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小心 變四隻貓了 T__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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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我家的貓寶貝,
時間 2009-09-17 01:46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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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學虎魚 會不會容易吊到好老公養我跟喵們?? 我要拜師學藝 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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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叔叔.阿姨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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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我家的貓寶貝,
時間 2009-09-17 01:40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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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虐兒案?? 這嚴重違反兒童福利法~~ 那要直接收押鰻頭媽、鰻頭直接社福單位--喵QQ之家安置(逃~~) 現在是安怎?? 最近板上瘋子多,亂嗆聲、找碴,難道我也被影響??? 不過說正經的,太羨慕了啦~~ 每次都可以拍到鰻頭這麼可愛的樣子 羨慕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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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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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9-17 01:20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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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tchungsp在 2009/09/17 01:22am 發表的內容: 我不想討論程女的問題,事實上我知道他是錯的,一開始我就提出讓雅要求程女作志工而不是罰錢,就是怕罰錢帶來不好的印象,但是雅執意要罰錢就已經把至這件事引發了退貓狗潮,愛貓狗的人絕對不希望看到的事情,如 ...
看起來你並沒有隨時更新資訊,只是按照你腦中的印象來發文 對於罰則一事,雅從一開始的罰錢到志工 ,不管提什麼方案,對方一律不要 說穿了他就是一付,我都不想被罰、我什麼都不要,如果硬要罰,算我倒楣 請問你覺得怎麼做會比較好?? 我舉個例子 日本一直都有跟國家級的保育動物野生的黑熊與棕熊有土地、領域的問題 1有的人覺得只要野熊離開保育區就開槍殺 2有的人覺得即使我的家人被野熊誤殺,但我不可因仇恨而特別去仇視他們 因 位他們也是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物種,當然這樣的人就被鄰居批評神經病、不知道野熊的危險 3有的人覺得可以用動物學家的建議,先用獵熊犬驅趕,藉機教育野熊,一但到市區覓食,會有獵熊犬,不可輕易越過界線,如果真的不行,只好獵殺 目前日本東京是採取第三種作法為多,大家都知道第三種做法也不是最一勞永逸,卻是最大效益的作法 所有的作法都不會是完美,只能取其中最大效益來做 如果硬要雞蛋裡挑骨頭,不會對事情有幫助 所以你們在這裡批評、質疑之前,請提出更好的作法 不然你或是其他人也不過是藉機來說別人的不是、批評別人而已 你們也不見得高尚到哪裡去 ps那個看不懂懂引述、比喻等基礎作文文法的人,不用再回應了些廢話 很早之前,很多人已經知道你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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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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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9-17 12:59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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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貓論不該粗口在 2009/09/17 00:44am 發表的內容: 哦,這問題之前有人提過了 我來幫他們回答一下好了 為什麼全國的流浪動物的責任要由中途甚或是單一中途來承擔? 我們的力量很小,只能管到我們手上的動物,其它的動物我們無力去想那麼多
如果你們要散撥這種言論 請麻煩做正式的統計、研究 不然毫無說服力可言 丟狗、退貓、不敢領養~~~背後有太多因素、變數 難道我可以隨便說現在丟狗退貓遺棄兔子的人,只是借題發揮,其實早就想丟,只是找不到藉口來掩飾而已?? 這是不負責任的言論 少在這裡煽動或是誤導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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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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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9-17 12:51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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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伶貓編編在 2009/09/16 06:40pm 發表的內容: 所以麻煩請你拿著你的管子離開吧 誰跟你說我很幸運 我老公在認識我前從沒這樣養動物 他們家以前也是把狗當畜牲養 養在家門那邊看門 他們兒時還撿過一窩貓養沒幾天又被我婆婆丟掉 在這樣成長背景 現在的他卻是? ...
大大,不要再說了,浪費口水,不如去多啾啾你家的可愛喵 有理講不清啦~~ 有的人就是很爐~~ 嘴上說能溝通,實際上只想說服大家改變跟他一樣 不然就找一推大冒子亂扣 我弟我娘都怕貓、都會過敏 所以我養在我房間跟我的陽台 他們也不會特別反對 基於愛護生命的立場 我要是來不及回家餵貓,他們也會戴口罩、穿不沾毛的衣服,全副武裝幫我餵貓 阿娘也擔心貓咪會過的不開心、會有憂鬱症 也願意出五千塊買大型跳台 可是他一點都不愛貓 因為阿娘說生命無價,雖然我不愛,但也沒必要排斥貓 還是一句話 態度~~對生命的態度 你可以看她低賤,有利益衝突時,第一個犧牲他,例如家人反對、不喜歡、沒錢 你也可以稍稍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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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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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9-17 12:36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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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虎斑媽媽在 2009/09/16 05:16pm 發表的內容: 錢是很小的問題 身外之物 不重要 不要想不開 錢慢慢賺就有了 ...
我們會爭執的是觀念 難不成因為不景氣你就要賣兒子?? 如果兒子很珍貴,為什麼貓就不珍貴?? 他也是生命 難道只因為她是貓,所以應該要賤命一條?? 也許你或是有的人可以這樣想、這樣對待動物 我沒辦法 生命應都珍貴、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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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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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9-17 12:30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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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jax-1121在 2009/09/16 05:23pm 發表的內容: 是阿 長輩永遠都是對的?晚輩就不能跟長輩有意見溝通?溝通就要被冠以"不尊重"."沒有對長輩有同理心"的帽子? 難怪有許多的女性在年幼時被父母以不人道方式對待(性侵.賣淫等等),長大之後還要被 ...
+n 態度~~ 從頭到尾就是在強調態度 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 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 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態度~~~ 是鬼打牆?? 怎麼就是有人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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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台北』急!!!有誰願意接納這隻親人的下半身癱瘓貓咪,請大家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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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09-09-16 02:35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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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rearay在 2009/09/15 09:25pm 發表的內容: 唉...我住永和.... 但是我以前有聽過板橋有貓中途,只是貓太多也不適合恰比!? 恰比真的很可愛說..
對阿~~ 可愛的眼神 不過要是大大願意的話,永和也可以啦~~ 久久來撐一下場,喵QQ我會超感恩的 其實幫手要好幾個,因為就是怕時間橋不到的話,還有候補人選 恰比真的很難由一個人照顧,請大家幫忙找找幫手或是金主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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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流浪貓TNR( 野放或放養)到底是不是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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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09-09-16 02:26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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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就是要來挑撥離間 再到處說 貓論的人都說畫好惡毒,都不可以提不同想法 !@#$%%^^&&**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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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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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9-16 02:12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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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katherinetao在 2009/09/16 01:36am 發表的內容: 我貼一篇文章給大家看 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明心網】1953年十一月十三日,丹麥首都哥本哈根。 消防隊的電話總機在清晨三點收到一個電話。二十二歲的年青消防員,埃裡希在值班。 ...
好文章 借我轉貼到部落閣,跟我的朋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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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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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9-16 01:45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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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虎斑媽媽在 2009/09/15 12:37pm 發表的內容: 當然跟我沒什麼直接關係啊! 但是間接關係倒是有, 因為以後我再也不會捐錢和物資給動保團體了! 你們的事讓我破壞了對動保團體的好感了! ...
都可以啦~~只要愛動物就好 記得你自己說的喔~~ 沒人養的動物要結扎,不然記得通通帶回家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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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兩貓賠10萬 嚇壞認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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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9-16 01:43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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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tchungsp在 2009/09/15 07:24pm 發表的內容: 這件事已經傷了中途,你要怎麼說隨你吧,拿大帽子扣你們? 抱歉我只是就事論事,尤其是老一輩的說到錢直說這小女孩要怎麼還啊,這人也太可惡了吧,只是二隻貓,對沒錯我們認為程小姐很壞要處罰但是在大眾的眼裡? ...
想說台灣二十年前還是正各亞洲雛妓轉運站,當時的老人也覺得賣兒賣七也沒什麼關希,所以這二三十年來,像是勵馨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所做的努力、提倡的觀念都是屁?? 很多事情,即便當下社會風氣不認同,但不代表人多就是對 人世間往往都是積非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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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台北』急!!!有誰願意接納這隻親人的下半身癱瘓貓咪,請大家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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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救生隊,
時間 2009-09-15 07:53 P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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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kreisler在 2009/09/15 09:41am 發表的內容: 謝謝 喵QQ 有跟恰比的爹娘聯絡上了嗎? 他們好像有一陣子沒上來了.
有傳手機簡訊了 可能他們在忙或是需要討論一下吧 他們有確定放心把恰比交給我時,再聯絡我也ok 反正偶在這裡啦,除非變成殘廢跟阿飄 那偶就沒法度啦 對啦~~幫手?? 你在哪?? 快回應偶一下啦~~喵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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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我就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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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我家的貓寶貝,
時間 2009-09-15 07:41 P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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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喵QQ在 2009/09/15 09:11pm 編輯] 在前面看到罐頭山幾個大字,突然想到有張照片可以來湊湊熱鬧,開玩笑一下 但後來朋友告訴我,他覺得我被酸~~ 總之,只是開開玩笑、起鬨一下 若有得罪,歹勢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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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我就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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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我家的貓寶貝,
時間 2009-09-15 05:07 AM,
作者 喵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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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喵QQ在 2009/09/15 08:47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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