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討論]內政部:個人不得從事公益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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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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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三小喵在 2010/05/05 06:48am 編輯]

相關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19/1/245x8.html

內文:

藝人黑人義賣T恤為疾病孩童募款,
引發「假公益之名、行吸金之實」的爭議。
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何明寮表示,
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
個人不能進行公益募款,
違反規定可以處4萬至20萬的罰鍰,
如果個人販賣商品時沒有聲明要義賣,
事後捐出做公益,就不受這項條例的規範。



內政部官員指出,
依照法令規定個人不能從事募款,
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則可依法向地方主管機關或內政部提出申請,
在主管機關核准後,取得核准文號,才能設置專戶,
並依據計畫書進行公益募款。有關黑人義賣T恤爭議,
已有民眾向社會司反映這個案子,內政部也已移請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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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考卡布媽的部落格裡面的討論  


今天電詢內政部社會司職業團體科(tel:049-2391420) 得到的結論如下:  
個人不得從事勸募行為,
但這是原則。
我向該單位描述了卡布媽的BLOG從事公益活動的模式~
僅在個人之BLOG登載販賣之物品,
並將營收捐做公益使用
重點在
"並未將BLOG網址刊載於各網路廣告平台、
也未主動宣傳公開向民眾宣傳本勸募活動,
參與者僅為本BLOG之網友",
結論是:這樣的行為是可以的!!  
所以只要沒有做廣告宣傳行為,
未主動向一般民眾進行勸募活動
只在這個BLOG內,
被動的等網友們來看文章、購買物品,
然後將營收做為慈善的用途
這些都是可以的。  
卡布媽如果想要進一步的了解,
也可以撥打最上面的那個電話去問看看,
以確保您的愛心不會遭受的莫名的懲罰。  

相關的法規資訊可以參考這個網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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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益勸募條例 ( 中華民國95年5月17日公布)


第四條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
在中央為內政部;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受理單位為社會司及社會局處.

其他相關條文:

第一條

為有效管理勸募行為,
妥善運用社會資源,
以促進社會公益,
保障捐款人權益,
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
公益: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

二、
非營利團體:指非以營利為目的,
從事第八條公益事業,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

第三條

除下列行為外,基於公益目的,
募集財物或接受捐贈之勸募行為及其管理,
依本條例之規定。
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從其規定:

一、
從事政治活動之團體或個人,
基於募集政治活動經費之目的,
募集財物或接受捐贈之行為。

二、
宗教團體、寺廟、教堂或個人,
基於募集宗教活動經費之目的,募集財物或接受捐贈之行為。

第五條

本條例所稱勸募團體如下:

一、 公立學校。
二、 行政法人。
三、 公益性社團法人。
四、 財團法人。

各級政府機關(構)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
不得發起勸募。
但遇重大災害或國際救援時,不在此限。

第六條

各級政府機關(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前條第二項之勸募:
一、 開立收據。
二、 定期辦理公開徵信。
三、 依指定之用途使用。

前項政府機關(構)有上級機關者,
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
將辦理情形函報上級機關備查。
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
向會員或所屬人員募集財物、接受其主動捐贈或接受外界主動捐贈者,
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公立學校並應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其他勸募團體於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
將辦理情形及收支決算函報許可其設立、立案或監督之機關備查。

第七條

勸募團體基於公益目的募集財物(以下簡稱勸募活動),
應備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向勸募活動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但勸募活動跨越直轄市或縣(市)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前項申請許可及補辦申請許可之程序、期限、
應檢附文件、許可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八條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以下列用途為限:
一、 社會福利事業。
二、 教育文化事業。
三、 社會慈善事業。
四、 援外或國際人道救援。
五、 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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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熱心的三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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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那以後不可以義賣湊醫藥費了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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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桃園狗妹2010/05/06 01:52am 發表的內容:
慘~那以後不可以義賣湊醫藥費了ㄇ??

不用擔心啦
壇主把版規和交易版名稱都改了
非貓物已經不限制義賣才行了
桃園狗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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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walkwater2010/05/06 02:15am 發表的內容:
不用擔心啦
壇主把版規和交易版名稱都改了
非貓物已經不限制義賣才行了

噗~是唷~ㄏㄏ~但是不可以募款真的很累

唉~東西一堆要整理來義賣又要寄出亂亂的很容易有糾紛~

加油!!還是再加油~!!
三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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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研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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