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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動物者去死
老天有在看
一定會有報應的!!!!!
最後一句話太好笑了XDDDDD
不是不能討論
但現在是
今天a方一個說詞 b方一個說詞
明天a方又一個說詞 b方也又一個說詞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貓論的貓友們都非當事者
哪個是真實的情況 誰會知道

a跟b請不要在這裡浪費口水了
趕快去法院告一告
等有真正的結果在來貓論討論好嗎?
天氣冷需要貓咪來溫暖
16姨家的貓兒是你的首選
網址: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019580/IssueID/20101208



【孫友廉、黃哲民╱台北報導】女子張亞帆向愛貓女子莊秋環認養一隻綽號「跳跳虎」的
虎斑花紋公貓後,卻多次凌虐牠,造成跳跳虎左眼出血,左大腿骨折,七孔塞滿水晶粒貓
砂死亡。板橋地檢署偵辦後,考量張女坦承犯行且深具悔意,昨天依違反《動物保護法》
緩起訴一年,條件是張必須繳納兩萬元給國庫。

貓砂塞滿眼口鼻
二十多歲的張亞帆今年三月初在網路上看到莊秋環刊登認養貓狗的訊息,主動聯繫認養跳
跳虎。三個月後,莊女得知跳跳虎死亡,認為有疑點,連忙攔阻火化,莊發現跳跳虎的口
、鼻、耳及眼瞼都有水晶粒貓砂,還有多處凌虐傷,送往動物醫院解剖,查出跳跳虎死因
是窒息,肺、食道也有吸入的貓砂,因而報警。板橋地檢署調查認定,張女今年三月兩度
凌虐跳跳虎,造成牠左眼出血,左大腿骨折,又在今年五月底,把跳跳虎的頭強壓在貓砂
上致死。張女認養跳跳虎前,與莊女簽下愛心協議書,約定張若造成跳跳虎傷亡須賠償,
板橋地院日前判決張女須賠償八萬元給莊女。但張女不服,已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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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去告其他貓友叫做有悔意哦
下面引用由coumcat2010/12/07 12:10pm 發表的內容:
+1
想想馬小九吧~~


馬小九被周美青夫人照顧的好好的吧
要比喻用陳水扁家之前那隻勇哥比較適合@@

可憐的孩子
好多阿姨叔叔都在幫你打氣加油
一定要趕快好起來!!
說真的
你們二方的po文我都沒認真看
一方各有一個說詞
這個羅生門請趕快去法院解決好嗎?

最可憐的還是宙斯
一隻那麼美的豹貓,被自私的人類搞成這樣
圖看不到+1

不過看文字述敍,
就知道橘子現在可幸福啦~
[這篇文章最後由retsulet在 2010/11/25 01:05pm 編輯]

有點不能接受這種作法耶

錯的是隨便丟貓的人
都有錄影的話,應該將丟貓人的照片公佈出來
找出這個丟貓人,讓他受罰
貓咪是生是死的罪 也該是那個丟貓人自已承擔


以一個幫助貓咪的協會來說
主動將貓咪送到收容所實在不是一個好方法

就算送去收容所幾百隻
丟貓人也不會去關心被他丟的貓的下落吧
說要喝阻,會有效果???
有著美麗雙眼的亞洲第一寶島台灣原生種粉橘色米克斯短毛虎斑紋回眸勾魂一笑貓
恭喜你找到長期飯票了~XD

這名字超酷的
永遠不會撞名了XDDDD

[這篇文章最後由retsulet在 2010/11/13 11:41pm 編輯]

床好多哦!看起來很壯觀!

沒想到刪文刪那麼快@@

[這篇文章最後由retsulet在 2010/11/03 02:29pm 編輯]

即然對方虐貓是事實
就沒有所謂毀謗名譽

只要不是做人身攻擊
對方沒有辦法告你什麼的

設置判決無罪後請各位被告回告他們誣告
讓他們天天都要上法院^^
下面引用由angel52252010/11/03 11:37am 發表的內容:
黑糖媽
你的信箱滿了
寄不進去


刪好了,
再麻煩16姨重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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