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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貓也有咬合不正的問題

嘴裡也有長小包包

不過我看的醫生是解釋  那個像人類長的繭一樣

同一個地方因為磨擦的關係  所以割了還是會長

只要沒有發炎的現象  是沒有關係的

你可以多看幾個醫生聽聽不同的意見  再考慮
下面引用由米米麻2006/07/19 04:08pm 發表的內容:
我沒說每一種眼藥水都含類固醇
我也沒在質疑獸醫師ㄚ
以前我工作的兩家動物醫院
醫生開藥給客人也都只是兩瓶眼藥水沒配金黴素
不過住院的他們機乎都有點金黴素

醫生交給我照顧的 還有我自己撿的貓
除了一隻感染太嚴重的眼睛沒完全好外
有幾隻貓眼睛嚴重到連醫生都說可能會瞎的
我都用金黴素點好了
所以別怪我太推崇金黴素了


但重點   你是醫生嗎???

不是的話請不要亂建議喔

"對症下藥"才是最正確的

下面引用由fayfay2006/07/07 12:28pm 發表的內容:
我也很愛看恐怖的家庭醫學耶!! 因為實在太恐怖了 >_< 不得不提醒自己多注意身體!
但從我看那麼多集的整合下來, 他總是從很小的事情做出發點, 然後提醒大家可能會發生什麼重大問題~ 很多事情平常看起來正常  ...

之前有一集說鼻塞的  我剛好看到

也說跟寵物有關

我又長年鼻塞....

不過我覺得好誇大喔

多運動均衡飲食比較重要吧

如果要像節目上說的什麼都要小心

可能得住在無菌室裡了
下面引用由Q-yi2006/05/31 05:42pm 發表的內容:
有一隻非米克斯待認養
但我不想po在認養版上
怕有人會因為品種而跑來認養
真煩惱!

別擔心

如果沒po在網路上 他找家的機率會變的更小吶


下面引用由2006/05/23 10:14pm 發表的內容:
0___0我也好愛吃哦.....不知道搬到那去了??捷運蓋好後不知會不會搬回來>"<~
 
  另外水煎包前面一點有一間賣粉圓豆花也不錯吃!@@~以前常去光顧說......

愛玉冰狠讚說...



怎麼講到吃的精神又來了丫
下面引用由chinerica2006/05/19 00:11am 發表的內容:
哦~~我也是國泰國小的校友耶
我可是在地的新莊人喔~~(那種祖先唐山過台灣就來新莊的)
不過現在已經嫁到板橋去了~~~但是我的貓咪都還是在新莊的聖安看~~
新莊的美食...新莊國中後面的水煎包.綠豆冰.豬血湯..關帝? ...

那個油條丫伯...

已經不在囉....小時候我常常被我爸丟在那裡等他買菜說

超懷念的...

他現在有在分局對面開一間豆漿店  叫老張還什麼的  突然忘了

那家的花生湯真的是美味...^^
愛貓協會???

還有印名片??

名片上有電話嗎

要不要打去追綜問一下丫
小白真勇敢

要好好加油喔
下面引用由patricia2006/05/24 01:25pm 發表的內容:
之前我的一個認養人
養貓第一天就帶他去KTV
把兩個月大的小貓嚇死了
回來以後個性就變得很畏縮
我送養一個禮拜後照約定去看他
覺得他個性變的很怪
一問之下才知道他被帶到那種地方
而且還沒打預防針
那個認養人還說他最大的心願是帶貓到海邊散步
我都快崩潰了
雖然知道他是很好的人
雖然他也說他會改
但我還是心一橫把貓帶回來了
我知道他很傷心
但我不能用我辛苦照顧的寶貝
換他一時的傷心
不過
禁止帶貓咪KTV或海邊這一條
從此就附在我的切結書上了
後來的認養人看到這一條都一直笑
所以
我想你的切結書應該還不算過度啦


噗....

我笑了...

第5條跟第18條意思是不有是重覆了???

我的認養書上有加一條

未經雙方同意 不得轉述或公布本切結書之相關個人資料文件 以達保護彼此隱私之目的




同學

貓還狠小吶  不要急著幫他開眼...

會影響眼球的發育  

嚴重的話會害他失明的

拜託不要這樣做
下面引用由2006/05/22 05:17pm 發表的內容:
嗯嗯
如果以業務員所批出來的價錢來算的話
就大罐噴劑來說
這個業務應該賺不少

業務有開店吧

我買的也是這個價...


切結書的不完備  這個討論了幾百次

但是到現在為止

懂法律的人肯幫我們重新擬一張完善的  合法的東西出來嗎?

我們沒有學法律  真的不知道該從何下手

只能從一次又一次出現貓被傷害  被惡意丟棄的經驗

產生一張可以嚇阻對方想動壞念頭舉動的紙罷了

我真的覺得討論他合不合法有什麼用?

導正觀念會比在法規上鑽牛角尖來的有意義

如果大家都有那份責任心  哪需要切結書來嚇人...

如果原PO懂法律  可以教我們如何送貓比較有保障嗎?

可以想出一個方法  讓我送出去的貓 不要一次又一次的懷孕

因為當初我沒規定他一定帶去結紮...

我沒規定送他的貓一定要關在家裡  不可以到處跑

我就得一次又一次的幫他處理生出來的小貓...

這樣我夠表達我的意思了嗎?

法律真的實施的意義  不是在於處罰為目的...

是嚇阻...是規勸...


在台灣沒有任何完善的保護動物法成立時...

我真的沒有資格去管  對面人家養的貓被關在門外

也沒有任何理由叫別人把貓讓給我來養

用欺騙的行為去強佔別人的財產 就好比搶劫一樣

今天你偷走了一隻  他明天仍然會帶回一隻新的?

這樣到底是有幫到了貓嗎?  還是給了人家教訓?

我們真的要好好想一想  這樣做有用嗎?








狠多事情本來就沒有對錯?

我講的只是我的疑問而已...不過我沒有狠激動...

也沒有狠生氣...只是懶的打太多的語助詞  

讓人家看起來好像狠偏激   要打戰一樣...

我也想讓原PO了解他說的東西  有太多的不可行...

可能我太不會表達了...真抱歉丫  讓你看了狠不舒服...

下午在公司還沒講完...

某些部分我覺得也講的狠可取

就像他說某些救貓的行動有可能涉及到法律的問題...



我沒有要在這裡爭誰對誰贏的意思

既然決定PO文討論了  

應當接受的了適當的提出疑問吧?

如果他可以說的狠好

那這些不中聽就有可能變成中聽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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