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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sh2235 wrote:業者都指名道姓的說出來是誰了...
其實貼了也只是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了。

樓主說的:可是罵的人又不只我一個,為什麼只有我一人要道歉?

這一句話我是該用這種比喻嗎?酒駕撞死人的也不只我一個 ,為什麼只有我要被抓去關?
因為做錯事的人是我啊,不是其他人啊,其他人有錯也是同樣要受罰,我只是酒駕撞死人中的其中一個而已。

這時候原PO該做的應該是反省自己的行為,而不是在這發取暖文,這改變不了任何事實--你違法了,你做錯了,人家要告你了!

亡羊補牢這句話有沒有聽過?要是你懂,你就會知道接下來你該怎麼做了。


他把這裡的開版文刪了

澄子小姐 wrote:我在某個寵物店的粉絲團,公開請大家以認養代替購買並且稍微指責寵物店
結果寵物店老闆娘現在打算對我提告,我該怎麼辦?
老闆娘還說要連我按讚的朋友一併告,我朋友說寵物店應該只是說說不會告人
我現在很擔心所以也不敢開本尊帳號出來發文,所以開一個分身帳號發求助文
我現在該怎麼辦?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641943019204106&set=a.493546190710457.1073741831.493252304073179&type=1&theater

你紅了耶!
全養貓的人都會知道你愚蠢的行徑
四葉草 wrote:會被她告的人. 大部分都有一個共同點:

自己是對的. 卻言詞不當. 自己把把柄交付給對方

不能道歉的話. 那就拼她告不贏吧~

你說的那4個字也還...有解釋的空間

和新聞上那件她沒告贏的案子. 程度差不多...



這2個案子不一樣

之前那位被告的猫靈奶奶是男的.是貓奴姐姐的同行
他假裝愛貓人士批評貓奴姐關貓是無恥的.是偽君子
這是同行故意打壓的
這個人不是自認對的. 而是故意挑起戰端
(關貓會無恥嗎? 關貓跟偽君子有啥關聯?)

而這位林昱立和陳嘎妹 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沒去打探清楚.貓奴姐姐不是吃素的
12夜看多了.跑到人家做生意的版面亂版.
活該被告!

四葉草 wrote:會被她告的人. 大部分都有一個共同點:

自己是對的. 卻言詞不當. 自己把把柄交付給對方

不能道歉的話. 那就拼她告不贏吧~

你說的那4個字也還...有解釋的空間

和新聞上那件她沒告贏的案子. 程度差不多...



刑事跑完.還得跑民事庭
聽說同業的猫靈奶奶被貓奴姐提告民事的~侵權
已打了三年貓奴姐還是不放過那位同業
連狗界都沒人敢嗆她
這麼恐怖的貓前輩.誰敢惹啊!
那些惹毛她的小夥子.你們就自求多福吧!
在自己家要怎麼寵愛自己的貓.是你自己的事
別強迫其他的養貓人也得遵從你自己的養貓和愛貓標準
自己不買品種貓.也別強迫別人勿買品種貓

到處看了很多愛貓社團
幾乎都是米克斯貓的飼主在攻擊品種貓的言論
也連同品種貓的飼主跟著遭殃
這些網民真的像殺紅眼的暴徒

遇到這種言語暴力的貓友
我們只能不斷的避開.閃開.躲開
往往就姑息這些無理智的貓友繼續亂砲轟

我支持貓奴姐姐提告
是該有人出來遏止這些起肖貓友惡劣的行徑了
很多貓友都不知道.
貓咪繁殖場沒有合法和非法的問題
因為根本就沒法條明定
這跟CFA和TICA註冊貓舍.沒啥關聯
註冊那2個國外貓協會.用途是為了比賽和申請證書的

既然在台灣..貓咪無法可管
合法商人有營登正當做生意
沒什麼不對
去合法商人的買賣版鬧版.和在人家店面拍桌子是一樣的行為
商家有權報警!

貓.狗.鼠等寵物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上視為財物
財物當然可以買賣
也許很多愛貓人士不認同~生命怎麼可以拿來買賣?
但...這就是現實
牛.豬.羊.雞.鴨...不但是生命.
還可以宰殺. 用來填飽 一大群愛心人士的胃!

你們用鄙視的眼光看業者
業者用什麼角度看你們...知道嗎?

~ 愛貓愛到走火入魔...可悲又可笑! (一群肖ㄟ)


在幾千年的埃及.你們愛貓是應該的 (因為貓吃老鼠.保護農作物)
在中古世紀的歐洲.你們愛貓是該被燒死的(因為貓是女巫的化身)
在現代的台灣.你們愛貓是對的.業者賣貓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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