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只想著不虐貓?! 貓卻是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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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10-21 05:47 P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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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上弦月大,跟這種人槓真的可以大笑三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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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不負責任的餵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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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10-21 05:42 P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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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仔細檢驗這些日子的互動,至少我不會口出惡言。』 Oh, please, how can you judge others?不懂嗎?看看標題的頭兩個字!蠻丟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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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不負責任的餵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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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10-21 05:02 P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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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chinchilla在 2006/10/21 05:14pm 編輯] 說實在話,我真的不喜歡講重話,或用諷刺的口吻講人。但遇到邏輯不通、推演不清的人,我真的忍不住要消遣他一頓! 這不是主張的問題,根本是邏輯問題!主張人人都有權力,但亂七八糟的推論,真的不想罵也難∼∼唉,我忍著性子,再次回覆一遍,希望原PO仔細看,動動腦筋,別浪費我的苦心: 1.餵食,就長期而言,是無法解決街貓問題,但確實是解決眼下的問題。 2.不餵食,就長短期而言,通通無法解決問題(除非,有能力證明人類餵食與貓口有明確的正相關) 2-1即使有正相關,影響多大?增加比例多少? 2-2.與現有品質之權衡之取捨標準? A.你主張不要餵食,沒人可以皮條你。 A-1.解決不了問題,除非你證明2-1 A-2.提升不了街貓的生活 B.貓咪論壇是以「解決貓的問題、提升貓的生活品質」為基點。 C.這是貓咪論壇,因A與B抵觸,因此你走錯路了! D.建議:請去「維護生活乾淨,清空街頭動物」相關論壇! 附記,少舉動物星球的例子,沒搞懂保育的CRITERIA,就隨便亂舉例,真的還是老話,「不要隨便出招,出招會看出你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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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不負責任的餵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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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10-21 04:37 P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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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橘色上弦月在 2006/10/21 03:57pm 發表的內容: 你娘不餵養你 你會全自動自己長大給她疼喔?!
我每次看到上弦月大的回答,就會笑到一個不行!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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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不負責任的餵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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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10-20 07:33 P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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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幾位大大所言,這種文章,該移去例如「貓事分享」版的。而我確認為,乾脆砍了吧,因為根本沒有營養,只是佔版面+浪費資源。 只有一句口號,沒有主張、沒有方法、沒有具體事證,根本解決不了任何問題!一被反對就哇哇叫,甚麼對立啦、小心眼啦、不理性啦.....通通出來了,真是碰不得,一碰就露餡。 我之前所言「愛護動物沒啥了不起」,相信版上許多大大,不用我多做解釋,就知道我所言為何。版上多少辛苦為貓咪付出的人們,不管是出錢、勞心、出力、當中途的、犧牲睡眠做TNR的、急難救助的、收容浪咪的、推動法律的、宣導觀念的......太多太多了,我只有看到大家戰戰兢兢唯恐為貓咪們做得還不夠,而從沒看過任何人敢大喇喇的宣告自己是個愛好動物者。 給原PO,要嘛就好好的提出論述與方法,給大家一套完整的邏輯,這才是理性的討論;不然,多說多出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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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蕭美琴委員...等60位委員所提「動物保護法」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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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10-20 07:00 P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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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囉!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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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不負責任的餵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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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10-16 05:57 P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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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該不該餵食浪貓」的討論,在論壇上已經出現過很多次啦!其論述內容不外是: 1.我是個喜歡小動物的人 2.因別人餵食浪貓,造成環境污染,妨礙到我 2-1.食物本身 2-2.造成貓口大量增生,引發糞便、噪音、跳蚤等問題 3.別人都沒法瞭解他的困擾與痛苦 對一個真正尊重動物的人來說,第二點才是值得努力的地方。也就是 A.照顧既有的動物,改善其生活品質,當然也要注意餵食方式 B.防止新生命再度降臨受苦,目前來說,TNR就是對治方法 關於第三點的抱怨,我想因為每個人認知、容忍度都不同,很難去說服或爭辯是非曲直。但,對一個會尊重動物的人來說,分享生活空間、容忍動物造成的不便、這才是LESSON 1! 遇到這種文章,我已懶得去說服「反對餵食的人」,畢竟他們有主張自己想法權利,只要不違法,別人也管不了那麼多。只是,動不動就先給自己貼個「我是愛護動物的」標籤,實在是沒必要也沒意義。畢竟,愛護動物沒啥了不起。我想說的只有: 斯斯有兩種,愛護動物也有兩種。若基本的分享與容忍都做不到,請別再給自己做這種無謂的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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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凌晨的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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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不是我的貓,
時間 2006-09-25 01:55 P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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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感動∼∼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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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覺得要尊重飼主對寵物的對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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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9-14 10:39 A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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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橘色上弦月在 2006/09/11 06:46pm 發表的內容: 請你舉例說明吧?! 像我朋友還停留在山頂洞人ㄉ老阿嬤護生觀念ㄉ那種.就很難去支持她ㄝ!!
上弦月大 您又讓我笑到岔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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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非法殺野狗 開膛剖肚掛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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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9-14 10:37 A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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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gylisa在 2006/09/14 03:15am 發表的內容: 屏東人遲早會開始吃人
雖不想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但......真的同意這樣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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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70老翁中央大學內虐狗 路過群眾沒人伸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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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9-14 10:33 A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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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用到動保法 只要「社會秩序維護法」就可以罰那個老變態了 第七十九條第四款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一、於禁止吸煙之處所吸煙,不聽勸阻者。 二、於公共場所任意叫賣物品,妨礙交通,不聽禁止者。 三、跨越巷、道或在通道晾掛衣、物,不聽禁止者。 四、虐待動物,不聽勸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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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使....不再痛痛了~可憐的波斯大福(P1~2血腥噁心照...不想看的請跳頁)(P18.大福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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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不是我的貓,
時間 2006-09-14 10:25 A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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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真的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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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生命教育的貧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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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不是我的貓,
時間 2006-09-14 10:21 A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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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語中的! 我逛夜市,看到販賣寵物的攤子或店家,有些父母親帶著小朋友看到那些貓貓狗狗時,十個裡面有十個只會說「好可愛」,從沒聽說「好可憐,空間不夠、缺乏飲水.......」。 父母腦中沒有SENSE,下一代看有沒有辦法自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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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PTT網站]台中市動物防疫所控告志工偷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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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9-14 10:11 A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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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橘色上弦月在 2006/09/12 06:30pm 發表的內容: ................................ 笑得 ~~~ 花枝亂顫!! 用膝蓋猜就知道ㄌ 「假猩猩 真猴子!」
哈哈哈 上弦月大大 您真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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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 [轉載]台中市政府和可愛動物園不希望你看,所以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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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09-06 08:55 PM,
作者 chinch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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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要去台中嗎? 我開一輛車,可載三個人 X的咧,那些「草枝擺」的公務員,鬧他們一下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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