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439 筆資料符合您搜尋的條件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YunaYunalesc
[這篇文章最後由YunaYunalesc在 2006/03/14 11:47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MITORI2006/03/14 11:41pm 發表的內容:
長靴貓專戶成員,應該是自己決定當義工而加入的吧?
雪小豆和長靴貓如何,是他們的事
我只是說,要一個不是專戶成員也沒有成立專戶的人義助
憑什麼?


專戶最初與一直以來的承諾就是提供金錢援助
在這次事件中又增加 幫助"被救出的貓"找到中途與領養

那麼依您的說法
要一個一開始就已經說明為金錢補助用的專戶因為非成員的合約當三年的奶媽
合約又不是他們簽的
憑什麼
[這篇文章最後由YunaYunalesc在 2006/03/14 11:59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MITORI2006/03/14 11:37pm 發表的內容:
再回一次
做,之前做過了
一條貓命換來的廉價點子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2&topic=8830&show=50

但是你要記得點點的合約是沒有問題的阿
這份協議書去打官司只是有"可能"有效
請看另一篇律師回應
(支頭)
下面引用由MITORI2006/03/14 11:29pm 發表的內容:
要求人家幫忙前
我會先想想對方是不是得到報酬
如果他是律師,我會付律師費
交情再好,我都不想欠人
...

那麼用您的話來說
雪小豆希望長靴貓監督所以長靴貓就要義務跨刀?
有人準備付長靴貓成員工資嗎?
捐款是捐給"醫藥補助"並不是進了成員口袋中喔
成員完全是無給職
如果依愛心二字長靴貓便有替別人簽的約有監督義務
那同樣標準是否堂主也應義助打官司?
下面引用由MITORI2006/03/14 11:23pm 發表的內容:
就你的話來看,是要堂主陪長靴貓去做?
我的意思是,要堂主陪著去,是很沒道理的,不是嗎?

既然堂主覺得可以告得贏
為什麼不陪長靴貓試試看呢?
長靴貓需要律師不是嗎?
下面引用由MITORI2006/03/14 11:12pm 發表的內容:
貓貓與堂主在前面幾頁,已經說得很清楚可以怎麼做了
winniesa 也出來解釋了法律相關條文
該做的人應該去做,而不是再丟給別人做
堂主沒有家要養?沒有自己的貓、中途的貓要顧嗎?
...

那麼是誰應該要去做呢?
是一開始就講明補助醫療費與幫忙找中途的後援專戶呢
還是是當初提議簽約督導的人
或是見義勇為的人?
套句你說的話
專戶的成員沒有家要養? 沒有自己的貓, 中途的貓要顧嗎?
下面引用由穿白襪的黑貓2006/03/14 10:56pm 發表的內容:


目前我針對他所說他不是案主的話提出疑問罷了
似乎與另一位案主無關吧
自始至終另一位案主好像沒提過把事情丟給專戶做的說法喔
下面引用由雪小豆2006/03/14 10:29pm 發表的內容:
YunaYunalesc .. 請搞清楚再說話批評
我再 69 頁已經很明白的寫出事情的原委與經過
1. 捐款這些事情並非我要求也非我發起
2. 我開始知道有捐款跟專戶存在時. 已經有 3500 元的捐款
...

既然您說您不是案主
那我想請問為何要求專戶補助您所帶出來的貓咪?
又為何提出與紀某簽約並提出輔導紀某之提議並前往與紀某簽約
既然您不是案主
這些是應不是您該做或是會做的範疇
可否解釋一下呢?
若是您不是案主
當初您是以何立場與長靴貓聯繫,提議與阻止其他中途向媒體爆料呢
您是以何身份簽訂協議書呢?
就我所知您應不是長靴貓代表吧
[這篇文章最後由YunaYunalesc在 2006/03/14 10:15pm 編輯]

或許長靴貓的貓友在處理這件事上經驗嚴重不足
無法幫忙案主做到給與紀爛人應有的懲罰與救出剩下的三隻貓
既然貓貓與堂主經驗豐富,法律知識淵博
是否可以請貓貓與堂主做為專戶的法律顧問
補簽下這份協議書並陪同協助長靴貓專戶打官司把剩下 救出來呢
既然堂主說有機會就要去試
那是否堂主願意陪長靴貓去試

另外當初案主請求長靴貓的提供的幫助在於補助"被救出來的貓咪"的醫藥費與為"被救出來的貓咪"尋找中徒
這是案主講明了的
案主後來亦表明了不再插手管事而讓"專戶那些有愛心有時間的閒閒學生們"去全權處理
請問這若不是撒手不管將事情丟給長靴貓
這是什麼呢?

下面引用由小貓coffee2006/03/14 08:03pm 發表的內容:
下面引用由may2410tw在 2006/03/14 05:19pm 發表的內容:
1.免除了雪小豆的探視責任
2.專戶可以請某某某貓友去探視 (達到貓貓所言監督責任)
3.專戶認養人可以提告
...

那我很好奇
為什麼案主可以請求支援專戶補助"被救出來的貓咪"的醫藥費與為"被救出來的貓咪"尋找中徒之後撒手不管
把一切事務,探視責任通通丟給專戶之後拍拍屁股就走了?
案主有工作要做有家要養
專戶成員也有工作要做有家庭要顧
在罵專戶不負責任的時候請想想專戶為了接雪小豆帶出來的貓做了多少付了多少
撒手不管的是英雄? 收攤子收到變成填無底洞的卻是狗熊?
下面引用由ladybugktt2006/03/14 06:22pm 發表的內容:
一路看下來 覺得問題點在專戶
專戶方面都是義工 這我們可以體諒
但事情到現在很明顯 就是沒有人肯跳出來當紀小弟的好朋友 當那位監督者嘛
莎莎和堂主的回文都說的很清楚明瞭 不見專戶成員回應
...

有一點我很好奇
當初求援的不是雪小豆嗎?
專戶應求援者的申請"負責對於被救出的貓提供金錢補助醫療,協助尋找中途"
這點專戶的承諾已經做到了吧?
案主簽了一個協議/和解書然後就自己說了不想再管
於是專戶似乎便理所當然的必須填這個無底洞?

問題在於新簽的合約是案主簽的不是專戶簽的
就算有效好了 (雖然我個人覺得那個協議書很好賴)
這份合約也是存在於案主跟紀爛人兩者中間
第三者的專戶根本插不了手吧?
就算專戶簽了那份合約要去告
紀爛人的父親做證說合約是跟雪小豆(現已撒手不管)簽的與專戶無關
那當法官對專戶說"你們是狗拿耗子多管閒事的時候"
那個神力大律師來幫忙扭轉乾坤把無關的人變成有關呢?
下面引用由貓貓2006/03/14 12:22pm 發表的內容:
你這句話  我非常的不認同
眾所皆知  認養協議書   是絶對有法律效用的
哪裡有什麼灰色地帶    什麼好像有又好像沒有
那這麼多中途謹守著   送養貓咪出去  一定要簽署協議書
...

認養協議書/合約當然有法律效用
但是重點在於撰寫的人與簽屬的人必需做到條文清楚滴水不漏, 一切該有的簽約程序都完成才會有真正的保護作用
法律效用當然有
但是一份都是漏洞的協議書有實質的保護做用嗎?
我想貓姐講的已經很清楚了
這不是家貓
是野生動物
很多美國人是很沒概念的
因為好玩因為屌養獅子養老虎還有大山貓
最後發現哇! 寵物長成200公斤重, 犬尺近10cm長
沒辦法照顧只好放給他在那邊不然就是在某處建個獸欄放他
美國一堆救援團體一天到晚收這種爛攤子
最後接到的動物要不就是關的有行為問題要不就是因為無知而營養發育不良或是後天畸形
喵滴
這是東方短毛貓(Oriental Short Hair)
那隻米克斯的臉長這樣的
不要總是喜歡看貓猜品種好嗎
東方短毛貓不是米克斯....=.=
東方短毛貓長得比較像瘦臉的暹羅貓
不要亂逗在一起胡說
下面引用由zoar2006/03/06 11:00pm 發表的內容:
不會吧
還拿高壓水柱去噴喔
會遭天譴的 ~"~

貓咪會回來找他的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YunaYunalesc
圖文版權為貓咪論壇與發文人所共有 | Copyright © 2002-2014 Cat House BBS | 廣告刊登請洽: cathousebbs@gmail.com 或登入後私訊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