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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整件事情都是因為這前飼主的問題,第一:寄給她通知書,沒什麼回應,打電話給她,又推來推去的,一下說要去簽字放棄領養,一下又搞失蹤,一下又接電話時罵人.....等等,總之一切的一切都是這前飼主的問題,既沒有愛心又沒有責任感,不懂這位成年人!!!心裡在想什麼∼∼原本只要她來簽字就不用罰錢的,而現在不只罰錢,現在可能吃上官司∼她!!真的是太閒了嗎?非要搞個事情出來做嗎?
哈哈~我不認識這承辦人,而是有去問過了,也有和承辦人員通過電話,討論過這問題,但還是要謝謝你這麼幫我們。
其實處理本案件的人也是很委屈的,本來這案件是很快可以結案的,是因為前飼主的問題,這貓咪是在她的店裡找到的,而當時這隻貓本來就一直在這家店,只是飼主在收店後,把這隻貓遺棄在店裡,之後動保處的人有一直在聯繫這飼主,好不容易這飼主從國外回來了,一下說要出面認養,一下又說這隻貓是小孩撿回來的,所以當時她只是想說照顧一下而己,就這樣∼一拖在拖∼拖到最後,動保人員在去電時,就被罵個臭頭∼有許多人在做的事情都是希望能真正幫到任何人,而有些人卻身在福中不知福,目前這案件的處理方式就是開罰這飼主,原本她只要出來說明就好∼不會有任何什麼問題!但她卻因小失大∼只能說∼自討苦吃∼辦公人員他們也是很為難的,因為若是把這隻貓暫先讓人領養,問題就在∼這飼主常常顛三倒四的,所以不是他們不敢擔這責任,而是之後前飼主可以用行政漏洞來叮他們∼所以個有個的為難。只能說∼這位飼主∼人在做天在看∼xx的∼有天妳也會這樣被人對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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