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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纓丹2006/05/25 12:47pm 發表的內容:
怎麼有貓友另開一個貓聚
都在台北不一起參加唷??

妳要記得加我ㄟ...阿丹大人
下面引用由纓丹2006/05/24 12:26pm 發表的內容:
哈哈 ,現在才看到妳回這文
我還白白飛鴿給妳><


有司機載....................我要企.....>_<
第一!妳覺得他會這樣幹麻養ㄋ~

第二!會說這種話的人不適合寵物!

第三!貓趕緊送人!免的她在妳家受苦!
有簽切結書ㄇ??

別到時候又po文要救貓....

給不孝認養人認養還不如安樂死.......

請慎選!!!!
嗚嗚~好心疼~黑黑加油~

>_<.

好想回屏東喔~

加油~
你是說~在夜市內頭還是尾(廁所那邊算尾巴)~還是中間ㄚ

光復路口ㄇ?

新竹ㄉ貓友喔~有人看到ㄇ??


[這篇文章最後由桃園狗妹在 2006/05/25 02:13am 編輯]

我從第一篇看到18頁...我發現一件事!

為何事情鬧這麼大了~都還可以認養到貓!

為何沒有人注意認養貓的人是誰?大家只知道不可再給張賤人認養貓!

但為何沒有人會覺得他會叫他朋友~或他女友認養ㄋ?

我是覺得第一!

貓要送養!.先去認養人家看清楚!是否適合養貓.簽切結書之前.要先call身分證正反面(著名:寫

認養貓咪專用!)

認養切結書!一定要2份!送養人一份.認養人一份.最後要簽名處蓋手印!絕不要蓋印

章因為印章沒啥效用~指紋比較可以查!

送貓後每天打通電話問貓咪適不適應~在一星期內探望一次.確定貓貓習慣新環境後

才可放心全交由認養人飼養!一個月後復查~三個月內!持續追蹤~

真的愛貓想養貓的人不會覺得麻煩~而通常是送養者會覺得麻煩!把貓送掉就好~才不管

這麼多哩~所以才有很多無辜小貓咪受害~

我是覺得中途~送養者一定本身要做好規定~才不會到時又再論壇網上po

請大家找貓的消息文章!

中途~請大家振作吧!!!!
下面引用由綿羊喵喵2006/05/23 10:15pm 發表的內容:
唉呀~
那就是我小看他們瞎掰的功力了~
這個世界的壞人真是超出我的想像呀!

你如果在警察局.看到他們才真是絕勒....

一附來參觀警局似的.好像他們跟我們一樣是受害者一樣.你聽他們說話跟表情

比那個李泰安還嚴重唷..........
現在因該是笑不出來ㄉ時候吧!

明天依早請趕快送醫.......今晚不要抱牠..預防牠不舒服..
現在貓貓全結紮了...

到時會拍照貼上來....超可愛ㄉ唷~

個中途正準備送養貓咪中.............敬請期待...ㄏㄏ
橘.................真ㄉ超可愛ㄉ...
橘.................真ㄉ超可愛ㄉ...
下面引用由喵娃娃2006/05/17 03:42am 發表的內容:
狗妹 虐貓事件 的主角是她嗎@@?
我有去爬你那篇文惹...
慘不忍睹
真是他x賭爛ˊˇˋ""
...

就是這ㄍ人...很爛!
呵呵~我是住在桃園ㄉ屏東人唷~

好想回屏東唷~屏東的東西真的很好吃唷~

中正路侯家魯味隔壁ㄉ小煎包..........>o<

夜市ㄉ土托魚粳....

中山公園孔子廟旁ㄉ涼麵...............阿∼救人喔!!

屏東∼好遠喔...........
下面引用由纓丹2006/05/17 10:44am 發表的內容:
6月4號
OKOK

你要帶我企ㄇ?

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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