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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貓好可愛~~

推一下
推上去透透氣~~~


下面引用由wuan2010/10/12 02:35pm 發表的內容:
摩詰的用意
我有看懂
下回可以調整一下做出差別 ! 謝謝建議 !
也謝謝ambre貓友的用心 !

不好意思

亂到版了............
黑糖好漂亮~~油亮油亮滴

黑喵喵就是要這樣才好看啊~~
下面引用由zero2010/10/11 04:23pm 發表的內容:
還是麻煩您幫忙詢問主購喔!
(我逛PTT的時候怎麼就漏掉這款好康?搥心肝。。。)

幫搥 (使勁兒)
下面引用由kopykat2010/10/11 12:24pm 發表的內容:
胖虎咬著牙讓存貨給你棉家了

謝謝胖虎大人~~~
下面引用由摩詰2010/10/10 02:30pm 發表的內容:
請問
買一本135
買二十本,一本也是135?
怎麼感覺沒有優惠到= =
...


下面引用由wuan2010/10/03 08:26am 發表的內容:
(i805.photobucket.com/albums/yy331/catkitten99/2011calender/0922cover.jpg)
【目標】
本桌曆所得,扣除製作費用盈餘,自即日起預計救援60隻收容所貓,救出貓將公佈於不是我的貓版,經費用罄為止。
【售價】
...

其實一本原價150

優惠價135

扣除成本後還剩下多少可以去救貓 ?

還能有多少空間給您優惠價 ?


跟著舉手~~

M三個
下面引用由ambre2010/10/06 07:08pm 發表的內容:
請問950含郵是各別寄送到購買人指定地址嗎?
若是的話
請幫我排一份
謝謝~~

抱歉抱歉~~

請幫我取消
對不起啊~~
請問950含郵是各別寄送到購買人指定地址嗎?
若是的話
請幫我排一份
謝謝~~
下面引用由corgiwelsh2010/09/15 07:42pm 發表的內容:
已經不想再淌渾水  =__=|||||
可是都被點名了  ~"~  不解釋又不行 !

W同學 , 麻煩  您們大人大量 , 高抬貴手可以嗎 ?

我用字沒經大腦 !  是我的錯 !
我不該使用這種具有[污辱]性的語言 ,比如 [栽贓] [筆戰]來傷害到你們
我道歉 !!
但是 ......
我真的沒有要污衊任何一個人的意思 !!
會用到這樣的詞彙 ,真的就只是順口.... T__T"
不是要刻意指責  您的朋友誤認事情是你做的 ,就是你的朋友在栽贓給你
麻煩  您們可以不要針對我的無心之錯而生氣了嗎 ?
[筆戰]一詞也是 .是我對這個辭彙的認知不夠, 誤用了! 抱歉 !

另外 !
到底是誰在那個時間點 ,用那樣的方式捉貓
第一 ,我不是當事人
第二,我沒親眼目睹
第三,我沒親耳聽到
只是從Follow他們的事件發生順序去認知可能是誰
你要我說出名單來證明你的清白 ~
那我是否又要淌入另一個渾水中 ??
不~
人傻一次就夠了 !!

更何況從我耍白痴的這一長串PO文中
也夠證明你們的清白了 !!
還要有不相信你們為人的朋友的話.....
那我也只能爲你們感到無奈了  ˊ_ˋ

最後一次道歉 !
不會再回應了

W同學 , 麻煩  您們大人大量 , 高抬貴手可以嗎 ?

C貓友
以上妳寫的這句話
才是我們一群人最最最最想要對妳和原PO說的

既然妳已準備不再回文
就請不要再一記回馬槍刺向別人
還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形象
好像是我們迫害妳一樣

畢竟一開始我們只是想澄清抓貓事件與我們無關
可是把"栽贓"和"筆戰"等用語戴在我們頭上的人卻是你
若不是妳的不當回文在前
我們不會澄清在後

妳現在放一把"妳們都是壞人   欺負我   我不想跟妳們吵"的火就跑
這算什麼?

妳這種帶槍帶刺的道歉
我不敢接受也無法接受
下面引用由corgiwelsh2010/09/12 11:53pm 發表的內容:
喔喔~
不要用到 [ 栽贓 ] 這麼嚴重的字眼啦 Q_Q
我跟妳道歉~ Sorry~

其實挺好奇的一點....
跳出來澄清   不是我不是我的同學們
好像不是在景美.萬隆地區出沒的說
( 印象中 ,之前的吵架文沒看到幾位 )
怎麼會被誤認呢?

原來是看到 [ 這群人常常在哈啦版出沒 ]
就這樣給他誤會下去阿  T__T"

至於原PO的K大 ,為啥不明說是誰....
要用暗示呢 ?
那也是不想再度引來一堆筆戰文
又和對方你來我往的牽扯不清....

沒想到用水槍捉貓的人沒作聲
卻引來另一波貓友的筆戰文....
唉~

大家不要再生氣了~
這一切都是誤會~ 誤會
有興趣的同學
可以去翻閱 散步籠 的舊文喔

果然不是當事人都回的很輕鬆

最好全貓論的人都知道哪個住哪裡
最好大家都知道我們常在哈拉版出沒的"這群人"都不住在景美
這樣我們常被問起的 " 一群人 " 就不用解釋那麼多遍了

我之前雖然住台北中正區
可是都還接新竹的奶貓了
更何況同是住台北的TNR
跨個區去幫忙抓貓只不過是塊小蛋糕而已

我有個認養人之前是住在景美附近
我也去幫她捉過貓
也被她問說是不是去景美作TNR了
(此乃例1,其餘族繁不及備載)

最雖的也是我們 "一群人"
被誤會也就算了
隨著原PO在很多文中[哈拉區的"這群人" "那群人" "一群人"]的出現
要解釋的機率也增高了

要常常跟人解釋也就罷了
只不過是想要作個澄清給以後看到這篇文的人看而已
我不懂為什麼會就被判為筆戰

請妳和原PO將心比心
若是被詢問次數只有一次兩次也就算了
但是長久以來三不五時就被問起
請問若換作是妳和原PO
妳和原PO會不會厭煩呢?

ㄟ.......................

之前偶家同時養兩隻狗長達10年之久

啥咪事情都沒有發生啊

不過倒是用兩犬為"哭"不吉利這個理由

又領養了兩隻貓來多加兩口成"器"    

其實家裡是沒有啥咪忌諱啦

只是需要理由領回兩喵而已   ^o^~
追加第一款黃色~大的65CM  $370 * 1

謝謝~~

繼續等小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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