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alise601在 2006/11/08 01:32pm 發表的內容: 其實不用理會 雖然我的民法一向不太好,不過你的部分實在沒甚麼可以告的, 放寬心靜觀即可 我老公是台北市執業律師,有空我再叫他幫你仔細看過一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