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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有金錢的來往
就可以稱做"販"啦!!
假如政府能規定一套機制是專門給寵物店來使用,這樣如何呢?

例如每隻要販售的寵物,必須先打上晶片,而晶片的編碼是獨立於現行晶片中

就是說,晶片的編碼分為兩種,一種是主人自行帶貓打的

一種是專門給寵物店打的,一但寵物販售後,再將主人資料填上,

在還未賣出前,貓咪的所有權即為寵物店所有

如此一來,寵物店所販售的寵物數量可為政府所控制

寵物店如附上寵物證明或健康證明也才有跡可循

因為寵物店開出健康證明後,不論是文件或者電腦建檔都有日期且寵物編號

要是購買者在事後自行去檢查發現有異,也才有憑據可爭取

但這個想法過份理想化啦

因為...這樣只能限制登記有案的寵物店,私家販售者就疏漏於此制度外

再者,這樣立法的可能性亦不大

因為利益關係人會因此抵制,而有權立法者也不會再這樣的議題上多做心力

在這樣的前提下,是否寵物的販賣應具有執照,也值得深思!

這純粹是我的小小想法啦,諸多疏漏!

我想開這篇來討論的貓友應該不是要鼓勵販賣,也不是贊成販賣可以合法化

只是想在現有條件下,如何使體制能健全,以保障更多生命

在不能達到最完美的情況下,盡力最到次理想!


我也覺得喜歡就好啦
這跟性別沒有太大的關係吧
不過私心論,我跟歡啾爸都比較愛母貓
大概是我家歡歡是一隻個性很強勢的公貓
所以顯得比較皮,加上公貓的臉比較尖
不似母貓那般的圓潤....
不過喜不喜歡一隻貓,應該是第一眼的感覺再加上個性吧

雖然照片超小
不過看得出來很可愛
再來些大照片吧
有找到嗎
我去上課會幫你注意的
加油唷
可以從肚子用力咬一口嗎
(想要有油濺飛的感覺)
我是變態...........

超讚超讚!~~~~~~
給你綿大力拍拍手~~~~
很棒呀
像歡歡先生跟啾啾小姐都是被我強吻
歡歡先生比較不會掙扎,不過我有次被他咬上嘴唇還好沒流血,很痛
但歡歡會舔人臉,但也很痛
啾啾是會被我強吻,但她會用腳很大力頂住我
好妙..
怎麼拍的???^0^
可以給看一下小臉嗎
摸摸好可憐唷..ㄏㄏ
不過都好美唷!!!
地震了..喵喵們都還好嗎
啾啾我可是渾然不覺咧
ㄏㄏㄏ....
(喜歡抬頭睡的怪啾啾)
刀疤心裡一定覺得:有你真好
呵呵
下面引用由fanny-2222004/11/07 11:16pm 發表的內容:
姊姊      我還要吃   罐罐  給我   拉  >..........<  |||



這臉..會不會太屌了...好經典
不過我媽媽變成我姐姐
我婆婆硬要當我媽媽
姨姨綿....我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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