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anrita在 2009/04/13 11:26pm 發表的內容:
貓咪若放養,讓牠跑來跑去,就有可能會在外面出意外,
被車撞、在外吃到不該吃的東西-老鼠藥、被捕獸夾夾住等,
我們家二十多年前養的貓也是中毒死了,半夜才回到家,沒多久就斷氣了,
......
只能說我們家的養法是錯誤,但長輩都認為貓要讓牠自由跑來跑去,
以前人比較有這種觀念,不過現在還是有很多人是這種觀念,
這種觀念沒有錯,錯的是外面的環境不尊重生命、不尊重動物。
沒有錯的觀念,為什麼要改?
既然沒有錯,當然不必改,更不應該改。
須要改的是錯誤的環境。
環境是由「人」造成的,所以須要改的是放毒的人,開車的人,等等不尊重生命的人。
事實上台灣的環境連人類的生命都不夠尊重,每個人都有責任迫使環境改變。
不要以為貓貓能在室內走動就夠了,一個房間等於是一個大籠子而已,尤其現代的房子隔間越來越小。
貓貓原始是非洲草原上的動物,牠須要的就是無限寬廣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