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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踢~
第10天了....
「動疾所無能」 女自力揪虐貓男
推託無法認定 貓友串聯蒐證 惡人罰6萬

【楊雅靜╱台北報導】北縣一名工程師去年認養多隻小貓,竟以毆打、狠摔、溺水等手法至少虐死其中四隻,送養民眾意外發現,結合貓友自行蒐證向台北縣動物疾病管制所檢舉,對方卻以無法認定為由草草結案,送養民眾氣得自救打官司,日前法官判決工程師須賠償六萬元,貓友們痛斥:「這證明台北縣動疾所無能!」


揭發真相
羅姓工程師(四十歲,男)去年六月起連續認養一至二個月大幼貓,有四隻小貓是因被毆、溺水等原因慘死,其中一隻小黑貓被折斷三隻腳,所幸被救出免於死劫,目前有人認養,此事被其中一名送養的許小姐發現,決定與貓友合力揭發。


「真的讓人心寒」
許小姐與貓友蒐集到認養切結書、貓咪生前照片、醫生證明、屍體檢驗證明等證據,寄交台北縣動疾所檢舉,動疾所竟以無法證明是虐死作罷。許小姐決定上法院自救,以相同證據提告,法官上月判決工程師敗訴,須支付許小姐損害賠償。
儘管獲得勝訴,許小姐與貓友沒有喜悅,除心疼不捨小貓被虐死,對台北縣動疾所更感不滿。許小姐說,當時與貓友不斷去電要求調查,所有證據都已準備好,「台北縣動疾所總是以各種理由推拖,真的很讓人心寒。」
貓友KAREN怒斥,動疾所不管,民眾得靠自己花錢打官司,「同樣的證據在執行《動保法》的單位沒效,到法院卻獲勝,這就證明台北縣動疾所無能!」


依法再追究刑責
對於民眾指控,台北縣動疾所所長蔡宗益表示,當時已處理此案,但無法證實工程師傷害貓,由於他坦承丟貓,以遺棄罪開罰一萬五千元,如今法院證實貓被虐死,該所將依《動保法》再追究刑責。


送養與認養動物注意事項
◎送養人應要求認養者填寫具有法律效用的切結書,避免動物有遭受虐待的可能。
◎送養人應要求認養者在認養時打入晶片。
◎送養人應先了解認養者居家環境,並定期追蹤被認養小動物近況。
◎認養者在認養動物時,應留意小動物身體、精神狀況,並與送養人當面溝通。
◎認養者認養動物前應三思慎行,若認養後又反悔並遺棄動物,恐涉《動保法》。
※資料來源:貓咪論壇貓友、《蘋果》資料室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2&ShowDate=20090404&IssueID=20090404&art_id=31521220&NewsType=1&SubSec=6

踢~
這件事還沒結果
別淡忘掉了
我家的情形幾乎跟你一模一樣
剛開始很好  有一天就突然變仇人了...
只是我家是來比較久的妹妹攻擊後來的黑妹
這問題好幾個月了 到現在還是沒解決

不要放任他們打  
我家黑妹有次被打到眼球穿孔差點失去一隻眼睛~

我現在的方法是輪流將她們關在房間 不讓她們有機會接觸
因為關籠子關不久會一直吵著要出來
希望日子久了她們的敵意會消一些
偶之前有去連署了
還幫家人朋友都投了
現在才一萬多人  太少了啦...
還沒去的趕快喔~
下面引用由aliceincw2009/03/30 06:23pm 發表的內容:
台灣的執法單位可以再隨便一點、再無所謂一點!
他們難道不知道這種性格扭曲、亂虐殺貓狗的爛咖,
很有可能下一步就是對一般人動手嗎?
馬的,真希望那些兇手也一樣被人開腸破肚。
...

是呀...
像新竹夜市那個摔死貓的
這種人證物證貓屍都有  兇手也認了的案子
竟然也可以拖到現在還不罰!

公務員這種執法態度
若說他們是助長犯罪也不為過
難怪看到越來越多人 包括我自己
都想乾脆來動私刑算了
官逼民反....



這個人究竟受到什麼處罰?

新竹的主管單位若真的有心執法
為什麼還拖著不開罰?
想等新聞熱度過了再偷偷隨便罰個1萬2萬嗎?
這樣會對社會起什麼教育作用嗎 ?

還有家附近的街貓--陳屁梅
也是女生喔
[這篇文章最後由鮮女在 2009/04/02 04:15pm 編輯]

我家奶妹
踢上來!
這個人究竟受到什麼處罰?

新竹的主管單位若真的有心執法
為什麼還不開罰?
想等新聞熱度過了再偷偷隨便罰個1萬2萬嗎
這樣會對社會起什麼教育作用嗎
下面引用由dear2009/04/01 01:06pm 發表的內容:
No death no Fu.∼看新竹花園夜市攤販虐貓事件(原文出處:中時部落格 動物伴侶主編陳斐雯)
2月18日深夜,一位住台北師大附近的街貓志工在msn上告訴我
剛剛她撿到尾巴被剝皮的小貓屍體……
某報記者已經去拍了? ...

1.知悉有虐待情事而能主動通報,及時防範暴行
2.找出問題癥結、協助人與動物和平共處
3.譴責施暴者,使潛在虐待者不敢妄為
4.推動成立動保警察
5.監督主管單位是否有依法行政予以開罰

如果落實動物保護是一件大工程
以上幾點都是施工過程中不可缺的細項
有心參與的人都可視自己能力選擇要參與哪些細項
彼此並不衝突
也不須要互相攻擊指責
下面引用由dear2009/04/01 01:01pm 發表的內容:
No death no Fu.∼看新竹花園夜市攤販虐貓事件(原文出處:中時部落格 動物伴侶主編陳斐雯)
2月18日深夜,一位住台北師大附近的街貓志工在msn上告訴我
剛剛她撿到尾巴被剝皮的小貓屍體……
某報記者已經去拍了? ...

1.知悉有虐待情事而能主動通報,及時防範暴行
2.找出問題癥結、協助人與動物和平共處
3.譴責施暴者,使潛在虐待者不敢妄為
4.推動成立動保警察
5.監督主管單位是否有依法行政予以開罰

如果落實動物保護是一件大工程
以上幾點都是施工過程中不可缺的細項
有心參與的人都可視自己能力選擇要參與哪些細項
彼此並不衝突
也不須要互相攻擊指責
新竹協會辛苦了~但願新計畫能有助日後人貓和平共處。

不過 這件案子還沒完!
犯了法一定要接受制裁!
到底罰單開出來沒?
為什麼沒消沒息的?


新竹協會辛苦了~但願新計畫能有助日後人貓和平共處。

不過 這件案子還沒完!
犯了法一定要接受制裁!
到底罰單開出來沒?
為什麼沒消沒息的?


我會去聞我家黑妹的屁屁
然後故意大叫:唉呀 好臭呀!
她會不爽的看我一眼然後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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