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jeans4477在 2005/03/01 03:44pm 發表的內容: 既然想養貓 當初就要想清楚 怎麼可以想養就養 隨便一個原因就不養
下面引用由sailing在 2005/03/01 04:35pm 發表的內容: 以前房東不給養動物→我搬家 男友反對養動物→你沒有我你可以活的很好,但是寶貝沒我活不下去。你不夠愛我所以不能接受我的寶貝,分手 =.= 我是超級愛動物的狂熱分子, 養了動物說什麼也不會拋棄他!
下面引用由GiMi在 2005/03/02 00:06am 發表的內容: 並且請大家小心 有一些信件是貓販所發 等你到了現場藥認養貓才知道要補足拉哩拉雜一堆費用 要小心!!!!!
下面引用由seijirou在 2005/03/01 11:57pm 發表的內容: 話說我最無法接受的理由也是房東不給養.... 反正是租來的房子嘛~ 不給養就換一間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