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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
不太了解ㄟ...
徵中途的意思是為了要讓認養人有時間看貓囉??
那不知您假日是不是也是會很忙?
可以跟認養人約假日的時間ㄚ...
而且現在很多認養人都出聲了 現在再轉給另個中途
好像會弄得比較複雜ㄟ....
四隻可愛貓看起來很搶手呢
應該不會留很久ㄛ
可以篩選好後 在假日約來看貓貓囉~~~
真是太好囉~~~~~~
那隻仿阿比真的好可愛唷~~~~~

不過zero你好像真的沒有抓抓運......:P
我的貓貓的名字 都是看我遇到他的當天吃什麼東東
就用吃的東西來命名 呵呵呵...
現在希望他還能找到之前她藏身休息的地方...

然後健健康康的
兩個月之後....嘿嘿嘿......
下面引用由月芽兒2006/03/15 11:44pm 發表的內容:
你好,雪小豆說要去簽契約書時,並沒有要求專戶跟他分擔責任,監督的責任,他當時是承諾要一人攬下的~~

而有關契約書的內容,他也只有告知原po,並沒有跟專戶商量,當時,當布丁媽告知專戶這件事時,專戶有請懂法律的朋友看過,也給過他建議,也希望某些部份他能做修改,但是,他去簽回來之後,我們才知道,他並沒有修改~~

一開始,專戶就不認為紀男是可以靠感化或監督去改變,但是,在無法可想之下,也只能希望雪小豆可以去感化他~~所以,我們當然會在雪小豆不管了之後,拒絕接手去跟紀男當好朋友這件事~~

謝謝你的解釋
依照你的解釋 我想專戶這邊更有理由不需要去處理紀男合約的問題
更沒有責任需要接手監督的責任
所以大家更不需要"質疑"為何雪小豆先生"獨排眾議" 堅持切結書的寫法或未簽名的做法
因為那是雪小豆先生"自己"或勉強加上pilicat授權的合約書
跟專戶一點關係也沒有 所以專戶是提供法律意見 是"建議" 做不做還是看當事人吧...

只是當初的一開始專戶公告如果直接說明因為當初募款是為了資助這救出的十三隻貓的費用
所以不繼續插手後續事情的處理 所以款項應足夠 不再繼續就此事件募款
而不需要牽扯出雪小豆簽的約是否有法律效果 這樣會不會比較不會模糊了焦點
畢竟這也是當初專戶募款時的目的....
如果在公告中講了切結書等等的事 這樣容易讓大家覺得專戶"原本"就已涉入其中
現在遇到狀況了 所以才不想繼續 這樣當然就會引發大家的疑問...

當然 我現在講這些是有點馬後炮
但是我想所有有捐款的人是不希望自己的心意莫名其妙的就被告知一個令人錯愕的結果
所以專戶是有必要確定出結論後再做出公告會比較恰當的

當然 專戶的努力不需要一個一個條列出來會舉出事證才能說明你們有多辛苦
即使今天不講誰誰誰花了多少時間 多少金錢 南北奔波 勞心勞力
我都相信專戶是100%的用心在這件事上 也非常非常的謝謝你們
出錢是最容易的一件事 實際去進行救援才是最耗費精力得不到好處的事....

至於未紮美短跟美美的醫療問題
我想建議專戶
請你們大人有大量 主動的跟雪小豆聯絡
雙方好好的談一下 溝通清楚
這些事情不是沒有答案的
雙方要不要溝通
最快速的方式不就是直接談嗎?
在論壇上貼文放話指責
另一方不上線 不看版 不回應 還是沒有結果ㄚ
然後在旁邊看的人乾著急...又或許就各自自由心證去判哪一方的罪了
這樣真相永遠不會出現....又或許它已經不重要了...?

在這還是非常感謝專戶成員們所做出的努力
跟我比起來 你們是非常偉大的!!!!
嗯 我的經驗是
被咬到手指 結果馬上一個小洞 (還好是幼貓)
那個傷口大概拖了一星期才好.....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2006/03/15 11:06pm 發表的內容:
不過我會堅持我的觀點是因~
當初可以朝著其它方式做時
是雪小豆先生"獨排眾議"堅持簽署他所擬訂的切結書滴~


唉....他也只是堅持"他自己"或再加入pilicat好了這邊所擬訂的切結書ㄚ....
他不代表所有送養人ㄚ 而且他也無權代表 因為並沒有取得所有送養人同意ㄚ

至於講更難聽點好了 他才是當事人 其他的"眾議"並沒有權利對紀男要求什麼
(也只能叫政府機關去稽查 讓政府出面處罰紀男 剩下的就是在網路上狂幹譙紀男)
現在有權利的或許是pilicat 因為她可以說她不想接受雪小豆所擬的切結書
她可以自己再擬定一份切結書去要求紀男ㄚ....

很多事到現在都還是可以做的
不是雪小豆現在放棄監督紀男 這所有到目前的成果就會消失不見
就看是誰要出來做而已
誰想出來做 我想大家都會支持
不想做的人 我們只能說很遺憾

[這篇文章最後由icelady在 2006/03/15 11:37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2006/03/15 10:36pm 發表的內容:
我已經事先聲明我不是來找架吵的
不介意也不厭其煩的再聲明一次! 我不是來找架吵的!!!  謝謝!!! ^^

我也聲明 我回應你的文章並不是想找你吵架
只是對你的"觀點"覺得不太對 所以我提出我的看法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2006/03/15 10:36pm 發表的內容:
我只是好奇
他自己擬訂跟堅持簽署的切結書
他為什麼不簽?
也不願意依照切結書的內容做?

唉 我已經說了 你可以回頭去看雪小豆寫的
他已經說了原因...
我"印象中"的原因是 (因為九十幾頁的文章 我真的看昏了 不確定在哪)
不簽名的原因 就如同我上篇所寫的
不願意照切結書去做的原因
因為沒有人願意出來分擔監督的工作 他自己也是要工作賺錢來生活的
再加上跟專戶的溝通發生問題 彼此產生嫌隙
(雪小豆先生說 專戶不願意跟紀爛人做朋友 跟紀爛人往來)
要是我是雪小豆
今天我的貓已經找不到了 然後好不容易跟專戶合作將事情處理到這個地步
但是吃力不討好 沒有人願意一起出來監督
那我總可以放棄我自己的權利 我不想監督紀爛人可以吧?
想監督的就自己去監督吧
(這些是我自己的想法 不代表雪小豆)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2006/03/15 10:36pm 發表的內容:
誠如他自己擬訂的第七條約定事項
「七、甲方同意觀察期為三年,三年內乙方得不定時前往探視寵物及環境狀況」

既然約定事項是他自己所擬訂的三年觀察期
也是他堅持要以此切結書的簽署來約束紀先生的
如今說聲”我累了”
剩下的兩年11個多月之期呢???

唉 老話一句
今天所謂三年之期 是雪小豆向紀男要求的"權利"
現在雪小豆想放棄他的權利 這樣應該無可厚非吧
而且他放棄的是他"自己"的權利 又有什麼好需要批判的呢?
我們只能說 很遺憾 雪小豆先生 你放棄了一個讓惡人得到教訓的機會...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2006/03/15 10:36pm 發表的內容:

若雪小豆先生覺得他所擬訂的切結書可以有效的約束紀先生
那我誠心的希望他可以親自找到願意接手負責的人
而不是默不作聲把問題丟給別人
畢竟切結書是他親自擬定的,不是嗎?


唉....
我上篇也講了
今天想接手的人 請直接去找雪小豆先生
雪小豆先生沒有責任一定要找一個來接手監督之責的人
況且還有一堆沒現身的送養人 他們也一樣有權利對紀男提出要求ㄚ

權利跟責任可以分得清楚吧?
講難聽點 今天專戶如果覺得跟雪小豆合作處理的事情有任何歧見
如果專戶還願意接手後續的處理
可以不要找雪小豆ㄚ
要找媒體 要找政府機關 要重擬切結書 要監督 要上法院
只要找到其他送養人 都還是可以做的ㄚ
為什麼一定要照著跟雪小豆合作時做出的決定走呢??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2006/03/15 10:36pm 發表的內容:
舉例說明
就像中途接了中途貓後
不能說聲 : 我累了
就把貓往外丟吧!!!

同理 這個例子不適當
今天我接中途 是對貓有責任
所以我不能說我不能接了 就把貓往外丟

但是今天這是雪小豆對紀男要求的"權利" 並非紀男是雪小豆該負的責任
(紀男要照XXXX做 要不然雪小豆有權利對紀男XXXXXX 因為雪小豆是以放棄追究自己送養的貓受到的虐待提出告訴來交換)
我現在不想要這權利了 應該沒問題吧?



但是目前看來 專戶跟雪小豆雙方都已經做出停損了....
所以爽的只有紀男 可憐的只有未來可能被虐待的貓....
好感動ㄛ...
剛剛去餵浪浪
鱈魚有跑來吃乾乾ㄟ....原本以為可能三五天會見不著她了
果然...她是愛自由的...不想被束縛住...
鱈魚 對不起 你被折磨了這麼久才讓我了解.....

記得回來吃乾乾唷~~~~~~



不過兩個月後 我還是得請你進運輸籠來去醫院住幾天...先說Sorry啦~~~
沒錯

偷偷餵....
小斑的那個眼神跟動作跟鱈魚好像ㄛ....
也是同樣的深色虎斑....
加油!!! 趕快好起來!!!!
即使不想跟人一起生活 也要像鱈魚一樣
健健康康的過自由生活
按時回來吃乾乾~~~~
剛剛幫鱈魚辦出院
之後就馬上騎車載他回原地放養了....
醫生說她之前吃太多了....
這幾天吃得少 但是大便很多 每次都好長一條
所以肚子也消下去了 (之前很擔心不會是腹水吧 還照了X光)
我還以為她想吃就給她吃多一點長胖...
結果大概是在外面餓慣了 所以一有食物就猛吃...結果吃了變成滿肚子大便.....

一帶回巷子區...
這小朋友就頭也不回的走了...
真是小傷心....
不過至少現在健健康康 也不會覺得不自由
不會一直覺得有壓力....
鱈魚快樂就好......

記得晚上要回來吃乾乾ㄚ~~~~~~~
不要恨我ㄋㄟ~~~~
珍珠跟奶茶真的是太好了
可以在新家享受快樂的生活囉~~~~~
winnie最近中途接不停ㄛ?!
呵呵呵 今天鱈魚放養後我也空下來了
可以接新喵喵囉~~~~~
[這篇文章最後由icelady在 2006/03/15 10:33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2006/03/15 08:41pm 發表的內容:
但只有雪小豆先生一個人
針對紀先生的部份做出後續處理

但雪小豆先生自己在擬訂切結書也親自拿去簽署後
沒有簽名也不願意依照切結書的內容來負起監督的責任
這樣跟沒處理有什麼兩樣???


我想雪小豆先生想放棄的原因他已經有解釋過了
當初切結書他也沒簽名 或許就像他所講的
希望還有第二第三甚至第四人負起相同的監督責任
所謂"不願意依照切結書的內容來負起監督的責任"這種話有點過重
而且我想如果一開始就不想負責 大可不必出面與紀家人交涉合約書的事吧?
至於這樣到底算"有處理"還是"沒處理"...
我想 我們都沒有資格說什麼
今天以雪小豆先生是送養人
就算他放棄追究這件事的權利
你我有什麼好講的?? 至於有處理還是沒處理這種要求人的話 應該不需要吧
況且在知道紀男還有繼續在認養貓後
雪小豆先生還是繼續跟紀男與被詢問的送養人聯絡
我想這表示他還是有在"處理"吧...
至於對方與送養人合不合作 可以自己看之前的post

我還是老話一句
今天該怎麼做 該怎麼處理 都是雪小豆跟專戶自己的決定
只是專戶今天出面募款 所以必須在這件事上交待清楚
雪小豆先生並不是受大家委託來做這事
又有什麼是一定該負的責任或一定該處理的事??


下面引用由貓薄荷2006/03/15 08:41pm 發表的內容:

還有其他的幾位送養人呢?
全都不打算追究這件事了嗎?
還是已經把追究的責任都交給雪小豆先生或pilicatl或任何人了呢?
...


好問題 今天可以把這些送養人都找出來 (誰去找? 我不知 又或誰有責任要去找? 我也不知)
即使雪小豆先生今天撤手不管
也只是放棄他自己的權利 其他的送養人依然有權跟紀男要求
況且切結書上也未寫明雪小豆先生是"代表"所有認養人跟紀男簽切結書
充其量他只能主張他自己或未到場的pilicat的權利是要行使還是要放棄追究吧
(我不是學法的 只是"覺得"應該是這樣吧 有錯請指正)

所以 覺得該給紀男好看的 請去找其他願意出來處理的送養人
一起給紀男一個永生難忘的教訓
但請不要覺得選擇另種方法的人就該被批判...

我不認識雪小豆 也不是他朋友
我只是一個看這麼久 覺得很煩很膩的人...

超可愛的~~~~~~~
加油加油~~~~

可愛到好想抓下來抱在胸前柔躪一番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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