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凡
最愛: David,Anny紅紅.Tig»
等級: 老法王
威望: 5
文章: 8054
註冊時間: 2003-03-02
最近來訪: 2021-07-05
來自: 台灣
離線
|
貓是一條生命.....問題出在不是'' 保育類動物'',,,,,
有人殺貓頂多就是判不到1年還能易科罰金;
因為法律的主體性是以'' 人''為對象, 動保法通常是
在掩人耳目, 而且還放任各縣市政府自行規定......
80歲老翁是因為無知誤聽偏方, 以為殺貓可以治病,
相信貓會去找他討命, 討不到命也倒楣到老死....
你用愛貓的心去幫助更多的貓咪會比殺他更好...
高雄柴山的獼猴搶劫食物還傷人, 偷竊農作物還入侵
民宅搞破壞,保護之下越生越多卻沒人可以處理獼猴問題
頂多是開槍麻醉,污染環境的能力跟破壞力大於野貓野狗,
請問政府為何只處理貓狗? 15天就執行死刑速度驚人,
只能說一樣是野生動物就是命運不同款....
還要牽拖到人類購買後惡意丟棄, 那不算棄兒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