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 筆資料符合您搜尋的條件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rosamaria
為何我立刻就要分手,
因為我有一位同事,她在交往時,他的男朋友也從未表示不愛動物。
而我的朋友對人的感覺不敏銳,
等到結婚後,一天下班回家,狗狗貓貓全被老公叫「流浪動物收容所」收走了。
所以,這是很嚴重,切記!切記啊!
不要對四周人的言行糊里糊塗。
我曾交過一個不愛動物的男友,但是一開始他將自己的意向隱藏得很好。
並沒表示他不愛動物。
而我,養了三隻流浪狗,
交往到一段時間,就隱約顯露出來了,
例如:
(一)我在學校工作,他和我約在學校餐廳吃飯,我的腳踏車籃子放著一隻小型的狗狗。他要我將狗狗放在餐廳門口,和他吃完飯再出來找牠。
我回答他:太可笑,狗狗可用籃子帶進去,丟在門口,吃完飯不見了呢?他說:不見更好,就不要養了。
(二)在繼續交往下去時,他問我說,狗狗可不可以都送到「流浪動物之家」去。
我告訴他:那你別來找我了,再見。

討論區首頁 » 文章發表人是 rosamaria
圖文版權為貓咪論壇與發文人所共有 | Copyright © 2002-2014 Cat House BBS | 廣告刊登請洽: cathousebbs@gmail.com 或登入後私訊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