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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寵物飼料有毒!公佈黑心食品名單『貓狗真可悲!吃同伴化製屍體而被加工飼料慘遭毒死』!

1.農委會抽驗市售寵物食品含T2毒素廠商名單94-96年證據:
行政院農委會公文【農牧字第099004792號】
http://tw.myblog.yahoo.com/shenju806/article?mid=396&prev=415&next=294

2.農委會抽驗市售寵物食品含T2毒素廠商名單97-98年證據:
行政院農委會公文【農牧字第099004792號】
http://tw.myblog.yahoo.com/shenju806/article?mid=415&prev=416&next=396

3.99、100年市售寵物飼料抽驗結果 (由農委會畜牧科科長 王忠恕先生 親交)
行政院農委會官員知道協會正在查T2毒素所以遲遲不敢正式發文
http://tw.myblog.yahoo.com/shenju806/article?mid=416&prev=-1&next=415

4.10/19日動保法及寵物食品安全檢討公聽會影片- 農委會畜牧科科長 王忠恕先生
WIMI | 獨立媒體 http://www.twimi.net (轉貼請保留此連結)
行政院農委會畜牧科科長説依法遵行2001年Codex國際食品法典OIE規範,
如今 ? 為何政府不守法呢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gLuZWJNNLQ&feature=relmfu
注意: 5:40 ~ 06:50

公佈寵物飼料T2毒素的來源

動植物防疫檢驗局化製場之消毒方法消毒設備及管理辦法 法律命令
http://tw.myblog.yahoo.com/shenju806/article?mid=420&prev=-1&next=416

屏科大接受農委會畜牧處的委託,建立流浪動物管理人員訓練中心,成為全台第一座標準的流浪狗中途之家。
如何以人道方法捕捉、運送、管理、認領、認養、絕育、安樂死及屍體化製處理,亦是執行的重點。

請大家被因黑心毒飼料而冤死的寶貝祈福 ! 踴躍參加 2012 12 08 (六)
台中【悍衛寶貝吃的安全,拒買黑心寵物食品】獸魂祭活動
https://www.facebook.com/taichungtonycoach






農委會防檢局知法犯法,膽敢偽造寵物食品合格檢疫證明

寵物食品至今未依SPS之規範檢疫黴菌毒素,畜牧處99年以前僅抽『驗』犬貓飼料,農委會防檢局知法犯法,膽敢為廠商偽造『VP404T900417708號』合格檢疫證明

2002年元月起我國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一員,依世界貿易組織SPS之規範,所訂定「輸入犬貓食品之檢疫條件」,「包括:飼料、罐頭」下列各項之任何措施:

1、保護會員國境內動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以防範因疫病害蟲、帶病體或病原體的入侵、立足或傳播而導致的風險『此項檢疫項目包括:動物傳染病,牛瘟、牛海綿狀腦病(狂牛病)、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禽流感)。

2、保護會員國境內人體或動物生命或健康,以防範因食品、飲料或飼料中的添加物、污染物、毒素或病原體而導致的風險『此項檢疫為食品、飲料或飼料﹝包括經濟及寵物動物﹞之如三聚氰胺、農藥、重金屬、細菌毒素、黴菌毒素等之檢疫』。
農委會未檢疫及抽驗證明:

1、99年5月11日行政院農委會防檢局防檢二字第0991478685號函:『寶路、西莎、偉嘉澳洲製造生產之犬貓罐頭飼料之抽驗報告﹝包裝赫麴毒素A 、橘毒素、T2毒素、 F2-毒素、DON毒素、黃麴毒素B1、B2﹞乙節,因未涉前動物傳染病檢疫、本局並無該等資料』。
2、99年12月22日農委會農牧字09900041833號函:『依目前公告之動物傳染病分類並未包括所陳之黃麴毒素B1及B2、T2毒素、赫麴毒素A 、橘毒素、F2-毒素、DON毒素。

3、100年2月18日農委會農牧字第1000107913號函:『就犬貓食品檢『疫』部分,查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確已依SPS 協定規範及該局之法定執掌,訂有『犬貓食品之檢疫條件』並依據以執行』。『所提質疑未抽『驗』罐頭產品部分,罐頭產品產生危害之風險低於飼料產品,且寵物食品市場以犬貓飼料為最大宗,考良絕罷多數飼主之權益及政府資源之分配情形,現階段僅抽『驗』犬貓飼料之作法尚屬合宜』。

100年度偵字第904判決書:瑪氏公司所售之寵物飼料罐頭經抽驗後均署合格,均由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實施檢疫並核發證明書『VP404T900417708號』,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既然沒有檢疫,93年寵物食品根本就沒抽驗,94年至99年僅抽『驗』犬貓飼料連罐頭也沒抽驗,竟然偽造『VP404T900417708號』合格檢疫證明書,如此膽大妄為,蒙混欺瞞,難道台灣行政官員都可以知法犯法,視法如糞土。
連政府都不遵守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憑什麼要求人民依法繳稅 !


民國三十五年制訂的中華民國憲法前言明白宣示:「…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訂本憲法,頒

行全國,永矢咸尊。」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何謂永矢咸遵:永,永遠矢,宣誓、約定;咸,全部、都應;遵,遵循、遵守,永矢咸遵就是『誓約永遠都能遵循堅守所有的條

文與規定』,也就是從總統到行政院長至政府行政官員上任後,都並須遵守憲法所有之條文。


根據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人民除可向國家要求其生存、工作及財產消極不受侵害之

外。


從93年寶路飼料事件發生開始,爆發狗貓集體腎衰竭死亡事件,飼主接觸中毒生病死亡至今,試問:行政院農委會有遵守憲法

第十五條:『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嗎?並沒有! 既然...政府官員不能已身作則,遵守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憑

什麼要求人民要依法納稅呢 ?

連政府都不遵守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憑什麼要求人民依法繳稅 !


民國三十五年制訂的中華民國憲法前言明白宣示:「…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訂本憲法,頒

行全國,永矢咸尊。」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遵。



何謂永矢咸遵:永,永遠矢,宣誓、約定;咸,全部、都應;遵,遵循、遵守,永矢咸遵就是『誓約永遠都能遵循堅守所有的條

文與規定』,也就是從總統到行政院長至政府行政官員上任後,都並須遵守憲法所有之條文。


根據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人民除可向國家要求其生存、工作及財產消極不受侵害之外。


從93年寶路飼料事件發生開始,爆發狗貓集體腎衰竭死亡事件,飼主接觸中毒生病死亡至今,試問:行政院農委會有遵守憲法

第十五條:『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嗎?並沒有! 既然...政府官員不能已身作則,遵守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憑

什麼要求人民要依法納稅呢 ?





農委會不說不錯,越說越錯!秘密越説大聲..只好讓大家越明白!
『還原2012年9月13日T2毒素數據瘋傳』

2012年9月13日向媒體公告聲明:寵物飼料含T2毒素數據瘋傳農委會:沒公布過,農委會畜牧處的林技正,她表示農委會沒有對外公布抽檢的T2毒素含量,也不知道《壹週刊》的資料是從哪裡來的,針對此事件協會將還原事件真相:

1、T2毒素數據不是農委會官方網公開的,是農委會自己給協會的,協會原本是不願公開,是農委會明知廠商飼料含傷人及動物之劇毒,不但不願下架,又不願將犯罪廠商提起公訴,所以協會才將此數據公開,另外這事件並非是畜牧處屬下的問題,而且農委會上級單位的問題。

2、農委會100年抽驗市售寵物食品共分四季,其中共抽驗出20個牌子T2毒素,《壹週刊》的T2毒素數據是第1、2季,至於報紙刊登的100年第3、4季,根本就沒有抽驗T2毒素,而且寵物食品關係到飼主及狗、貓的生命健康與安全,如農委會沒有官商掛勾,真的真心,為飼主及狗、貓的生命健康與安全做嚴格把關的話,應不是每年寵物食品只抽驗的這少,其抽驗之數據也應公開透明,而不是如此見不得光?

另外農委會:從93年開始每年抽驗市售犬、貓等寵物食品,迄今共計 2,225 件,同時每季公布檢驗結果供各界參考。檢驗項目包括黃麴毒素、T-2 黴菌毒素、三聚氰胺、重金屬、塑化劑及沙門氏菌等,迄今抽驗的產品均符合國際黃麴毒菌素等相關的安全規範。

事實為:

1、開始抽驗三聚氰胺是97年開始的,原因是美國發生狗、貓飼料含三聚氰胺導致狗、貓集體死亡後,才開始從抽驗三聚氰胺。

2、93年到98年根據就沒有抽驗沙門氏菌,沙門氏菌是99年才開始抽驗,而99年原本應抽驗之赫麴毒素A也都沒抽驗。

此新聞唯一是農委會的真心話:民國93年發生寶路犬飼料事件後,每年抽驗市售犬、貓等寵物食品,而且每次都是等到狗、貓發生集體死亡,非常嚴重後,才驚覺要抽驗,此事件,是否意味著,T-2毒素中毒死亡的飼主,不夠多沒關係,如此草菅人命,殘毒動物生命的官員,留著幹什麼?是否應請他快下台,不要浪費我們繳納稅金?


相關報導 :

http://tw.myblog.yahoo.com/shenju806/article?mid=173&prev=174&next=172
農委會不說不錯,越說越錯!秘密越説大聲..只好讓大家越明白!
『還原2012年9月13日T2毒素數據瘋傳』

2012年9月13日向媒體公告聲明:寵物飼料含T2毒素數據瘋傳農委會:沒公布過,農委會畜牧處的林技正,她表示農委會沒有對外公布抽檢的T2毒素含量,也不知道《壹週刊》的資料是從哪裡來的,針對此事件協會將還原事件真相:

1、T2毒素數據不是農委會官方網公開的,是農委會自己給協會的,協會原本是不願公開,是農委會明知廠商飼料含傷人及動物之劇毒,不但不願下架,又不願將犯罪廠商提起公訴,所以協會才將此數據公開,另外這事件並非是畜牧處屬下的問題,而且農委會上級單位的問題。

2、農委會100年抽驗市售寵物食品共分四季,其中共抽驗出20個牌子T2毒素,《壹週刊》的T2毒素數據是第1、2季,至於報紙刊登的100年第3、4季,根本就沒有抽驗T2毒素,而且寵物食品關係到飼主及狗、貓的生命健康與安全,如農委會沒有官商掛勾,真的真心,為飼主及狗、貓的生命健康與安全做嚴格把關的話,應不是每年寵物食品只抽驗的這少,其抽驗之數據也應公開透明,而不是如此見不得光?

另外農委會:從93年開始每年抽驗市售犬、貓等寵物食品,迄今共計 2,225 件,同時每季公布檢驗結果供各界參考。檢驗項目包括黃麴毒素、T-2 黴菌毒素、三聚氰胺、重金屬、塑化劑及沙門氏菌等,迄今抽驗的產品均符合國際黃麴毒菌素等相關的安全規範。

事實為:

1、開始抽驗三聚氰胺是97年開始的,原因是美國發生狗、貓飼料含三聚氰胺導致狗、貓集體死亡後,才開始從抽驗三聚氰胺。

2、93年到98年根據就沒有抽驗沙門氏菌,沙門氏菌是99年才開始抽驗,而99年原本應抽驗之赫麴毒素A也都沒抽驗。

此新聞唯一是農委會的真心話:民國93年發生寶路犬飼料事件後,每年抽驗市售犬、貓等寵物食品,而且每次都是等到狗、貓發生集體死亡,非常嚴重後,才驚覺要抽驗,此事件,是否意味著,T-2毒素中毒死亡的飼主,不夠多沒關係,如此草菅人命,殘毒動物生命的官員,留著幹什麼?是否應請他快下台,不要浪費我們繳納稅金?


相關報導 :

http://tw.myblog.yahoo.com/shenju806/article?mid=173&prev=174&next=172
是農委會愛說謊 ! 還是...換了老闆『主委』,就換了腦袋呢?

http://tw.myblog.yahoo.com/shenju806/article?mid=174

農委會:狗飼料T-2毒素抽檢合格
• 中央社 – 2012年9月12日 下午8:32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2日電)農委會畜牧處今晚表示,壹週刊報導批評農委會不願訂定寵物飼料T-2毒素標準,實則自民國93年以來抽驗結果都符合國際規範。

畜牧處指出,93年發生寶路犬飼料事件後,就相當重視寵物食品衛生安全,每年抽驗市售犬、貓等寵物食品,迄今共計2225件,同時每季公布檢驗結果供各界參考。

畜牧處說,檢驗項目包括黃麴毒素、T-2 黴菌毒素、三聚氰胺、重金屬、塑化劑及沙門氏菌等,迄今抽驗的產品都符合國際黃麴毒素等相關安全規範。

畜牧處特別指出,其中93年至99年T-2毒素檢出值為3.84-55.4 ppb,遠低於目前世界上定有標準國家的最嚴格的標準80ppb。

畜牧處表示,已就對寵物健康生命危害性較大的黃麴毒素,參考美國、加拿大及日本規範,以 20ppb為限量標準,超過即令業者立即下架回收。

畜牧處還說,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歐盟、美國、加拿大、日本及台灣尚未對食品中T-2毒素訂定限量標準,至於:動物飼料僅有極少數國家訂定規範或建議值,範圍為80至1000 ppb。

糧農組織(FAO)及世界衛生組織(WHO)所組成的食品添加物專家聯合委員會(JECFA),於2002年第110屆會期提出T-2及其代謝物HT-2毒素的單獨或合計暫定每日攝食最高容許量為每公斤體重60 ng(奈克),畜牧處歷年抽驗市售寵物食品T-2毒素檢驗結果,都沒超過以上參考限值。1010912

~ 以上是農委會的説法 ~ ( 真是睜眼説瞎話 ! 令人傻眼.... )

=============================================================

但事實,行政院農委會100年12月30日農牧字第0990127480號函 其備注欄所引據參考之國際規範

中T2毒素為80ppb,經查係當時國際間僅中國大陸訂有該項標準,故提示供參考用,非作為判定檢測結

果合格與否之依據,不知農委會是貴人多忘事,還是換了老闆『主委』,就換了腦袋,既然自己公文寫

明,T2毒素為80ppb供參考用,非作為判定檢測結果合格與否之依據,既是非作為判定檢測結果合格與

否之依據,怎麼事隔9個月變更T-2毒素抽檢合格 !


http://tw.myblog.yahoo.com/shenju806/article?mid=174
是農委會愛說謊 ! 還是...換了老闆『主委』,就換了腦袋呢?

農委會:狗飼料T-2毒素抽檢合格
• 中央社 – 2012年9月12日 下午8:32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2日電)農委會畜牧處今晚表示,壹週刊報導批評農委會不願訂定寵物飼料T-2毒素標準,實則自民國93年以來抽驗結果都符合國際規範。

畜牧處指出,93年發生寶路犬飼料事件後,就相當重視寵物食品衛生安全,每年抽驗市售犬、貓等寵物食品,迄今共計2225件,同時每季公布檢驗結果供各界參考。

畜牧處說,檢驗項目包括黃麴毒素、T-2 黴菌毒素、三聚氰胺、重金屬、塑化劑及沙門氏菌等,迄今抽驗的產品都符合國際黃麴毒素等相關安全規範。

畜牧處特別指出,其中93年至99年T-2毒素檢出值為3.84-55.4 ppb,遠低於目前世界上定有標準國家的最嚴格的標準80ppb。

畜牧處表示,已就對寵物健康生命危害性較大的黃麴毒素,參考美國、加拿大及日本規範,以 20ppb為限量標準,超過即令業者立即下架回收。

畜牧處還說,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歐盟、美國、加拿大、日本及台灣尚未對食品中T-2毒素訂定限量標準,至於:動物飼料僅有極少數國家訂定規範或建議值,範圍為80至1000 ppb。

糧農組織(FAO)及世界衛生組織(WHO)所組成的食品添加物專家聯合委員會(JECFA),於2002年第110屆會期提出T-2及其代謝物HT-2毒素的單獨或合計暫定每日攝食最高容許量為每公斤體重60 ng(奈克),畜牧處歷年抽驗市售寵物食品T-2毒素檢驗結果,都沒超過以上參考限值。1010912

~ 以上是農委會的説法 ~ ( 真是睜眼説瞎話 ! 令人傻眼.... )

=============================================================

但事實,行政院農委會100年12月30日農牧字第0990127480號函 其備注欄所引據參考之國際規範

中T2毒素為80ppb,經查係當時國際間僅中國大陸訂有該項標準,故提示供參考用,非作為判定檢測結

果合格與否之依據,不知農委會是貴人多忘事,還是換了老闆『主委』,就換了腦袋,既然自己公文寫

明,T2毒素為80ppb供參考用,非作為判定檢測結果合格與否之依據,既是非作為判定檢測結果合格與

否之依據,怎麼事隔9個月變更T-2毒素抽檢合格 !


廠商名細 : 如下

農委會提供101年所謂『市售寵物食品均符合國際規範』的抽驗結果數據:

http://tw.myblog.yahoo.com/shenju806/article?mid=164&prev=172&next=162
農委會文號6410中華民國101年02月14日新聞公佈農委會將持續監控市售寵物食品之衛生安全,以維寵物健康及飼主權益。

農委會強調,未來仍將以年度計畫持續辦理市售寵物食品衛生安全之監控,並發布抽驗結果,藉此督促寵物食品有關業者應提供

安全無虞之產品,以維護寵物之健康並確保寵物飼主之權益。該會並呼籲, 經營寵物食品之業者現階段應遵循「消費者保護

法」之規定,確保及維護所營產品之安全及品質,並應依「商品標示法」規定進行標示,以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以上為農委會官網公佈 ( 真是睜眼説瞎話 )
http://www.coa.gov.tw/show_news.php?cat=show_news&serial=coa_diamond_20120214101805
=======================================================================================
行政院農委會為寵物食品安全把關之主管機關,應該要主動積極維護寵物健康及飼主權益,並且應比照瘦肉精及塑化劑事件

等公共衛生事件的標準讓輿論公評,主管機關也該針對該集團提出懲罰性告訴,還給已經造成健康受損甚至死亡的寵物及飼主一

個公道。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於2002年第110 屆會議確定,T-2 毒素之每日最大允許攝入量為每公斤體重60 ng﹝0.06ppb﹞,澳洲AFMA除確定T-2 毒素每公斤體重60 ng﹝0.06ppb﹞,DON毒素確定每公斤體重5ng,顯然飼料中的T2毒素、DON毒素超出國際食品發典委員會黴菌毒素的安全範圍,因而有飼主再長期接觸中毒生病死亡的案例,顯然廠商已違反刑法第276條及284條業務過失、第191之一條公共危險罪、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第第339條詐欺罪。根據刑事訴訟法
241條規定:「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依此規定,所有公務員個人於執行職務時,發現有任何人涉有犯罪嫌疑者,皆負有義務為「公之告發」。
農委會故意失職還是有意圖利廠商!T2毒素80ppb抽驗標準是大陸『經濟豬、牛飼料』,不是CODEX的國際規範標準,難道這些寵物飼料廠商真正不知情嗎?

Codex及OIE之規範及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是『法律、法令、法規

一、中華民國於89年簽署「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對T-2 毒素重申不發展、不生產、不取得、不儲存、不保有及不使用化學武器。

二、2002年1月2002年我國加入WTO後,除享有會員權益外,亦必須履行會員義務,遵循SPS協定及相關之國際規範。任何WTO會員若對我國採行之SPS措施提出諮商要求時,我國必須依該協定條文及相關國際標準,SPS協定之條文精神及各項國際標準之原則與準則,充分認識現行國際規範。

三、2001年12月4日至11日,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葉瑩副局長參加亞洲生產力組織之會報中:【中華民國2(Republic of China):(食品安全)依據WTO/SPS協定規定會員國食品安全標準應符合Codex及OIE之規範,其範疇包括所有食品安全相關法律、命令、規定、要件及程序等於】,所以國際現有之相關規範,就是Codex現有的國際標準、準則或建議。

Codex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T2毒素之每日最大允許攝入量為每公斤體重60 ng以一個60公斤體重只能忍受3.6ppb,狗、貓為零檢出。

行政院農委會99年4月30日農牧字第0990127480號函【寵物食品國內尚未訂有相關危害物質之安全容許量,然仍可依法準用國際現有之相關規範】,其國際現有之相關規範卻是:【T2毒素中國80ppb】、赭橘毒素歐盟50ppb、三聚氰胺美國10ppm】。

中華民國98年7月15日行政院函發文字號:院臺農字第0980034133號(98)院台財字第0982200272號函第10頁T2毒素抽驗參考80ppb。發文人院長劉兆玄、吳敦義。

中華民國99年1月28日行政院函院臺農字第0990091709號(98財正18)第10頁第10頁T2毒素抽驗參考80ppb,因此確定行政院農委會T2毒素80ppb抽驗標準是大陸『經濟豬、牛飼料』,不是CODEX的國際規範標準,連行政院長都知道?

2012年9月12日第590期壹週刊【農委會失職,貓狗飼料傷人熱賣6年】報導中,行政院農委會,卻還謊稱:【多年來都未發現寵物飼料T2毒素『中國80ppb』超標】,還有廠商說他們寵物食品【也皆屬國際合格範圍】,93年發生狗貓因食用含有T2毒素及三聚氰胺的飼料罐頭,爆發集體腎衰竭死亡事件後,行政院消保會即要求農委會每年『4季』抽驗都要寵物飼料罐頭,抽驗結果T2毒素ppb:

93年 寶路牌 16-38.4 94年-99年 寶路牌 4.22- 51.2
98年 其他牌 51.8-14.3 99年 其他牌 3.84-32.09
100年 其他牌 5-38.8

農委會提供101年所謂『市售寵物食品均符合國際規範』的抽驗結果數據:
T2毒素ppb

http://tw.myblog.yahoo.com/shenju806/article?mid=164&prev=165&next=153

疑點及事實:

1、如【多年來都未發現寵物飼料T2毒素『中國80ppb』超標】,農委會為何
在101年07月30日寫給 (澳洲AFMA) 詢問T2毒素標準 ?

http://tw.myblog.yahoo.com/shenju806/article?mid=167

2、如【T2毒素中國80ppb、赭橘毒素歐盟50ppb、三聚氰胺美國10ppm】沒問
題,為什麼行政院農委會,101年市售寵物食品第2、3季,只有抽驗黃麴
毒素,沒有抽驗【T2毒素、赭橘毒素、三聚氰胺】?

3、民國101年07月23日下午10:30分至11:00分到行政院農委會時,行政院
農委會早就知道Codex,T2毒素之每日最大允許攝入量為每公斤體重60
ng『0.06ppb』,這些超標之寵物食品會對人造成傷害,並當場聲明:『要
已T2毒素對廠商作起訴,是不可能的,所以寶X、西X、偉 X公司未被行
政院農委會依法移送法辦,不是其產業【也皆屬國際合格範圍】,是政府
包庇。

媒體相關報導 :

1.2012年9月12日第590期壹週刊【農委會失職,貓狗飼料傷人熱賣6年】

2.民視新聞網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air&sno=2012912L04M1

3.蘋果e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20912/142022




中華民國關愛動物保護協會
理事長 沈容華 0982-379862


請看第590期壹週刊101年09月12日出刊【農委會失職,貓狗飼料

傷人熱賣6年】詳細報導。
請看第590期壹週刊101年09月12日出刊【農委會失職,貓狗飼料

傷人熱賣6年】詳細報導。
農委會自由心證偽造『市售寵物食品均符合國際規範』

T2毒素之每日最大允許攝入量為每公斤體重60 ng,以一個50公斤

體重只能忍受3 ppb,狗、貓為零檢出,顯然過去幾年所抽驗T2毒素

的結果報告,都已超過人體所能忍受之含量。


請看第590期壹週刊101年09月12日出刊詳細報導。
謝謝您的告知 !

沒有錯 ! 政府掩蓋一些真相雖然不是只有一次~

必要時,我會把所有資料公佈於媒體,( 公文...等等 )

寵物食品廠商最好去找農委會,

因為...數據是他們公家機關所檢測的 ( 又不是本人檢驗的)

我只是非常擔心... 寶貝們的吃健康

感恩 ! 您的建議 ....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shenju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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