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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fred2006/08/16 08:46am 發表的內容:
我的建議是,凡虐待動物致死的人,處以死刑!
凡凌虐動物的人,處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0萬!

拿10萬換七年

我想你應該是想說併科罰金吧
我的信箱是  winniesakimo@yahoo.com.tw   麻煩也給我一份   謝謝
 
下面引用由tseng2006/08/11 08:33am 發表的內容:
兩隻
葵跟百合
醫生跟我都有疏忽
過一陣子再來說過程

   
[這篇文章最後由winniesa在 2006/08/14 01:31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tzeng2006/07/30 11:26pm 發表的內容:
再說狗的部分
節目中是一隻後半身癱瘓的17歲老狗狗
癱瘓的時間長達5年
每天藥包尿布
要餵流質的食物
一個星期要打兩次的點滴
每天必須要帶著去上班
為了給狗適合的環境而搬家
最後的結語狗主人(或者應該稱呼他為狗爸爸)說
他是我的家人
家人生病了
我這樣照顧他是應該的.............

我想到我爸媽跟我家的狗寶貝

我家的狗寶貝今年農曆除夕過世

她罹瘓心臟病5年 一受到刺激會休克

我爸媽從剛開始的遇到他休克的驚慌

到後面幾年一看到狗休克就立刻給他作心臟按摩

那技術連動物醫院的醫療人員都稱讚

有一次我問我爸爸  你們怎麼那麼厲害

連這個都學起來

我爸說:因為他是我另一個女兒阿  雖然知道她可能沒幾年好活  
            可一定還要在她還活著的時候好好照顧她

我聽完已經眼框紅了


下面引用由呆貓紫2006/08/11 08:43am 發表的內容:
問過幾ㄍ認識ㄉ人
年齡都在20~25
他們是說"最好不要"
今年又是25年一次閏鬼月
...

我認為你朋友勸你不要現在帶貓回家的原因是因為你還未滿20

下面引用由呆貓紫2006/08/11 09:02am 發表的內容:
未滿20歲就不能認養?
(我11月初才滿20)
還是因為滿20歲才有法律責任?
每次來看喵喵。總是充滿疑問
...

20是民法上規定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年齡條件之一

因為中途送貓給你會讓你負擔照顧好貓的義務(就是契約行為)

法律上擬制7歲以上未滿20的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之契約行為效力未定

必須要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因此  你如果想要跟中途認養貓  請先取得你父母的同意

並由父母在認養同意書上加註同意條款



我個人覺得啦  你要是真的想認養一隻貓  

就不會在意要不要父母同意

更不會在意你還有幾個月就滿20了

趁這段期間多看看論壇也不錯阿

不要胡思亂想了
下面引用由charmsakura12006/08/08 08:50pm 發表的內容:
我收到盧秀燕立委的回信了...
您好:
非常感謝您對動物保護之關心,盧秀燕委員已連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法律修正案」增列動物保護處進入農委會組織,讓動物保護充分落實。亦對行政院提出動物保護之書面? ...

好好喔  我寄了桃園區12個委員

沒一個給我回覆的..........Orz........
下面引用由PQ2006/08/09 00:19am 發表的內容:
winniesa~
請問我可以轉寄你的陳情書到其他網站給更多人知道嗎~
我會附上來源~

可以

只要在推動修改動保法的目的下的轉貼轉寄都歡迎
[這篇文章最後由winniesa在 2006/08/07 02:35pm 編輯]

大家寄範本信給立法委員的時候  記得寫上委員的名字跟你的名字

這兩個欄位在範本中都是空白的  請大家注意
下面引用由amelia03302006/08/07 02:28pm 發表的內容:
非常感謝莎莎~~~
我們全家都寄了!!

可以寄一份蓋有芭芭拉手印的給我嗎  羞  
另外要說明的是

我的只是供大家參考

要不要使用看個人

鑒於敝人文筆不好  常被人恥笑寫的文章有跳耀性思考的問題  Orz

如果大家有其他的陳情信版本   都歡迎貼在本篇主題

提供給想陳情修法的網友們更多的選擇
下面引用由kuki2006/08/07 11:19am 發表的內容:
謝謝winniesa將行政與立法說ㄉ那麼清楚
我也已將陳情書投到行政院
期盼有立院ㄉ陳情書出來
感恩!

謝謝你的諒解

給立委的陳情信範本我寫好了

也歡迎大家取用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31&topic=34&show=
[這篇文章最後由winniesa在 2006/08/07 02:17pm 編輯]

附檔是我寫給我選區立委希望他們支持修正動保法的信

也歡迎大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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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個委員的網站可詳見此網址(不過有些有問題  請大家先試點看能否運作)
http://webhost.ly.gov.tw/webhost.jsp

本屆立委名單如下
http://www.ly.gov.tw/ly/01_introduce/0103_leg/0103_leg_01.jsp?ItemNO=01030000



附檔是我寫的向行政院長陳情的陳情書範本

歡迎大家取用

陳情請以電子傳送方式寄到下列行政院長信箱
http://www.ey.gov.tw/sp.asp?xdURL=mail/mail.asp&ctNode=99


[這篇文章最後由winniesa在 2006/08/07 02:25pm 編輯]

為了大家擷取資訊的方便  我開了這篇主題

如果各位網友寫了什麼樣的陳情書  想用以向行政機關陳情  或向立委投書

甚至正式版連署書的內容  我覺得亦可放在同一篇主題中  以方便大家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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