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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7162006/08/04 04:46pm 發表的內容:
請問陳情書的範本在哪裡?
我也想盡ㄧ份微薄之力且告訴身邊的朋友一起為動保法努力



來 這裡


http://www.supervr.net/catbbs-misc/usr/30/30_2237_1358.doc

陳情書範本連結  歡迎大家取用

要陳情  要修法

逼行政機關不要執法怠惰

逼立法機關不要立法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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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才是重點:

下面引用由winniesa2006/08/04 04:17pm 發表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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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農委會的 首長信箱 :

http://webgate.coa.gov.tw:8080/chiefmail/jsp/mainPeople.jsp

走  一起去寄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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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貓人士會上來看     我想一堆不愛貓的也應該會上來看

 很難說這一堆網民裡面沒有 夾一兩個  ""有心人士"

呼籲 再呼籲

= = = = = = 以下 推 貓友 sophie0811 的 發言    相當有建設性的發言

下面引用由sophie0811在 2006/08/04 01:58am 發表的內容:


我是反虐動物聯盟組織的法規組組員
我想在此呼籲大家∼
不要再把焦點放在方尚文一人身上
不要再把他的照片和資料宣傳出去
不要對他動私刑或要求他付出法律以外的代價
今天把一個方尚文弄死,還有更多藏在法律之下的方尚文

方現在已身敗名裂,若數個月後他找不到工作,萬一真的跑去自殺(或假自殺),然後他媽又上媒體哭夭,屆時輿論就會完全轉向!(雖然他很俗辣只會找媽媽!但總要預防一下)........事實上,現在已經有少許人認為,人還不如貓,(雖然這樣的立場也被大多數人駁斥,但確實有輿論反轉的聲音出現),大家可以上其他論壇看看∼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41334&page=26& pp=10

本來方是個犯人,但人性是容易同情弱者的,加上一般大眾多數不是那麼看重動物,甚至有些人的觀念還覺得人命比貓命重要,一旦把方逼到絕境或害他下場太過悽慘,大眾可能就不會那麼同情動保人士,反而會覺得我們用言語暴力、媒體暴力把一個人逼死,這樣一來,對整個動保改善之路更無實質幫助。

這次若不是因為方上網PO圖留下線索,貓友幫忙抓,單靠現行的法律體制和公權力根本無法將他繩之以法。而這個案件只是冰山一角。

我知道方很可惡,大家想要殺雞儆猴,但很不幸的是大多數犯人仍抱著只要不被抓到就好,躲起來虐待動物的心態(就像亂丟垃圾,只要沒被看見和檢舉)。就算動保法修法通過了,如果執法不彰,一樣是抓不到犯人。所以希望大家能把心力放在凸顯動保法執行缺失的議題。

這幾天的新聞,大多除了報方是虐貓狂和他的資料外,卻較少針對動保議題作後續的延伸探討,大眾只知道方是個大人渣,但有誰在看完新聞後會想到更深遠的台灣虐待動物氾濫的現況?
這則新聞似乎只被當成單一事件看待,甚至可能還令人有錯覺認為動保人士自己很有辦法、咄咄逼人,警方也破案了,動保法有發揮懲罰功用。

然而動保團體人數畢竟不多,政府單位修法效率低又怠惰,我們需要更多大眾的認同和支持,才能有機會將法律修改更完善,幫助更多的動物免受傷害。
我們要對抗的是整個政府司法體制,而非僅是單一的虐待動物犯。

動保牽涉層面太廣,希望大家能針對『反虐待』這個議題發揮,才不會失焦...
另外,有熟讀動保法的人應該可發現,目前各縣市設有動保員,並可蒐證。
但我們的動保員人數有限,有些甚至不積極調查案件,很明顯是執法缺失的問題。

以下訴求是整理組織開會後大略的要點,希望大家有機會可多多宣傳,並幫忙深讀動保法找出問題,不要再只是圍繞在方個人身上喔……

1.虐待動物罪列入刑事罰,須立案建檔
成立如110簡明的專屬報案系統,並開3聯式單,避免警方吃案。

2.虐待動物者須留案底,接受心理治療
有虐待動物前科者須將其資料公佈於各大收容機構,並不准再認養動物。

3.虐待動物罰金提高
物價上漲,罰金也須因應現況提高,且虐待動物案件仍然不減,顯示嚇阻力不足。

4.成立動物警察機制
由警政署執管,在現有警力增設,或重新訓練足以有力抓到犯人的動保員,並可進入民宅蒐證。

5.動保法須加強宣傳教育
從動保法成立以來毫無在媒體上大力宣導廣告文宣,建議加強宣導及列入國民教材,甚至增設檢舉虐待動物者獎勵辦法。

也許我的意見很不入耳,但大家的出發點都是保護動物,希望大家可以為大局著想,為了更遠大的動保目標,多多包容接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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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對抗的是整個政府司法體制,而非僅是單一的虐待動物犯。

動保牽涉層面太廣,希望大家能針對『反虐待』這個議題發揮,才不會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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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的動保員人數有限,有些甚至不積極調查案件,很明顯是執法缺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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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虐待動物罪列入刑事罰,須立案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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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虐待動物者須留案底,接受心理治療
有虐待動物前科者須將其資料公佈於各大收容機構,並不准再認養動物。

3.虐待動物罰金提高
物價上漲,罰金也須因應現況提高,且虐待動物案件仍然不減,顯示嚇阻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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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警政署執管,在現有警力增設,或重新訓練足以有力抓到犯人的動保員,並可進入民宅蒐證。

5.動保法須加強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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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推  sophie0811 貓友的發言 ....

請大家一定要大力推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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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看 可恥的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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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是必定要做的事情   利用這個時間點 跟機會 推動修改動保法  

要怎麼整合大家的力量    要如何利用媒體 跟政治人物的力量  讓這一個事件 成為一個助力 ... 這一切 考驗著我們這一群愛護動物的人的智慧    

這一件事情  不能只是淪為一時的情緒激動   (好 我承認 我個人是很激動 ... 以暴制暴的想法 無數次的在我腦中出現 .....  不過這不是重點) (人是感受跟 理智相同存在的動物   ..... 所以我內心還是很希望那個賤人自行了斷)

我想說:  
我們不能讓這一次 等到事件過了 一切卻都還是依舊 .... 虐貓的變態繼續躲在暗處 繼續做著變態的事情.

很希望 這一次大家可以凝聚力量 推動修法 讓我們的環境對其他的生命多一分的友善 與 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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