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 [公告]已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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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花東地區認養佈告,
時間 2019-04-13 02:15 P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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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6671 wrote:應該是代PO的吧
因為PO文的是住台北 但是喵主人是在台東
沒有求證清楚還是不要這說比較好
http://www.supervr.net/catbbs/topics/list/69094.page#1226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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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補貓事件並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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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不是我的貓,
時間 2008-10-31 04:34 P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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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dry在 2008/11/01 04:59pm 編輯] 萬歲萬歲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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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家試養中♡° 剛滿月手奶小貓~重點色藍眼小白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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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北部地區認養佈告,
時間 2008-10-03 07:00 A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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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水愛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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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新開板 請刪~3個月~圓滾滾的短尾貓∼小黑熊要找家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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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北部地區認養佈告,
時間 2008-10-03 06:59 A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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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吃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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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貓咪旅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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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不是我的貓,
時間 2008-09-29 02:00 P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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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菇精是飲料嗎? 提神醒腦? 黑糖香菇是零食嗎? 黑糖蜜汁香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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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家試養中♡° 剛滿月手奶小貓~重點色藍眼小白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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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北部地區認養佈告,
時間 2008-09-26 04:54 P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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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水愛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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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新開板 請刪~3個月~圓滾滾的短尾貓∼小黑熊要找家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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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北部地區認養佈告,
時間 2008-09-26 04:53 P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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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嚕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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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暫停送養♥ 長毛白色母貓~超優乖巧陪睡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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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北部地區認養佈告,
時間 2008-09-26 04:52 P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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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ㄋ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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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賣] 結束了...謝謝大家 收據貼在第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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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論壇交易市場,
時間 2008-09-16 06:23 P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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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oneyq在 2008/09/16 04:36pm 發表的內容: 另外 我認為自己應該先周全做好 畢竟事關聚集眾人力量來完成一件事 本應事先自我考量~而不是讓人家來挑錯的! 若要人家指出哪裡不對 ...
同意你的看法 但是當你沒喝酒開車 但是有人說你犯法要你去自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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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賣] 結束了...謝謝大家 收據貼在第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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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論壇交易市場,
時間 2008-09-16 06:21 P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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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asugar在 2008/09/16 04:43pm 發表的內容: 我哪裡說 原PO違反版規?? 我是真的不需要喊窮,因為就如你說的我喊了也不會有人理我 , 可謂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回~~ 看來真的保持沉默,要買就買,不買別看,更不要發言,只要愛心的事最好都不要質疑 PS:我對原PO長期? ...
如果我誤會你的意思 我可以對你道歉 沒有違反版規為何要提前結束 人言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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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賣] 結束了...謝謝大家 收據貼在第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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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論壇交易市場,
時間 2008-09-16 04:47 P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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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dry在 2008/09/16 06:03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chinchill在 2008/09/16 03:57pm 發表的內容: 情緒失控算是人身攻擊? 您要不要先去翻翻前面的文章 確定一下什麼叫作人身攻擊?
很抱歉對於有人說我罵街 在網路上並無法表現出我的口氣 所以這一條我並不承認 我可以口氣很和善的 問你: 人家哪裡沒改 你說阿 如果你願意 我還能用裝可愛的口氣跟你說呢 對於你指兩位老師 情緒失控 然後最後影射式的罵人 這不算人身攻擊? 我說的人身攻擊並不是你說別人情緒失控喔 前面的文章有人身攻擊 可以說在哪嗎 要說我編輯文章 只是我不想失去理性 妳呢 連改都不想改阿 我都是笑臉跟你說的喔 不要再誤會我的口氣是罵人了喔 然後 歡迎就事論事囉 如果我對某些網友有不當言論 歡迎指證 我會一一編輯修改 並對當事人道歉 不過應該我是沒有發表過人身攻擊的言論喔 希望對事不對人 不要自以為理智結果罵到自己喔 希望對別人做人身攻擊的人也能修改自己的發文內容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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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賣] 結束了...謝謝大家 收據貼在第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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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論壇交易市場,
時間 2008-09-16 03:12 P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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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dry在 2008/09/16 03:15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chinchill在 2008/09/16 02:19pm 發表的內容: 怎麼每次討論到後面就一定會有人情緒失控呢(是說一開始就有兩位老師失控啦) 良好的EQ是溝通的重要橋梁 建議容易情緒失控的人去找一下心緒管理老師先 不過要小心別找那種出書看似不錯 ...
你這已經算人身攻擊了喔 會不會太扯 會對他人做人身攻擊的人 有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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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賣] 結束了...謝謝大家 收據貼在第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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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論壇交易市場,
時間 2008-09-16 01:54 P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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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dry在 2008/09/16 05:57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asugar在 2008/09/16 01:13pm 發表的內容: 哪裡違反? 大可自己去查閱 .. 是不是一一符合也可以供討論.. 版規沒說不可救窮 那麼大家一起上來交易版喊窮吧
哪裡違反版規 不是該由你們說人家違反版規的人指出來嗎 不然 那我說你違反法律了 麻煩你自己去找出是哪條然後自己去警局自首好嗎 啥鬼道理 你要喊窮也可以阿 只是有人會理你嗎 不要再用誇張的例子來掩飾你們的強辯 再說一次 開版的不是沒付出 不要再說人家來喊窮要錢 要喊你們大可以去喊 看有沒人理你們 人家低價賤賣東西來救貓 要期限人家改了 要收據 也說結束一賣會貼出來 要罵等結束他沒做到再罵 違反版規的部分 快去檢舉吧 歡迎你去檢舉 看是哪一條 直接反應給版主 不要學一些垃圾媒體未審先判 看到黑影就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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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賣] 結束了...謝謝大家 收據貼在第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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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論壇交易市場,
時間 2008-09-16 01:48 P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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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dry在 2008/09/16 05:56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kki在 2008/09/16 10:44am 發表的內容: 貓是他救的他買單有何不對~原本就應該如此 你的想法難道不主觀!其實真是彼此彼此~ 這個案例其實就已經很誇張了!何須舉例~ 打著義賣名號受社會公評本是應當 ...
這案例哪裡誇張 請你舉出誇張沒改進的地方阿 接受社會公評是應當的 但是你們說的是公評嗎 人家哪裡沒改 你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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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賣] 結束了...謝謝大家 收據貼在第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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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貓咪論壇交易市場,
時間 2008-09-16 09:20 AM,
作者 d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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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walkwater在 2008/09/16 00:09am 發表的內容: 常看到激動的人說那以後都不要救好了,試問為了得不到這些,就放棄救貓,這個願心有這麼廉價嗎 選擇救與不救都是自己,自己要介入一個生命,責任不是自己扛是誰扛 援助的人是幫自己分擔,並不是就要一切買單 至於買賣或贈送,給中途的特別優惠或贈與 也是愛貓人給中途的回饋 這是發自於愛貓人 並不是理所當然 如果說主動提起中途不是要議價 那為何要提起
義賣的方式 不算自己買單嗎? 十萬的東西拿來義賣三萬 三萬拿去救貓 那這三萬是誰買單? 是買東西的人還是義賣的人? 開版者又不是打著義賣的名號 十萬變二十萬 買東西的三萬是買家付的 但是救貓的三萬是賣家出的 是誰買單?誰買單?誰買單?誰買單?誰買單?誰買單? 愛心願心並不廉價 但是心寒會讓人失去動力 並不是因為得不到資源而不救 不要再用主觀意識去解釋別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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