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18 筆資料符合您搜尋的條件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冰豆花
抱歉,前文寫到
「兇手照片能在網路流通的話有個好處,
就是以後他走到哪,大家就算不瞪他不罵他,也知道該把自己家的寵物保護、保衛好。」

意思不是說貓被他虐待是我們沒保護好貓,只是說我們以後看到他要格外小心我們的貓被他迫害。

文中有些地方頗無聊,竟忘記刪除(摘自我自己網誌,剪裁頗凌亂),譬如頭髮長短、先生小姐。偏離主題。見諒

還有我貼文若PO錯方式,也見諒。因沒PO過。不好意思。
本篇要問大家兇手照片,並講我在景美現場,遇到三位愛貓人士的過程側寫。


請問大家!這個兇手的照片,可否幫我找出。電視都打馬賽克,搞不懂他需要啥人權。很多殺人嫌犯不都露臉於電視上嗎?(國外的確對有的犯人會蓋住臉以保護當事人,但這先不討論了,以免沒完沒了)

我就住他景美的家附近,以後多少可以監控他各種鬼祟動作。
但我需要他的照片,否則認不出。

照片能在網路流通的話有個好處,
就是以後他走到哪,大家就算不瞪他不罵他,也知道該把自己家的寵物保護、保衛好。

我知道兇手現在也在上網看我們的討論。某種變態的人都會這樣的。
多看幾部殺人魔電影,就可瞭解這種偷窺又得意的罪犯心理。
他就算看了害怕,也當作興奮的刺激看下去。不然怎稱之為變態。

以下是摘自我的網誌,分享一下(很長。講遇到三位愛貓人士的經過。或許他們現在也正在看吧*+++*)


晚上騎車到景美拖吊場,沿路鑽來繞去,找不到兇手的住處
在那附近一人開車過來叫我小姐,要跟我問拖吊場在哪
立刻又改口叫我先生。其實我頭髮不會很長。
我快速講解,趕緊去旁邊派出所,我問警察虐貓者的住處,他不曉得,建議我去前面的派出所
原來那邊是交通大隊。

派出所離交通大隊有點小遠
我火速過去。那派出所離我家很近,早知道直接去問。
我問警察兇手的住處。警察說:我不能告訴你啊!
我早有心理準備(心機很深),知道警察以「非法集會」為名正驅散愛貓人士。
我當下回答:我朋友在那邊!我要叫他回家!
我皺眉頭,一副很厭煩我朋友跑去搞街頭活動的樣子。
警察說你跟他聯絡啊。我「急切」說:他關機了啊!
警察被我騙,開始指著牆壁上的文山區地圖講解住址。
原來就在派出所後面,用跑的都很快到。
也就是在馬英九家後面巷弄內。仙岩路16巷XX號。
警察沒說詳細門牌號碼,他說你去就看到了。但他有說大概多少號的地方,但在此我隱諱,畢竟我們很厭惡兇手也得尊重他母親。
(兇手另一上班的租屋處在內湖,這裡是他老家)

我喃喃唸著地址,手在地圖上指著。我沒很快就走,因為我順便想想我還要問警察什麼,以免遺漏。
警察這時開始問我:你聯絡不到你朋友,又怎麼之到他去那邊呢?
跟我玩邏輯遊戲。
我當下露出「不滿」我朋友的表情:他講他要去,就關機了啊!

我火速騎車找到仙岩路16巷。這一帶我原本算熟,但多年來蓋了很多新建築、新路,難免一時不知道哪一條是16巷。
我一到巷子口,不確定,因為看不道路牌。巷子幽靜,人影稀疏又不太稀疏。就跟台北每個住宅區的晚上一樣。我一點看不出這裡有啥異狀。
我懶得再找,車沒停下半秒,看到三人正好出巷子,當下大龍擺尾停他們前面:請問這裡是16巷嗎!
很離奇,三人之中的女生不到半秒就開口:散了!結束了!

靠,她怎麼知道我是去幹嘛。
所以說很玄。人與人無形中會在第一秒溝通。

或許我的臉色上,有一種「氣氛」,使他知道我是想去幹嘛。

他們的手上沒拿任何譴責兇手的標語(電視上一群人有拿),我問路的剎那當他們是當地居民。

於是二男一女開始跟我談這個事件。我是樂於主動跟陌生人講話的。不過是他們先開口一串的耶。可見他們是熱誠真誠的好人!
看得出他們情緒尚未完全平撫下來。
其中一男生跟我滔滔講希望這個事件帶給大家愛動物的觀念,並希望看要怎麼對兇手進行輔導。另一個男的後來他先離開這個小談話圈去忙別的事兒。女生則說大家是非法集會,畢竟事前沒申請,所以散會也是應該的。看得出他倆十分理性。
我好像有點火爆。我說:為什麼一定要申請?他虐貓之前有跟誰申請嗎!
我這甚麼邏輯我也搞不懂,反正我的意思他們懂。^^
(對以所謂「非法集會」這種理由來驅離人民,我的看法可能和鄭村棋一樣。
我很討厭聽到「非法集會」這個詞。用這個詞來辦人、趕人,我不舒服。
孫中山、毛澤東、格瓦拉一定也不屑這字眼。對革命者、叛逆者來說,非法又怎樣。想做一件事,如果想到合不合法,那表示他對那件事的感覺質量還不夠。
這種看法或許在很多人眼裡是激進的、胡來的,但對我來講有些事是超越法律疆界的)

談話中,我表示那種人沒救了,沒甚麼好輔導的。至於家長....多少付一點教育責任。(因為兇手是大人,當然不好讓他父母負責。)
我關心的是目前法律怎麼制裁他。他們喪氣的說只能罰五萬。因為法律不周延。
男生堅定表示,這方面是很需要推動的,如何建立制裁法條,可說當務之急。女生跟我說真的沒法律可治他。
我說一定有,雖然不明確,但還是會有盧的空間。(律師不可能說這個案子沒法條支援,所以我不收這案子。律師自己會去展現他神通廣大的一面,不然怎叫專業)
我說就算最後無法起訴或判刑,讓他吃上這場官司的過程,也要給他教訓。

我們分開後,我騎車深入巷子,去堪查現場。現場愛貓人士已散盡,可見我遇到的是最後離開的三個人。
我問一溜狗路人這區房子叫甚麼名字。他說XXXXXXXXXXXX(我在此隱諱)。算挺高檔的大樓群。我問:這裡是千萬豪宅嗎?
那人想了一秒,「歉意」的笑說:對面的別墅更貴。
他很可能就是住麥田的人。人不會跟別人講自己富裕。但對面價位更高一檔次亦是事實。

我探勘的目的,是以後經過附近,想到時,可順便附近繞一繞
看有沒有被虐的貓,以及兇手的活動狀況,我可稍微監控他。儘管這種監控效果有限,但我想兇手若知道以後有人沒事會來山莊門口一帶東張西望,我不相信他會不緊張。我若看到他,我瞪他一眼,站著不動,他也會挫賽。
我來當這個社區的「幽靈」,讓他天天是鬼月。反正離我家太近。

那樣的人叫人看不起。他媽和他女友(?)還袒護他。有的人或許身心失衡,跑去總統府開槍,至
少挑戰的是真正的怪獸。何況開槍者不見得失衡,至多只能說是怪人。縱然怪,但無疑的卻
是勇者。失衡者不見得卑賤,但這名失衡者卻卑賤到叫人看不起。他平時的惡行一定不僅虐
貓而已。他應該自殺,李雙全應該復活。這社會(應該說人間)上下都病了,這廢渣的膽子
和能力只能挑最柔弱的小動物下手,吳淑珍也是各種小錢都節省成癖。當然她大錢也還是
要。這樣比,突然吳淑珍變得好可愛。在此我向吳淑珍道歉。

昨天我放了墨西哥卡羅的畫給大家看,卡羅和吳淑真都毀於一場車禍。身心重大災禍扭動她們的後
來發展,使她們必須養成一種病癖來捉住自己。不同的是,一個更寄情藝術,一個寄情省
(偷)錢藝術。我對吳淑珍其實頗有憐憫,她天生的層次無法去使她像卡羅那樣愛藝術,只
好玩錢的遊戲。而事實上錢的遊戲使吳淑珍在『境界上』也達到藝術成分。從藝術的角度來
看,吳淑珍是奇人,不是罪人。然而 阿扁還是該下台的,她全家還是該被打成平民的,因
為平民也可享受節儉的病態藝術不是嗎?像我爸,動輒關燈、關電器、省水、打麻將作弊,
一樣很『威風』。(完)
本篇要問大家兇手照片,並講我在景美現場,遇到三位愛貓人士的過程側寫。


請問大家!這個兇手的照片,可否幫我找出。電視都打馬賽克,搞不懂他需要啥人權。很多殺人嫌犯不都露臉於電視上嗎?(國外的確對有的犯人會蓋住臉以保護當事人,但這先不討論了,以免沒完沒了)

我就住他景美的家附近,以後多少可以監控他各種鬼祟動作。
但我需要他的照片,否則認不出。

照片能在網路流通的話有個好處,
就是以後他走到哪,大家就算不瞪他不罵他,也知道該把自己家的寵物保護、保衛好。

我知道兇手現在也在上網看我們的討論。某種變態的人都會這樣的。
多看幾部殺人魔電影,就可瞭解這種偷窺又得意的罪犯心理。
他就算看了害怕,也當作興奮的刺激看下去。不然怎稱之為變態。

以下是摘自我的網誌,分享一下(很長。講遇到三位愛貓人士的經過。或許他們現在也正在看吧*+++*)


晚上騎車到景美拖吊場,沿路鑽來繞去,找不到兇手的住處
在那附近一人開車過來叫我小姐,要跟我問拖吊場在哪
立刻又改口叫我先生。其實我頭髮不會很長。
我快速講解,趕緊去旁邊派出所,我問警察虐貓者的住處,他不曉得,建議我去前面的派出所
原來那邊是交通大隊。

派出所離交通大隊有點小遠
我火速過去。那派出所離我家很近,早知道直接去問。
我問警察兇手的住處。警察說:我不能告訴你啊!
我早有心理準備(心機很深),知道警察以「非法集會」為名正驅散愛貓人士。
我當下回答:我朋友在那邊!我要叫他回家!
我皺眉頭,一副很厭煩我朋友跑去搞街頭活動的樣子。
警察說你跟他聯絡啊。我「急切」說:他關機了啊!
警察被我騙,開始指著牆壁上的文山區地圖講解住址。
原來就在派出所後面,用跑的都很快到。
也就是在馬英九家後面巷弄內。仙岩路16巷XX號。
警察沒說詳細門牌號碼,他說你去就看到了。但他有說大概多少號的地方,但在此我隱諱,畢竟我們很厭惡兇手也得尊重他母親。
(兇手另一上班的租屋處在內湖,這裡是他老家)

我喃喃唸著地址,手在地圖上指著。我沒很快就走,因為我順便想想我還要問警察什麼,以免遺漏。
警察這時開始問我:你聯絡不到你朋友,又怎麼之到他去那邊呢?
跟我玩邏輯遊戲。
我當下露出「不滿」我朋友的表情:他講他要去,就關機了啊!

我火速騎車找到仙岩路16巷。這一帶我原本算熟,但多年來蓋了很多新建築、新路,難免一時不知道哪一條是16巷。
我一到巷子口,不確定,因為看不道路牌。巷子幽靜,人影稀疏又不太稀疏。就跟台北每個住宅區的晚上一樣。我一點看不出這裡有啥異狀。
我懶得再找,車沒停下半秒,看到三人正好出巷子,當下大龍擺尾停他們前面:請問這裡是16巷嗎!
很離奇,三人之中的女生不到半秒就開口:散了!結束了!

靠,她怎麼知道我是去幹嘛。
所以說很玄。人與人無形中會在第一秒溝通。

或許我的臉色上,有一種「氣氛」,使他知道我是想去幹嘛。

他們的手上沒拿任何譴責兇手的標語(電視上一群人有拿),我問路的剎那當他們是當地居民。

於是二男一女開始跟我談這個事件。我是樂於主動跟陌生人講話的。不過是他們先開口一串的耶。可見他們是熱誠真誠的好人!
看得出他們情緒尚未完全平撫下來。
其中一男生跟我滔滔講希望這個事件帶給大家愛動物的觀念,並希望看要怎麼對兇手進行輔導。另一個男的後來他先離開這個小談話圈去忙別的事兒。女生則說大家是非法集會,畢竟事前沒申請,所以散會也是應該的。看得出他倆十分理性。
我好像有點火爆。我說:為什麼一定要申請?他虐貓之前有跟誰申請嗎!
我這甚麼邏輯我也搞不懂,反正我的意思他們懂。^^
(對以所謂「非法集會」這種理由來驅離人民,我的看法可能和鄭村棋一樣。
我很討厭聽到「非法集會」這個詞。用這個詞來辦人、趕人,我不舒服。
孫中山、毛澤東、格瓦拉一定也不屑這字眼。對革命者、叛逆者來說,非法又怎樣。想做一件事,如果想到合不合法,那表示他對那件事的感覺質量還不夠。
這種看法或許在很多人眼裡是激進的、胡來的,但對我來講有些事是超越法律疆界的)

談話中,我表示那種人沒救了,沒甚麼好輔導的。至於家長....多少付一點教育責任。(因為兇手是大人,當然不好讓他父母負責。)
我關心的是目前法律怎麼制裁他。他們喪氣的說只能罰五萬。因為法律不周延。
男生堅定表示,這方面是很需要推動的,如何建立制裁法條,可說當務之急。女生跟我說真的沒法律可治他。
我說一定有,雖然不明確,但還是會有盧的空間。(律師不可能說這個案子沒法條支援,所以我不收這案子。律師自己會去展現他神通廣大的一面,不然怎叫專業)
我說就算最後無法起訴或判刑,讓他吃上這場官司的過程,也要給他教訓。

我們分開後,我騎車深入巷子,去堪查現場。現場愛貓人士已散盡,可見我遇到的是最後離開的三個人。
我問一溜狗路人這區房子叫甚麼名字。他說XXXXXXXXXXXX(我在此隱諱)。算挺高檔的大樓群。我問:這裡是千萬豪宅嗎?
那人想了一秒,「歉意」的笑說:對面的別墅更貴。
他很可能就是住麥田的人。人不會跟別人講自己富裕。但對面價位更高一檔次亦是事實。

我探勘的目的,是以後經過附近,想到時,可順便附近繞一繞
看有沒有被虐的貓,以及兇手的活動狀況,我可稍微監控他。儘管這種監控效果有限,但我想兇手若知道以後有人沒事會來山莊門口一帶東張西望,我不相信他會不緊張。我若看到他,我瞪他一眼,站著不動,他也會挫賽。
我來當這個社區的「幽靈」,讓他天天是鬼月。反正離我家太近。

那樣的人叫人看不起。他媽和他女友(?)還袒護他。有的人或許身心失衡,跑去總統府開槍,至
少挑戰的是真正的怪獸。何況開槍者不見得失衡,至多只能說是怪人。縱然怪,但無疑的卻
是勇者。失衡者不見得卑賤,但這名失衡者卻卑賤到叫人看不起。他平時的惡行一定不僅虐
貓而已。他應該自殺,李雙全應該復活。這社會(應該說人間)上下都病了,這廢渣的膽子
和能力只能挑最柔弱的小動物下手,吳淑珍也是各種小錢都節省成癖。當然她大錢也還是
要。這樣比,突然吳淑珍變得好可愛。在此我向吳淑珍道歉。

昨天我放了墨西哥卡羅的畫給大家看,卡羅和吳淑真都毀於一場車禍。身心重大災禍扭動她們的後
來發展,使她們必須養成一種病癖來捉住自己。不同的是,一個更寄情藝術,一個寄情省
(偷)錢藝術。我對吳淑珍其實頗有憐憫,她天生的層次無法去使她像卡羅那樣愛藝術,只
好玩錢的遊戲。而事實上錢的遊戲使吳淑珍在『境界上』也達到藝術成分。從藝術的角度來
看,吳淑珍是奇人,不是罪人。然而 阿扁還是該下台的,她全家還是該被打成平民的,因
為平民也可享受節儉的病態藝術不是嗎?像我爸,動輒關燈、關電器、省水、打麻將作弊,
一樣很『威風』。(完)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冰豆花
圖文版權為貓咪論壇與發文人所共有 | Copyright © 2002-2014 Cat House BBS | 廣告刊登請洽: cathousebbs@gmail.com 或登入後私訊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