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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綠鈴
真的非常感謝各位...
就在剛剛突然聽到了他的叫聲,出去一看他就回來了....TvT
不過下半身都濕掉了估計有跑出去過....
或許是哪位好心人士把他放進來了.....TvT
能夠回來真的是太好了,非常感謝各位...TvT
[這篇文章最後由綠鈴在 2010/02/13 04:09pm 編輯]

我家的貓咪老師今天早上回來的時候發現不在家裡....
可能是昨天出門時衝回房間拿圍巾的短短幾秒內跑出來的....
由於是套房,因此有可能還在公寓裡...
但是這邊也有不少人進出,所以不能保證他還在屋子�.....

是一般黑白的虎斑米克斯...跟照片上一樣...
調皮的小男生....


希望各位看到他能夠通知我一聲,真的拜託大家了!
我也會一有空就去找他....
沒有他陪我在家感覺就是很不習慣....T_T
希望各位能幫幫我的忙,在此先感謝大家!謝謝各位了T_T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這隻金吉拉一定要在桃園縣內嗎?新竹可以嘛?因為我也還有一隻米克斯的貓咪,希望能找一位喵喵家人陪她^^
不知道您可否考慮考慮?謝謝您^^
嗯...註冊了很久偶而也會上來看有關貓咪的事情沒想到就有這麼重大的事件.....
總之,我想這邊是愛貓人士的論壇
希望各位以貓咪為重

既然整件事情已經告個段落了,那麼後續實在沒有討論的必要
不過至於那位記者,大家也講了可以公開以大家的意見匯整齊一發給他們請他們做出重申
而不是一位一位去騷擾或mail人家,這樣也會讓他們對貓壇有不好的印象。
還有剛剛洗澡的時候我突然想到一件事情
不是說事情要以客觀看待嗎?我相信中途的雅小姐已經提出他的理由了
那麼,另外一位當事人的想法呢?
通常如果只聽一邊的想法往往會忽略另外一位的想法
因此,我們是不是應該徵求兩邊的想法再來確定說事情的去向?
不過既然法律都決定好一切了,那麼這件事情就告個段落吧。
只是希望各位能夠明白我的意思而已^^"

然後上面好幾位提出不少法律條文的哥哥姊姊們(我未成年一定比你們小^^a)
真的非常感謝你們,讓我學到了不少,不過已經偏離主題太多了,可以請你們停止嗎?
謝謝^^

接著既然一切已成定數
那麼我個人建議,那位雅小姐您應該也有那兩隻貓咪的照片吧?
不知道可不可以拿出來讓大家幫忙找,讓那兩隻貓咪能夠重回人類溫暖的懷抱?
(P.S:我並不是只說找回來要給誰,只是希望能夠不要再讓他們流浪,這點請各位不要誤解^^)
還有,有不少人都已經提出接下來應該如何做了
請各位不要在這邊討論一些是非了
我們來去想想接下來要怎樣修改條文讓貓咪有更好的權益
或是想想接下來要怎樣找回那兩隻貓咪
或是想想我們要怎樣讓社會大眾不要被這篇報導誤解,認為我們貓咪論壇的人很偏激?
讓更多有心人能夠看清事實,並且多多認養貓咪給他們一個家
不是我們現在應該做的嗎?

所以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停止
也希望有管理權限的人能夠鎖文,畢竟事情已經成定數了,討論也沒用,是吧?

非常感謝能夠看完我打的文章的哥哥姊姊叔叔阿姨們(鞠躬)
謝謝你們,也拜託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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