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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住花蓮。
是有大片綠茵和名琴樂音時刻縈繞的大型歐式莊園。
我夫妻兩人都對貓咪有不可解於心的深情。
目前家裡另有一隻幼貓和天使般痴心守護幼貓的忠狗,愛貓如您,相信不致倉促決定,希望還來得及讓主人瞭解我的誠意。
我的line ID如下:bosendorfer-castle
愛貓人朱先生敬上
【誤字校正】

 
給吳姵樺小姐:

您寄來這算啥切結書呢?

只單方面要求別人要寄飼料錢、寄貓沙費?

別人要盡義務,那妳呢?你和陳小姐的責任何在?

事前未經充分查證,就把一篇染滿個人偏見的偏差報導丟在論壇誤導網友。

好啦!

算您們了不起!

讓我充分見識了你們的幫派性格∼
稍有拂逆之處,就像亞馬遜河的食人魚一般,一嗅到血腥味就齜牙咧嘴、群起圍攻。

ok!

算妳狠!

現在,我眼中愛護貓兒無微不至的邱小姐,在你們惡意曲解下,成了愛貓網友眼中的【虐貓人士】。

你倒好意思只要求別人盡義務,自己對別人的惡意中傷,卻一副超然事外、完全不必負責任的姿態?

你那些自以為懂法律的網友,一廂情願做你打手。認為你隨意揭人隱私,真可以不必負任何言責?

這是哪門子律師呀!

法律專業是拿來循私護短的?


假如邱小姐自尊心過強,受不得屈辱,一氣之下,因【人言可畏】學韓國影星【崔真實】一樣自殺了呢?

難道中途之家處理類似事情,都非得逼人到那環節,不肯輕易放手嗎?

你們是幫派還是討債集團嗎?

敢不聽令,或背叛幫規~就一律殺無赦。

當然,到目前為止你們沒殺掉邱小姐的身體。

但你們擅自揭人隱私,曲意引導網友對邱小姐進行的人格謀殺舉動。也是謀殺!

這種殺人不見血的行為, 刀鋒過處,不及於項上人頭,也沒讓人流血五步。但卻成功殺掉人的名節、人的思想、人的自尊、人的自我形象認同..................

我一定要盡己所能,將中途之家幫派性格的真面目有效公諸所有試圖領養貓咪的愛貓人。

讓他們知道,萬一不小心開罪於你們的下場!

讓所有愛貓人,不要輕易因為自己一時的慈悲,卻埋下日後被中途之家的網路打手追殺,而落得被射得萬箭穿心、身敗名裂的下場!

到時有冤無處訴,尋求法律解決,還會被人嗆聲有律師相挺,不怕挨告!

可笑啊可笑!
當中途之家的幫派性格嘴臉,被有心完成領養動作的愛貓人看破手腳,大家不敢再輕易發揮愛心,這對那些可憐的流浪貓有啥好處?

你們根本是以自己的愚蠢和狂妄在間接剝奪流浪貓的生存權!


可悲亦復可歎!

現在不知自省,還仗著有律師友人相挺而辭氣囂張呢!

誰怕誰呀!

我不告,妳怎知一定不成案?

人權在法律上,可不比貓權哦?

中途之家,仗著網路打手十面埋伏,就可以隨意糟蹋人?

未能善盡查證之責於前,卻濫肆揭人隱私、毀人名節於後,還敢跟我嗆聲自己沒有言責?

吳小姐,妳有律師友人幫腔,就可以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嗎?

鹿死誰手,尚未可知?


妳真要試試我筆鋒之利與網路纏鬥力之強悍!

那就大家走著瞧!

我會奉陪到底!


PS.

切結書之事,我當是垃圾!
你少得了便宜還賣乖?
網路上揭人隱私、毀人名節、誤導網友,事後還要人乖乖付飼料錢與貓砂費
這種沒有誠意的不平等條約,白痴才會簽!


朱先生
你說對了!
被畜生的糞便與便秘後的噁心屁聲薰得缺氧,人能不憂鬱嗎?
給吳姵樺小姐:

您寄來這算啥切結書呢?

只單方面要求別人要寄飼料錢、寄貓沙費?

別人要盡義務,那妳呢?你和陳小姐的責任何在?

事前未經充分查證,就把一篇染滿個人偏見的偏差報導丟在論壇誤導網友。

好啦!

您們了不起!

讓我充分見識了你們的幫派性格,稍有拂逆之處,就像亞馬遜河的食人魚一般,一嗅到血腥味就齜牙咧嘴、群起圍攻。

ok!

算你狠!

現在,我眼中愛護貓兒無微不至的邱小姐,在你們惡意曲解下,成了愛貓網友眼中的【虐貓人士】。

你倒好意思只要求別人盡義務,自己對別人的惡意中傷,卻一副超然事外、完全不必負責任的姿態?

你那些自以為懂法律的網友,一廂情願做你打手。認為你隨意揭人隱私,可以不必負任何言責?

假如邱小姐因為【人言可畏】學【崔真實】一樣自殺了呢?

難道中途之家處理類似事情,都非得逼人到那環節,不肯放手嗎?

你們是幫派嗎?

敢不聽令,或背叛幫規~就一律殺無赦。

當然,到目前為止你們沒殺掉邱小姐的身體。

但你們擅自揭人隱私,曲意引導網友對邱小姐進行人格謀殺的舉動。也是謀殺!

這種殺人不見血的行為, 刀鋒過處,不及於項上人頭,也沒讓人流血五步。但你在殺掉人的名節、人的思想、人的自尊、人的自我形象認同..................

我一定要將中途之家幫派性格的真面目公諸所有試圖領養貓咪的愛貓人。

讓他們知道,萬一不小心開罪於你們的下場!

讓所有愛貓人,不要輕易因為自己一時的慈悲,卻埋下日後在被中途之家的網路打手射得萬劍穿心、身敗名裂的下場!

到時有冤無處訴,尋求法律解決,還被人嗆聲有律師相挺,不怕挨告!



可笑啊可笑!
當中途之家的幫派性格嘴臉,被有心完成領養動作的愛貓人看破手腳,大家不敢再輕易發揮愛心,這對那些可憐的流浪貓有啥好處?

你們根本是以自己的愚蠢和狂妄在間接剝奪流浪貓的生存權!


可悲亦復可歎!



現在不知自省,還仗著有律師友人相挺呢!

誰怕誰呀!

我不告,妳怎知一定不成案?

人權在法律上,可不比貓權哦?

中途之家,仗著網路打手十面埋伏,就可以隨意糟蹋人?



未能善盡查證之責於前,卻濫肆揭人隱私、毀人名節之後,還敢跟我嗆聲自己沒有言責?

你有律師友人幫腔,就可以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嗎?

鹿死誰手,尚未可知?


你真要試試我筆鋒之利與網路纏鬥力之強悍!

那就大家走著瞧!

我會奉陪到底!


PS.

切結書之事,我當是垃圾!
你少得了便宜還賣乖?
網路上揭人隱私、毀人名節、誤導網友,事後還要人乖乖付飼料錢與貓砂費
這種沒有誠意的不平等條約,白痴才會簽!



要拍儘管拍。
一開始邱小姐全名被披露出來的網頁, 我早已存檔。
要舉證,誰怕誰呀!!
中途之家的愛貓人士,除少數理性回文者外,觸目所見多是不問是非之徒。

不到中途之家,還真不知有這麼多偽善者打著愛貓旗號招搖撞騙?

氣類相感,物以類聚。

這塊是非之地,還果真是六畜興旺之地。




吳姵樺小姐!

我需要妳更完整的資料,請進一步提供您的手機號碼與通訊或戶籍地址。

你是該嚐嚐隱私權被擅自公佈並惡意栽贓的滋味。


那你們對邱小姐造成的困擾呢?
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

您要這麼不客氣!
請等我第三篇。


熱心貓友期待看到當事人站出來解釋:

那我就先轉載當事人10/2對樓主懇切陳詞 卻 石沈大海的自辯辭【10/3才終於聯繫上,並得到善意回覆】。

是非曲折 , 未易論也!

那就全文具陳於此,俟諸公斷。



全文如下∼







你好
我真的無法以電話聯繫你
因為我手機電池不見了所以直接停用
所以我根本不知道你急著聯繫我
我之前工作量很大所以無法和你互動頻繁
我以為這你都清楚的
拿拿和朵朵之所以不立刻結紮
也是因為我不知道結紮要多久?所以太忙沒辦法照顧他們的傷口
而且因為大樓消毒他們染上蟲蟲 我怕你們因此難過了 本來想治療好再與你們連絡結紮事宜
但已經到了該結紮的時刻了 所以我才希望結紮時獸醫能一起治療他們 我聽到你們說治療好了很開心 其實我心裡對貓咪和你們好愧疚 也很感謝你們的包容
我有和雨潔通電話 因為我沒辦法找到之前你的電話 所以只好拜託她 她有連絡妳嗎?
很不想看到吵來吵去的場面 好希望能和妳好好說明解釋


--- 08/10/2 (星期四),程短毛 寫道:

寄件者: 程短毛
主旨: 給邱小姐
收件者: "邱小姐"

dear程小姐;
貓咪的跳蚤是因為大樓消毒
所以才會有跳蚤跑到樓上我家裡來
我也被咬的都是包包
而眼睛我以為只是暫時眼睛不舒服
不曉得是發炎了
我記得我也有向你說明
你說你會替我問醫生的
我是疏忽了 但不是惡意對貓咪不好呀
我很自責 也很傷心

那橘貓是朋友家養的 不是另外領養的
因為我不住家裡了 現在這環境不符合你們對養貓條件的要求
加上我以為你會以mail跟我聯繫
所以放心的等你 真的很抱歉
讓你們如此的擔心




--- 08/10/2 (星期四),程短毛  寫道:

寄件者: 程短毛
主旨: 給邱小姐
收件者: "邱小姐"


給我你的電話好嗎?
我最後和你連絡的那一天
就離開南部了 所以隔天電話就沒電了 對不起


--- 08/10/3 (星期五),程短毛  寫道:

寄件者: 程短毛
主旨: 請收信
收件者: "邱小姐"




貓咪結紮後
我一直在等你連絡我呀
不是不聞不問
真的是誤解了
還是先用電話溝通好嗎?
我好難過會變成這樣
[這篇文章最後由jjs0035在 2008/10/03 02:50pm 編輯]

To
豆豆和弟弟


那就請你多用點腦子。ok?
[這篇文章最後由jjs0035在 2008/10/03 03:22pm 編輯]

不理性的情緒垃圾如【不能說的便秘】所拉者
根本不值回覆∼

真正該傾聽解釋的短毛貓小姐
卻狂妄地拒回電話
所謂
事出必有因
短毛貓小姐未查證原因於前
又未善盡告知義務於後【除打手機外,明明有 email,為何不據以聯繫?】
就濫肆在網路論壇揭人隱私

假如貓有貓權,人就沒人權嗎?
為短毛貓幫腔的網友,不妨公佈你的名字 電話 連絡地址給我
我也到一些論壇為您編派一些未經查證背後原因的粗糙指控
再把你的私密資料公佈上去
甚至縱容道聽途說 不知內情的網友
充當打手
群起圍攻
你將心比心
覺得如何?
就算事後我發覺有誤,良心不安,跟您尋求道歉,還來得及嗎?
傷害已造成了!
誰賠您公道?
誰能復原您因沈重心理打擊造成的精神裂傷?


總之
法律上
我保證短毛貓小姐沒這權力
最近才剛送交一樁妨害名譽與恐嚇罪的起訴案件
短毛貓小姐既然說要負起一切法律責任
就請她做好出庭準備

放心
我不會一味偏袒邱小姐
我只是要請各位了解一個道理∼

It's hard to tell that the world we live in is either a truth or a dream.............



事實不足以說明一切
就算殺了人
也要看看背後的起因不是嗎?

我會把我對這件事的看法
還有網友們所不知的面向
逐條據實陳告

容我先忙完些事
再逐一具陳


To 不能說的便秘:

果真人如其名!
看了就令人倒胃。
以後請有公德心一點
便秘時就不要硬拉∼
臭不可聞的!
對自己也不衛生。

學學畜生吧!
吃喝拉撒睡
都比你順暢多了^^



PS

你這種垃圾文字,根本不值回覆。
先磨練好字己的文字能力,再上來筆仗!
少在這裡丟人現眼!



我也是愛貓人士。

本文所言;

9月22日
發現邱小姐的部落格中出現新的橘貓,內心出現不好的預感,難道他又去認養貓了? (有沒有中途已經送貓給這位小姐了?)

不瞞各位,也請版主正視!

不要讓您的憤怒遮蔽您理性檢証事實的能力∼

我如實告訴各位∼那隻您所謂新的橘貓就是我的貓咪。牠叫咪子,四歲了!我深愛牠,從牠剛出生時就養到現在。

我過去是牠主人,現在依然是牠主人。不曾送給任何人領養。

這顯示妳的誤判!

您憑什麼引導網友認定邱小姐是一隻養過一隻?

請長點腦子!

沒有人會輕易領養一隻四歲大的公貓。

這可不是剛斷奶的小貓咪?

很遺憾!

這一點版主未經求證,就擅自揣測,惡意引導其他不知詳情的中途網友,將他們豐沛的正義感誤用在不實的指控上,任憑當事人在網路上被萬箭穿心。

這就是中途之家的生態文化嗎?

搞文化大革命嗎?

未完全查證詳情,也未經當事人同意就擅自公佈當事人私領域之資料。您是法官嗎?跟著瞎起烘的熱情網友,你們是檢察官嗎?假如版主給予的詮釋角度有誤導之嫌,你們滿腔熱血的正義感所丟出的石頭,豈不要沾滿無辜人的血?

版主扛得起這責任嗎?

瞎起烘的網友良知不會不安嗎?

再者,法律上,有何具體條文明令公佈∼中途之家的人有法律權力在網路上毀人名節,公佈隱私以遂行讓當事人心生恐懼之目的嗎?

還嗆聲要法律解決?

事實上.顯然欠缺法律意識的版主,自己就先犯了妨害名譽與恐嚇罪。

容我正告版主∼

邱小姐在整個過程容或有疏失之處,但罪不及此!

很多罪狀根本是您瞎揣測出來的。

您所給出的文字傷害,遠超過當事人所該承受的。

當事人幾番去信尋求溝通卻遭您狂妄高傲地拒回EMAIL,我請問:你憑啥不問青紅皂白就濫肆揭人隱私,誘人於罪【誤導網友的正義感來借刀殺人】?

您擺明是蓄意搞群眾暴力以逞一己之私。

愛貓人心腸恁地惡毒?

最後一次提醒∼

再不刪掉此不不責任的貼文,必要時,我會力主當事人對您按鈴提告。

請擅自珍重!莫造口業!!


路見不平的網友  

[這篇文章最後由seanchen在 2006/03/12 09:57am 編輯]

請問有沒有人能為我解答,我的貓咪突然病懨懨的,二十四小時不停地尿失禁﹝也許是腹水,聞起來沒尿味﹞,而且尿中帶血。
這到底會是什麼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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