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求救!)搶救拉拉大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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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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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

我問我朋友她有類似經驗,她說
跟他好說,若真的不想養  辦理棄養或過名,
1.到公立收容所辦棄養,公告7~10天,沒人領養就安樂,<你可先去強頭香,但有人跟你強領養就用抽籤,>
2.請他帶身份證到醫院辦理晶片飼主資料移轉,100元,

然後,狗領到後重新找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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