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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承德店周六也有通知我~
可是我已經買到了~就沒去買了
另外寵物第x網的兩用梳也來了~
價位和寶羅的一樣
但我還是沒買,因為已經有一把了寶羅那種月牙梳了(那個製造商的網頁上稱那個造型的為月牙梳@@)
反覆發燒......
先做一些檢查吧~例如血檢之類的
預防針要健康狀況下才能施打~不然打了反而會出問題
先點藥吧~
這兩天又開始下雨~變涼~怕貓貓會生病哦~

而且滴劑要每個月滴~不然以後怕還是會有跳蚤
還是要收費∼
只是比較便宜∼
會寫信去問是因為在台北市很多並未設籍在此的外地人也有養貓貓狗狗
自己就是,所以才會想問
這...

真的好閃啊∼∼∼∼
錢錢爹和皮卡媽真是閃亮亮∼
趕快交出幸福的全家福照吧∼XD
有記憶開始,家裡就有小動物,小魚、小鳥、兔子.......等等
因為爹爹連澆花都能撿到小鳥@@
我家阿娘是喜歡小鳥和小魚,所以會養~
姊姊們則是喜歡,會帶回家
所以小時候家裡就不斷有小動物

至於貓貓狗狗則是到小學時才有養
因為家裡開小吃店
看到流浪狗、流浪貓來,姊姊會給東西吃
有的吃,就留下來不走了
印象中的第一隻狗(或者說第一雙狗,因為牠帶了同伴來),就是這麼來的
可是阿娘不怎麼喜歡,還拿掃把打牠,可是掃把打斷了,狗還是不走,阿娘認輸了,牠變成我家的一員。
牠帶來的好朋友,一隻大黑狗,因為交通事故,被車撞死,從此我家的花狗就天天追某牌機車,真的只針對那一牌哦∼
我記得小時候放學回家是自己走回家的,走到路口就會看到我家狗兒在路口等我,看到我就衝來搖尾巴跟著我回家。

至於第一隻貓,是一隻重點色的暹邏貓,據知好像是附近鄰居的貓,但鄰居沒特別在餵食,都放養,也是因為我家有的吃,就舉家搬到我家了
可是那時候不知道要結紮,讓牠生了不少小貓,後來有些變街貓,有些送親友
後來牠離家出走了,就在牠目睹自己的女兒被結紮後的模樣,當天晚上出去再也沒回來。(牠女兒超兇惡,醫生說用了雙倍的麻醉才能安全結紮完,接回來時麻醉還沒退完,一直撞籠子)
其實牠還有一隻孫女,可是某天家裡正忙時不見了,疑似被偷抱走了,因為有客人一直在問牠有沒有小貓,我們說不打算讓牠生。那晚,店裡正忙碌,貓在平常睡覺的椅子上睡的正舒服,那對客人又來了,等忙完,阿娘想坐一下時,發現貓不見了!(那時候我們家的貓雖是放養,可是從來不會離家超過1天,活動範圍也只在我們家附近10公里以內)而那對客人再也沒來過了。
後來剩下的女兒,大概快10歲左右走了,後來有再養過一隻小貓,是路邊撿回來的小浪浪,後來牠因故走掉後,阿娘不再養貓了,接下來是我和兩個姊姊各自養了幾隻貓。而住在老家的兄嫂則養了兩條狗,侄女養了小老鼠,阿娘還是養牠衷愛的小鳥、小魚。

認識我們家的朋友,常說我家是小型動物園∼XD
所以......如果有想要的,現在還不能下訂嗎?@@
如果是,要不要改一下標題啊?@@
是否一定要設籍台北市,我寫信去問了~回答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的來信市府已經收到了,有關您提及未設籍臺北市是否也享有寵物登記優惠乙案,已責成本所妥為處理。臺北市原定寵物登記之寵物晶片、頸牌之成本及植入手續費300元、絕育寵物登記費500元、未絕育寵物登記費1000元之收費標準,將自97年6月1日起進行重大的利民變革,只要飼主攜寵物至臺北市各寵物登記站辦理寵物登記手續,不僅由市政府免費提供晶片,還免繳寵物登記費用,僅需向寵物登記站之執業獸醫師繳付寵物登記站晶片植入手續費用250元,即可完成一切登記手續,並未限制飼主是否設籍臺北市。
下面引用由cathysydney2008/05/16 11:19am 發表的內容:
對ㄚ...可是寶羅好像也進貨了
你說的兩用的寶羅有嗎?
好像比較少人用的感覺


大家好像都買大大賣的那隻比較多
我也很好奇兩用的有沒有比較好用@@
寵物第x網有賣~不過目前也是缺貨
價錢跟大大賣的這隻一樣@@
是不是同牌的不確定@@
我家的大概是多話社交型的吧@@
愛講話
更愛和其他來家裡的貓玩
(但是出門看到其他貓會兇對方= =)
[這篇文章最後由hiyoko在 2008/05/16 09:57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cathysydney2008/05/16 09:24am 發表的內容:
係襪啦!
我幫大家買到老闆都認識我了
他就請我上網幫他賣
因為我怕有廣告嫌疑
...

原來是大大哦~@@
還在想說大家都買不到貨~怎麼這有咧~XD

話說....剛剛...
在露天拍賣上看到類似的耶@@
不過不知道是不是同一隻@@
還打著貓論的名號........@@
http://goods.ruten.com.tw/item/qa?11080513465230#detail
關於沒有貓隻也列入,農委會的回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0970124481號

敬啟者:您好!
台端致本會首長信箱建議將貓隻納入「寵物業管理辦法」一事,本會說明如下:
一、查「寵物業管理辦法」目前所稱特定寵物僅規範犬隻,於本次修正草案目的係為健全犬隻繁殖、買賣或寄養業之動物保護及管理制度,推該辦法修正草案已預留其他寵物納入管理之空間,至其他寵物種類是否納入規範,未來將視實際管理需要及社會整體共識予以檢討。
二、另對於貓隻等寵物之一般保護業於「動物保護法」已有規範,台端如有發現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未有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提供相關妥善之照顧者,可檢具相關事證向發生所在地之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檢舉,俾憑查處,台端關切動物保護工作,本會敬表謝忱。
敬祝
健康平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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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很......................
法條還有很多要補充的東西吧~
不然也不會有什麼實質的助益的= =a
建議把貓媽媽抓去結紮吧~
不然真的會一直生小貓
請人來抓也抓不完的@@

另外~可以的話把地點po出來吧~
想幫的人才好去幫呀~
都好可愛哦∼
要找到好爸媽疼哦∼

小橘眼神很無辜∼很電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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