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3024 筆資料符合您搜尋的條件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may2410tw
從不知道這樣的開法
從來只用剪刀剪
玳瑁和三色是不一樣的貓吧  ?!

到底是怎樣的貓呢
下面引用由電車男2007/03/08 06:50pm 發表的內容:
整個迷惑了><
是復發嗎?
之前吃藥有控制了的樣子
可今日確出了同狀況
...
當然會復發啊
會一再復發
除非控制很好
水/吃藥/打針/處方乾乾/補給品


下面引用由QBMeiMi2007/03/08 01:26pm 發表的內容:
處方飼料是希爾斯cd 跟醫生買一包450 目前是混普通飼料一比一在吃
醜咪症狀還沒有嚴重到結石或是血尿 只是尿尿偏小塊 有發炎現象
加上前一陣子好沒多久又復發 醫生建議吃預防的
蔓越莓泌尿道強化劑也是醫生建議  ...

http://www.petone.com.tw/main/qtylist.asp?r=26299

蔓越莓泌尿道強化劑

不便宜耶  歎
[這篇文章最後由may2410tw在 2007/03/08 11:08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電車男2007/03/08 10:40am 發表的內容:
我放了三個水碗
我現在每天都會早晚讓我家的貓喝水
我自己手伸下去 讓他舔
再把水碗拿來讓他喝
...

原地採尿  不難啊
就醫生當場用手擠尿 擠出來的馬上放到顯微鏡看  就看出結晶....
醫生當場都可做的  當場弄最準

醫生說天冷貓不愛喝冰冰的水
所以貓奴就加點熱水  水溫溫的貓較愛喝

家中一貓前兩天也瀕蹲尿盆中

另外有一種"利尿通"顧尿道的  一瓶600
醫生有賣  你可以問問看  
那時我有買...加減吃

處方乾乾不要斷喔  大忌
下面引用由icelady2007/03/08 10:41am 發表的內容:
建議不要再鳥這種動物收集癖的人了
美其名是怎樣怎樣 其實都只是愛收集動物卻不知如何好好對待的人
找當地的里長一起出面
把錢當面還給阿伯然後取回收據
...

+1

摩 你不要給自己找麻煩了

快去找里長和管區的  有他們在帶去找阿伯把錢還一還  收據拿一拿

非親非故幫找屋已很可貴了  還這樣刁人  做什麼...

同前面貓友說的  是因迷信才養貓  不是因為愛貓  

那這樣怎麼幫呢  要人家幫忙又如此不配何

到時後你都被這阿伯纏死  就很麻煩

老人家很容易講不通道理的
[這篇文章最後由may2410tw在 2007/03/06 04:10pm 編輯]

aszxcv6    的關於證據一說  頗值得商議

能不能當證據  

當事人只要有任何證據都可提出

要不要採納  有多少證據能力  是由法官自己依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得出心證


(修改)事情趨於複雜   不便再發言


[這篇文章最後由may2410tw在 2007/03/06 08:52am 編輯]

下面引用由賽瓦2007/03/06 04:00am 發表的內容:
你問的是貓城小事這本嗎?
中文版三冊如下
http://blog.sina.com.tw/cubepress/article.php?pbgid=36168&entryid=315990
日文版今年初又出版一本
...


對啊  既然有出中文本  就買一本吧 雖說印刷有差 但不懂日文的人看看也好
看樣子先出第一本   那我再等接力的那本吧  等到7月

年初又出新書~這個作者很努力創作 很好

其實 這些書  一出版就在日本大賣
沒辦法實在是太可愛了 以前跟本沒有這類型的手繪本
又可愛又溫暖  看了心情都會微笑

那時五年前有吧  跟一個在出版社工作的貓友問
她說她們公司有要簽這中文本
但是一直談不下來
因為作者很堅持  
她的一筆一畫寫的那些文字不能更改要呈現原來的樣子
所以就談不攏

作者的堅持  
藝術家的原則是很難妥協的


其它貓友相關貼文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cgi?forum=25&topic=1140&show=0
[這篇文章最後由may2410tw在 2007/03/05 06:05pm 編輯]

賽瓦

請問你知道台板的  有第6本那本大本黃色的封面那本嗎

謝謝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2007/03/04 01:10am 發表的內容:
踢踢~
各位貓友~如果因為你們本身是受害者又不出面說明~怕什麼?

我搞不懂ㄋ?

別說我們雞婆~(有點啦~)但是我們是熱心過頭啦~

只是希望~藉由媒體撥出~給那些人有個警惕!不然好像都不會怕ㄟ...

p.s不敢出面但想盡一點心力的~請飛鴿給我~或惟惟..  soniahsia   ..sulc都可唷..


我想這種事情詐騙事件每天都會上演~以後大家也會見怪不怪~以後被騙的話~也不用上

網公幹自己被騙啦~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2007/03/05 03:24pm 發表的內容:
我是沒資格說啥啦~
到後來就是啥都不用說啦~
版主大人你可以删文章啦


唉   這樣的態度真的讓我無法領教
你要是真的很急 雖然不知道你在急什麼  

在你指責所謂  “受害者不出面”時
我不知道你是有什麼樣的立場去指責
你要不要去參考前面貓友寫的法律知識

詐欺若是公訴罪  是不限受害者才能報案
也就是說  最快有效率的方法

你要不要去警局報案
然後去警局寫筆錄帶印下來的網頁為證
然後等傳票  進入偵查庭 讓檢查官最少問兩三次案  
然後進入法院分案
再去讓法官傳喚  兩方當事人出庭  大概就是走這樣的程序
舉發人直接報案更快  論壇任一個貓友都可以做的
讓公權力直接介入  

不必等受害者去調資料 還要找可信任的人交付證據  太慢了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2007/03/04 01:10am 發表的內容:
踢踢~
各位貓友~如果因為你們本身是受害者又不出面說明~怕什麼?
我搞不懂ㄋ?
別說我們雞婆~(有點啦~)但是我們是熱心過頭啦~
...

請問你有跑過法院嗎  你有當過被告或原告嗎
如果沒有  你沒有資格說這樣的話

你知道法院程序的繁瑣與冗長嗎
我曾經因為一個小小的民事案件上法院對方拿假證據要跟我要錢
這樣的案子居然整整搞了半年  每個月都要出庭一次    加上之前的調解庭
一次都要請假半天以上
法院等開庭還要等好幾個小時
幾乎把我整年度的特休都請完了
每次去法官只問一個問題就下次再來  不到3分鐘
這樣的法院效率只會把一般小小的上班族搞死
上法院上了8次有了  用掉8天的假
當然也是利用  程序拖長來逼雙方和解
據說這樣法官就不用寫判決又可積點數
以上是民事庭經驗  

法律講的是  "發現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兩者並行
其中就是  因為法院的程序太累人   不是一般人可以輕易去付出的代價跑法院
所以會有人在利益權衡下  因為程序繁鎖而縱有實體受損而捨棄訴訟一途

誠然  若是所謂"受害者"選擇不走法律訴訟一途
當然也就放棄在法律上去追究原貼的權力
也就如此而已

做怎樣的選擇就是付出怎樣的代價
就看願不願意付出代價而已
願意這麼做的人 有願意的理由
不願意的 一定有不願意的理由
不管願不願意  都不需要去抨擊另外一方的決定
這樣做比較厚道

至於購買者  若要交付個人相關資料用以訴訟或受訪
提醒也要小心保護自己  交給可以信任的人
畢竟
網路好比社會
人心不同各如其面
要小心分辨
可以考慮去看醫生
可能是泌尿道問題  尿道發炎什麼的
[這篇文章最後由may2410tw在 2007/03/03 02:27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2007/03/02 12:24pm 發表的內容:
請各位貓友幫個忙喔~
可以到以下網址去檢舉米粒唷~
http://www.cib.gov.tw/mail/Mail_Report.aspx
不要再讓這些無恥之徒利用我們大家愛貓愛狗的愛心.而賺錢進入自己荷包!
...

本局網路線上檢舉信箱系統,系提供您向本局檢舉犯罪;但您的檢舉,並未完成報案程序。
您如要報案,可以110電話或逕赴鄰近警察單位舉報或親自前來本局製作報案筆錄、領取報案三聯單,正式完成報案程序(民眾單純提供犯罪線索或情資,將不列入核發報案三聯單範圍內)。
----------------------------------
據我所知  所謂檢舉一定要附上真實姓名等資料  公家單位才會受理
但在這邊檢舉  並不是  報案
要報案  還是要實際到警察局去報案
報案才真正進入司法警察階段  公權力真正介入
所以
不知道要大家在這個網頁檢舉能發揮的實益  何在 ?
舉發也是看檢察官要不要因為檢舉人數多而進行主動偵辦
不是強制性規定
只要有舉發就偵辦

不過願意去舉發的人還是值得鼓勵啦

請問有沒有公開的聯絡人  
是不是會推派一位代表來受訪/上警局報案/上法院提告呢

希望是具有公信力可信的人  
這樣到時後萬一真要出面
貓友才會放心將相關資料交付
好萊塢電影〈桃色交易〉裡有句對白:「如果你很想要一件東西,就放它走,如果它回來找你,就會永遠屬於你,要是它不回來,那麼它根本就不是你的。」
------------------------------------------------------
大學時最愛的一本書
是"青春筆記"裡面也有類似的話  但我也想不大起來
寫的比上面的優美  有中英文

放手是很難的 難的是你不知道你們是否心心相應或者是一廂情願  
若是後者
放了也算是彼此自由
不強求總是好的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may2410tw
圖文版權為貓咪論壇與發文人所共有 | Copyright © 2002-2014 Cat House BBS | 廣告刊登請洽: cathousebbs@gmail.com 或登入後私訊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