
早上11點半到12點中間    
她在整理貓沙盆跟換水.飼料的時候
這兩隻貓咪 ''被偷走了''
...

老天啊@@
以原po描述
貓目前應該還不到半歲吧?
現在被偷走了
希望不要是被有心人偷去當成”種貓”
不然他們的未來
不是比在寵物店裡
還要更悽慘可憐了
s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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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無心轉載了原po一開始在論壇
或部落格上文章的貓友
誠心的希望各位能將轉載的文趕緊刪去
並補發一篇澄清更正文
不然人家寵物店幾十年下來的商譽
就此毁掉大半
相信不是大家希望的吧!

也希望
原po這篇未經仔細查證下
衝動所po出的文
不要真的如同OA媽所寫的
下面引用由OACAT2008/06/07 08:31pm 發表的內容:
恭喜~你隔天開始門口的棄養率絕對會比現在多一倍



人家開寵物店
不外乎
跟大家一樣
就是糊口飯吃而已

若因此而造成寵物店本身任何困擾
害人家連口飯都沒得吃.....
害人家之後門口會常出現.....

不知真變成那樣時
原po或無心轉載及傳播出去的各位貓友
是否到時也要負一些道義上責任呢?
或幫忙店家接手中途照顧貓狗呢?
下面引用由fawining2008/06/08 05:04am 發表的內容:
妳部落原文(我ㄧ個字都沒變動 ,連字體顏色也相同)

他兒子有在網拍上賣寵物飼料..各位好心的大大如果你遇到的賣家是在景美捷運站面交取貨的,  就請不要跟他購買吧...大家一起抵制這各沒有愛心的寵物店老闆...不懂著善待動物的人不配賺寵物的錢!!
這邊呼籲大家...請大家不要在去有賣活體的店家購買貓物...

這跟你不滿貓咪環境,本就是兩碼子事情

唉唉唉∼
原po請將心比心想想
假如
今天若換成是你的貓民宿被他人在網上
未經查證下
寫出:

大家一起抵制這各沒有愛心的貓民宿老闆...不懂著善待動物的人不配賺寵物的錢!!

你做何感想?

或是假貓寄宿之名
實棄貓之實
把貓遺留在你的貓民宿時

你做何感想?
yu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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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貓論潛水很久,因為只去喂街貓的我,從來沒想過發文,
那天好奇的去了原PO所說的寵物店,
一回家就興起了我申請帳號發言的動力,
我想原PO對這篇發文也太不真切了,更不負責!!
事情至今多日,原PO只在他的部落格上關閉原來所寫充滿攻擊性的言語之外,
在PO下一篇"這幾天療傷期,想遠離電腦遠離網路遠離所有的人事物,讓自己沉澱..."這種話語,
拍拍屁股走人去了,
留下一堆不知實情把文章一直轉載出去的愛貓人,
留下一堆一直打電話騷擾店家的人(在我去店裡短短10分鐘之內老闆接ㄌ5通謾罵電話),
原PO覺得自己受傷ㄌ,那店家ㄋ??

難怪乎老闆會說,寵物不可隨意送人飼養,一不小心就害了牠
米克斯貓再門口一擺數月,無人聞問是否可以領養,
品種貓一擺一天數十人詢問,
是否也是因為是美短所以吸引了原PO文者前去關心ㄋ???

老闆說ㄌ,經營寵物店20多年,見識過各式各樣領養者,
其中不乏一些假借愛心之名領養,實際上是可惡想從貓咪身上獲取利益的假道學,
所以對於"品種貓"老闆都會說是要賣的,而不是認養,
因為只要說是認養"要養的人"總是會蜂湧而至,
而幾千元都不肯花的人又如何給貓咪好生活ㄋ???

那天跟老闆小聊了一下,老闆說那2隻貓貓已經快到可以結紮的年齡,
他原本是想等結紮後在給顧客領養,
反正已經養ㄌ那ㄇ久了,老闆禁不住抱怨,
他給貓咪吃的不是希爾思就是皇家,玩具沒有一天短少過,
偶爾吃吃愛喜雅罐罐打打牙祭,
只是放在騎樓下通風處,抑制台灣天氣潮濕易生黴菌問題,
就被寫成是"死貓販""虐貓者",
難不成他要再招牌上寫著我一年救助XXX隻貓狗,自費買機票送沒人要認養的殘缺貓狗出國,
讓大家知道他是愛寵物的人嗎???

我真慶幸我有去這家寵物店,
讓我了解到網路謠言的恐怖,

剛剛看到 OACAT  寫出來貓被偷的消息,
貓咪真的如原PO文者所願被"偷"走ㄌ,
心中真的很懷疑,原PO文者是一個愛貓人嗎??
愛貓人會鼓勵他人去偷貓嗎???
這太誇張了吧!!

希望那些不知情轉載原PO文的人,
趕快拿掉那些文章,因為轉載散撥也是有法律責任的...
因為原PO文者可以選擇遠離電腦網路去療傷,
無辜的受害老闆只能一通通電話接到手軟,還要擔心貓咪下落,

網路發達有時候也不是好事,唉.....
mimicomilu
最愛: MiN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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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來訪: 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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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里家在,我沒有那麼衝動就把文章轉PO出去
很多事情只看表面的話,往往容易產生誤解
相信不只本文的原PO,我們每個人日後都要更小心謹慎才是

附帶一點,若真有誤謬之情形,不論是那一方,希望能亡羊補牢
該提起勇氣者不要閃躲,畢竟人非聖賢,犯錯難免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希望事件能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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