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文凡在 2004/03/26 01:04am 發表的內容: 用更公平的角度去看待每件事物;拍賣本身不該是罪惡,罪惡的本身是在賣方的不尊重生命..
下面引用由托比媽在 2004/03/26 02:10am 發表的內容: 用更公平的角度去看待每件事物;拍賣本身不該是罪惡,罪惡的本身是在賣方的不尊重生命.. 說得太棒了^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