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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濫用公權力干預貓咪的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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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10-28 01:11 AM,
作者 cat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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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cat5929在 2006/10/28 01:20am 編輯] 感謝以上各位熱心貓友的討論, 本事件的後續報導如下: 1.小貓們都已經被里長抓走丟到福和橋下了. 現在只剩下幾隻老貓. 2.該公告是里長以里辦公室名義貼的, 和環保單位無關. 現在已經被不知名人士撕掉. 關於以上討論的幾點補充: 1.本里的愛貓人士都知道是誰去找里長, 但有些人是無法與其溝通的. 其次, 並沒有很多人去抱怨, 只有一兩人而已. 2.該空屋屬私人所有. 旁邊左右總共有連續六戶空屋, 都在等待重建中. 對面的鄰居則是會餵貓的愛貓人. 3.那間空屋是慈濟回收站, 打掃乾淨之外, 還有義工媽媽去噴藥殺菌.和樓上提出的一些可怕的事例是完全不同的狀況.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未免不太厚道. 4.餵養人無法廿四小時跟監貓兒, 所以不可能保證貓兒百分之百沒有對附近的居民造成干擾, 至於環境清潔之類的事當然也是本著良心來做, 做到 "自以為有打掃乾淨", 難道還能請誰來公證確實有打掃乾淨嗎? 5.即使真的因為貓群聚集而對某些人造成 "實際" 的困擾(這只是假設喔), 難道對方不應該提出具體事證,理性討論嗎? 因為有困擾就斷貓生路,這樣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吧?! 6.上貓咪論壇的目的,只是希望有更多人可以了解,地球不是只屬於人類的,不能只以人類的觀點看世界.就像樓上的討論, 流浪貓是哪裡來的?當然不是石頭裡蹦出來的!如果每個人都能夠帶著愛心和責任心來對待寵物和動物,流浪動物就會越來越少,也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走遍世界各地,台灣人在這方面的偏狹實在令人不知道該說什麼好.希望大家了解,地球是一條食物鏈,每個動物都有生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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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長濫用公權力干預貓咪的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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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在 動物保護,
時間 2006-10-07 03:14 AM,
作者 cat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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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永和市福和里永寧街135巷26號為一廢棄透天住厝,為資源回收站,並居住了一個貓咪家族,鄰里間皆餵食貓咪們.抓到時都幫牠們結紮,環境也很整潔.但鄰里間有一兩戶不喜歡貓咪,竟然向里長反映,里長即貼了一個告示如下: 公告(尊重公眾權益,維護公共衛生) 禁止餵食野貓,狗,以免受罰(罰款新台幣肆千五百元以上),懇請配合. 福和里辦公處敬啟 29215050 請問里辦公室有什麼權力禁止他人餵食野貓野狗,權力來自何處?罰款四千五百元的罰則又從何而來? 進步社會,愛護動物,人人有責.里辦公室以少數人的看法來禁止別人的行為,不僅無愛心,而且有強制罪之嫌疑.希望大家發揮愛心,打電話撻罰里辦公室.因為很多居民被此公告嚇壞,不再餵貓,近日一些五六個月大的小貓突然不見,老貓們看到膽怯的餵食者,竟然跟蹤一兩條巷子乞食,而且咪咪嗚嗚的叫,令人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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