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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某部分動物保護協會志工,適可而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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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9-10 06:57 AM,
作者 f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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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fam在 2009/09/10 08:00am 編輯] 有些人看到狗 想到的是他好可愛 想摸摸他的頭 拿玩具給他 跟他玩 有些人看到只想著一黑二黃三花四白... 價值觀完全不同的兩種人意見分歧是很正常的 會來這邊看留言的 基本上大多數都是愛貓人 自然會站在中途這方 其他只是純粹把動物看作"動物"的人 自然會覺得10萬塊很大 很不合理 話說麥可為了他生前養的猩猩(?)將來的生活 還留下了一筆很多人一輩子賺不到的錢呢...
下面引用由economykimo在 2009/09/09 03:35pm 發表的內容: 孫道存已經破產還可以帶老婆買名牌, 別以為法律真討的到錢
以下只論法律部分: 法律的確漏洞很多 有沒有實際作用的確是要看"對誰" 但是如果今天是一個普通老百姓 沒黑白兩道掌權的人撐腰 法律絕對是100%有用的... 當然 對一些人是沒用的 不過那些人也不會在乎區區10萬... PS.明明結果都出來了 怎麼還一堆人還再說違反民法72公序良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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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如果你真的有心,請不要害怕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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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事分享,
時間 2009-09-08 07:03 PM,
作者 f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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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fam在 2009/09/08 08:05pm 編輯] 其實我覺得不是有沒有心 而是能不能持續 太多沒能力又只有三分鐘熱度的愛貓人 一開始把牠當"寶" 時間久了就把牠當成"負擔" 玩膩就丟... 檯面上吵的火熱 檯面下一樣的事情還是不斷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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