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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大寶 wrote:
咪尼麻 wrote:人家有說你們有點他的缺失 也承諾要改善

至於手鍊 都說送你們了 送--代表心甘情願...代表心意 你覺得1980的手鍊很沒價值 那幹麻協會上總po要舊衣服舊報紙ㄚ 那比1980不是還不值嗎

都不知道是你險惡還是他人險惡

花大寶 wrote:
akiruru wrote:當晚 她和林先生就來了
2人都說 不論我姐家 和我或我姐都100分
然後聽我們說 要再找一隻來做伴
她就說可再送一隻美短給我們
然後一邊要林先生上2樓去抓貓回去
她說她太想念牠 放不下 要我們讓她帶回幾天 星期六再帶回給我們

結果隔天 他們真的帶美短來 我姐問她星期六何時來
她就改口說她很忙 無法給我們確切日期
我們感受得到 她不會再帶回貓


隔天 我打電話跟她說 我們不要美短 也不要答答了

我想請問: 愛狗人就可以這樣任性妄為糟蹋人嗎?
我的一切都是他們說ok 只因為她說她放不下就可以這樣嗎
我的領養熱情都被他們破壞殆盡 我向他們要求說還我錢 東西他們帶回去


我還送他們一對鍺手鍊 價值 1980 我誠意十足
卻被所謂愛狗人士 搞得心灰意冷


大家評評理



這一位認養人:
難道你不覺得自己十分傲慢無禮嗎??
“羞恥”兩個字之不知道怎麼寫?
送別人東西(是你自己自願的喔!! 沒人逼你!)
還不想說你送的東西市倒店貨
送人這種東西叫做有誠意嗎?
1980元哼! 我看根本差很遠吧!!
重點是!!!! 你竟然還把東西要回!!
真是有夠誇張!!!!

是的! 自己環境不適合養貓
那請你不要養嘛~
每一隻可憐的貓,會來到協會!
必定有一段可憐的流浪遭遇~
理事長只是不希望”你害了一隻貓”
就這樣! 你卻把協會說的體無完膚!
自己的過錯,卻加重在別人身上~
敘述任何事,又採取避重就輕!!!
為甚麼你從頭到尾,都不說自己是不適合呢?
如此陰險之人,我還是頭一次遇見!!
想要告我嗎/?
儘管來, 我律師已經請好了!!
隨時等候”您”的官司!!!!!!


重點不在於1980吧?

你這個記憶很差的~

重點是還將手鍊要回ok?

又沒人逼你送? 送了還要回~

真……

那跟要回貓咪的人是否一樣呢!?
先做好自己再說別人-.-!?
雖然是局外人但真的越看越生氣
尤其是有某兩位的口氣真的很不好!!
結束-/-.
(無罵人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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