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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台灣在 2010/03/09 04:38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kreisler2010/03/09 04:02pm 發表的內容:
要是妳真的找人來拆掉出風口的鐵條
委員們除了在一旁ggyy 也不能拿妳怎麼樣吧
報警捉妳嗎?不可能
妳正可趁機錄音蒐證
隨便一條恐嚇或公然侮辱 就可讓他們吃不完兜著走

別開玩笑了

那自己找人來把公寓的大門拆掉可不可以?    把大樓的公共設施給拆掉可不可以?

隨便破壞公物就已經理虧了還去告人

真這樣幹到時候吃不完兜著走不是管委會  而是樓主




我想樓主如果想拆鐵條或風管

還是該如同我前述的  直接向管委會溝通

表明願意負擔拆掉後的維修費用

這樣他們曉得說將來的維修費不用由他們管委會的基金來負擔

也許就會同意了 (但前提是你同意負擔)

下面引用由賊娃妮妮2010/03/09 08:33am 發表的內容:
地下室一定有那風管的出口...只是牠不知道怎麼逃出來...
待會來地下室看看....
怕的是...管理員或委員又要阻擋我啦!!!

你的車還停在地下室  

可以去那邊看看

然後順便找找風管的出口

不過地下室那端的出口  很有可能也有10*10的鐵條焊起來
[這篇文章最後由台灣在 2010/03/09 02:39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corgiwelsh2010/03/09 01:51am 發表的內容:
ㄟ~
看你跟醫生熟不熟
醫生對你的信任程度高不高咩
哪有一般來說打幾折啊~  冏

嗯嗯....

或許還是看醫院吧....

說不定也有醫院就直接講明流浪動物有多少多少折扣....
[這篇文章最後由台灣在 2010/03/09 01:18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corgiwelsh2010/03/09 00:52am 發表的內容:
浪貓因為沒家.沒主人賺取醫療費用
所以才情商醫生通融. 收取較便宜的費用

是哦? 那一般說來會打幾折呀?
下面引用由黃波波2010/03/08 03:56pm 發表的內容:
橘子小姐(拾獲可樂的人)的公司外面之後,就不想離開了,3~4天前她發現可樂不吃不喝,還一直吐,後來帶她去醫院檢查,醫生診斷,可樂得了貓瘟,目前在動物醫院的ICU房內,但是,她有進步很多,從原來一副快當天使的樣子到現在可以走來走去要找門出去,而且,超親人的!
    希望想養貓咪的人士,可以撥空到醫院看看她,妳一定會愛上她的呦~

暫時先養病治療

等到貓瘟治療好後再來送養

比較會有人想養
下面引用由kitty6932010/03/08 02:42am 發表的內容:
他叫布陞L長ㄉ很像卡通裡ㄉ一隻貓(加菲)  我第一眼看到時ㄝ傻掉  這現實裡怎ㄇ會有那ㄇ像加菲貓阿@@  可是他很害羞  ㄝ很愛哭   不過ㄋ  線再好很多ㄌ  會叫  會玩  剛帶回來時我以為他是啞巴ㄋ?  ?都叫他啞巴貓

請問如何聯絡你呢?

有E-mail或電話嗎

還是說用飛鴿訊息?
下面引用由melvan15152010/03/08 11:15pm 發表的內容:
有沒有台中的貓中途可以幫幫忙
(他目前因為有寄生蟲的問題 所以必須要隔離)
費用的部分我會盡量幫忙

你看看能否先請獸醫院那邊進行引產
一般動物醫院對於家貓與流浪貓會有差別費率嗎?

真的家貓就會收比較多費用嗎?
下面引用由sibylseer2010/03/08 06:24pm 發表的內容:
10×10太小了
看來一定要把鐵條拆掉才有可能救出貓
陷入困境了...........
如果跟他們說
拆掉之後
你再想辦法找人裝回去
這樣可以嗎?
(抱歉
提出比較不負責任的說法
因為可能要你出錢)

所以這個恐怕得看樓主能否負擔拆除後的維修費用了

如果說樓主願意付的話

可以跟管委會他們講講看

他們如果知道這個錢不用由他們管委會的基金去付的話

也許管委會就會答應了(只要維修費用要由你負擔)

不過那個維修費用應該不便宜吧
[這篇文章最後由台灣在 2010/03/08 07:07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幸安2010/03/08 10:03am 發表的內容:
這個公告還在的話
就照像存證
連同貓咪受害的事實(照片)
以不會暴露身份的方式向動保機關檢舉
或是告知動保團體看能否代為出面 露身份的方式向動保機關檢舉

雖然說那個公告已經不在了

其實那個公告沒有違法(違法的應該是毒貓或殺貓者)

只是委員會他們根本不懂法規

以為那個抓貓有獎金的公告有違法所以才撕下公告

那個公告只是說抓到貓有獎金

所以縱使要檢舉   對象應該是針對毒貓者或殺貓者(虐待)

而非貼公告的委員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7/today-so1-2.htm
替受虐動物請律師 瑞士7日公投


〔編譯羅彥傑╱綜合報導〕已立法禁止把金魚丟到馬桶裡沖掉、保障「社交型寵物」陪伴需求的瑞士,7日將舉行公民投票,決定受虐動物是否需要請律師。根據去年11月的民調,7成瑞士人民支持這項公投提案。

蘇黎士邦自1992年以來,就已強制規定涉及受虐動物的案件必須要有法律代表。但如果選民決定讓其他25個小邦一體適用,則可能將寵物權提升到新的境界。

受蘇黎士邦委託的瑞士唯一動物福利律師戈謝爾說:「這不是在講(社交名媛)芭莉絲.希爾頓的愛犬現在需要律師來維護其利益。」他說,其訴求是保護動物,避免牠們受到飼主的傷害。

這項替動物請律師的奇特公投,乃是印證瑞士「直接民主」的新例。根據此一制度,任何公民只要蒐集到10萬名合格選民的連署,就能強制針對自選議題進行全國性的公投。

環保團體、綠黨與社民黨均支持這項公投提案,但瑞士政府、國會與全國最大黨—極右派的「瑞士人民黨」都表態反對。最大的反對聲音來自鄉間。「瑞士農民聯盟」發言人施耐德說:「此舉將造成疊床架屋的官僚體制。瑞士既有法律已足以保護動物。」

瑞士在前年修改法律,規定棄養金魚的人要把牠打昏、殺掉,最後收屍丟棄,不可以直接丟到馬桶裡沖掉。至於像是鸚鵡、倉鼠等「社交型寵物」,不可以孤單一隻,一定要有伴;而綿羊或山羊也得在牠們的目視範圍內,可以看得到同伴。

下面引用由iriscat012010/03/07 08:25pm 發表的內容:
謝謝大家的回應
傍晚已經在熱心網友的建議下把半橘子轉到與愛心小站配合的紀劃動物醫院

之前那個醫院住院一天收500元

這個醫院收多少呢?

應該沒那麼貴吧
下面引用由snowcaracal2010/03/07 09:53pm 發表的內容:
朋友的貓現在在醫院急救, 醫生說急需捐血貓, 否則拖不過今晚,
請各位幫忙
聯絡電話: 0938-912617 Macy
醫院位置在: 六張黎

能知道血型的相關資訊嗎?

或是說需要重量幾公斤
本來光看圖片以為貓咪是在扮鬼臉

沒想到是下巴脫臼受傷

導致下顎無法咬合而吐出舌頭
下面引用由corgiwelsh2010/03/07 03:11pm 發表的內容:
掃描晶片 .確認有沒有飼主
這是保護自己的動作
免得要是貓咪順利送養後
飼主卻找上門來 ....被控告侵占 ˊ_ˋ

嗯  沒有錯

還是先找個能掃晶片的地方掃描看看吧

這樣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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