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討論] 了解法規.才能悍衛貓咪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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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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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realpacific2004/07/30 11:04am 發表的內容:
請問球大
對gimi 所講的公務人員
能不能對他們提出訴願或行政訴訟??

這種的沒有辦法...

但是可以向該管單位的政風室提出檢舉
桃子罐頭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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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tseng2004/07/30 10:52am 發表的內容:
簡單介紹一個法律觀念
法律有所謂的位階
依次是憲法-->法律-->命令
動物保護法是經過立法院通過總統公佈的
...

嗯嗯,這個觀念很受用,記起來記起來
may2410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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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tseng2004/07/30 10:52am 發表的內容:
簡單介紹一個法律觀念
法律有所謂的位階
依次是憲法-->法律-->命令
動物保護法是經過立法院通過總統公佈的
...

第十九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前項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標識,並得植入晶片。
前項寵物之登記程序、期限、絕育獎勵與其他應遵行事項及標識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請問第19條  不是有個"得"嗎  那就是行政機關的裁量權

如果他們說是只規定狗  有打晶片才算

所依的又是那個公告與行政命令 ?

如果單單照第19條來講  找不出被法條被限縮的地方

再者

真的法條被限縮   規定只受理狗而貓除外的公告

是行政命令的話  因為這樣的行政命令有限縮法條的可能

若說它有抵觸法律   也要申請大法官解釋  統一法令吧~

除非被正式宣告有抵觸前

行政機關都是有理由不處理的

它們也都站得住腳

一般來講~~

老百姓都會被轟回去吧.....

t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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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ay2410tw2004/07/30 12:30pm 發表的內容:
第十九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應辦理登記之寵物。
前項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給與登記寵物身分  ...

公告登記是一回事...這是屬於寵物登記管理的問題

非法的繁殖買賣是另外一回事

公告狗要植晶片要登記是對狗的管理

所以可以說貓不用登記植晶片

但是只要牽涉到繁殖買賣

就要依第二十二條辦理

沒有取得許可繁殖就要依第二十五條處罰

t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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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違法的命令一般法院也可以加以審查
如果確定違法可以不加以適用

但是命令的廢棄就要經過大法官會議解釋
或者是做成命令的機關自己更改
may2410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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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tseng2004/07/30 01:21pm 發表的內容:
公告登記是一回事...這是屬於寵物登記管理的問題
非法的繁殖買賣是另外一回事
公告狗要植晶片要登記是對狗的管理
所以可以說貓不用登記植晶片
...

嗯嗯  這樣子啊

那麼最重要的還是要"找他們只規定狗才受理"的依據何在

如果他們拿不出來  或是推託拉不處理(人手問題)   這樣也民眾只能消極的檢舉等等的做法

好像沒有比較積極的作法....
t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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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ay2410tw2004/07/30 01:32pm 發表的內容:
嗯嗯  這樣子啊
那麼最重要的還是要"找他們只規定狗才受理"的依據何在
如果他們拿不出來  或是推託拉不處理(人手問題)   這樣也民眾只能消極的檢舉等等的做法
好像沒有比較積極的作法....

假如他是公務員的話

向政風室提出檢舉
gracean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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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務員,不要被他們唬到
就我所知很多很多很多公務員都是在唬爛
不懂裝懂,擺爛(因為我也是公務員)
所以當你對他們的話有質疑時
就像球大講的,直接問他的名字,問他確定自己說的是對的嗎,那是要負責的喔..
再不行就轉接他們的科室長官或政風室或上級單位
態度沈穩堅定,他們怕死的很,
但民眾多半吃悶虧息事算了,覺得他們既是主責者,所說的應該是對的,才怪,
就這樣才讓他們更蕭張
不要姑息他們(我們),讓公務員有成長與反省的機會,而不是一天到晚擺爛等死討人厭
像我之前也有遇到有人打瞎眼斷腿流浪狗,結果我跟另一個女生堅持把那人送警局
結果來的警員.及街坊鄰居就在那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說什麼沒相關法規什麼的
我才不吃那套,雖然我什麼都不懂,但就是堅持要送警局,
因為雖不知是哪條[法]可供法辦,但每個法規都會設一條或一些模糊的字眼,供主責者裁量
不然哪來那麼多不明不白的案子

訴願必需等到公務單位對你作出行政裁決後,才能例舉資料針對裁決作出異議表示
(如遭判決失去低收入戶資格,違法禁建需拆除等)
但你可用陳情方式去表達對他們的不滿(任何不滿皆可,只要跟他們有關係)
只要是陳情案,依規定必需予適當回覆,不能不理或裝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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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nimal.coa.gov.tw/care/legal.asp
動物保護資訊網
這邊有各縣市的合法寵物業者的資料
大家可以上去看看參考
還有相關的資料!
桃子罐頭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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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我也覺得不太需要對態度很差的公務員客氣。
我朋友也是公務員,我就常常要他做事不要太混,因為他混的可是我辛苦納稅的血汗錢∼

桃子罐頭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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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桃子罐頭魚在 2004/07/30 02:56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ㄉㄨㄞ娘2004/07/30 01:59pm 發表的內容:
http://animal.coa.gov.tw/care/legal.asp
動物保護資訊網
這邊有各縣市的合法寵物業者的資料
大家可以上去看看參考
...

有好多地區點進去,合法寵物業者一片空白ㄟ@@"
高雄市也是一片空白,台南縣也是。

請容許我廣告一下

ㄉㄨㄞ娘給的網址(動物保護資訊網)點進去後,選擇:
流浪動物→公立收容所→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家畜衛生檢驗所 →點進去,裡頭介紹的就是壽山關愛園區。
高雄市的收容所就是此處。

有好多高雄市民都還不太清楚這個地方,有時還會跑到憲政路那,其實要認養狗狗貓貓都在這兒。
如果有朋友在路上遇見了喵天使或汪天使而不知該送往哪,就請送到這兒。
只要跟工作人員說一聲,通常這樣的善舉他們是不會收費的(有也只是一點點)。

順便再呼喊一下:壽洗燒目前很缺志工啦∼∼∼(人手超不足QQ)
只要你有心,平常日或星期六都歡迎上山來幫狗狗貓貓的忙,感謝
Joe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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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桃子罐頭魚2004/07/30 02:36pm 發表的內容:
原則上我也覺得不太需要對態度很差的公務員客氣。
我朋友也是公務員,我就常常要他做事不要太混,因為他混的可是我辛苦納稅的血汗錢∼

迷有錯~~~
我同學在行政法院, 工作輕鬆福利又好,
明明沒事還加班賺加班費,
常常被我們一群人虧,
叫她做事要認真不要浪費我們的錢!!!
GiMi
最愛: 繁,不及備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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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eng....
很巧
我與農委會談的那位公務人員
也姓陳
也是位小姐

不過我懶得理會她們ㄌ
重點是現在她們用這套唬我
但是埃及貓貓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我想請問你有咪有電話或是什麼樣的聯絡方法
我可以打個電話給你看看怎麼救那隻可憐的貓貓嗎?

chun524
最愛: ㄚ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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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題一下~~
如果大家滴寵物還是用買的....
那大家不願見到的情況還是會一直存在阿....
ts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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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chun5242004/08/01 12:03pm 發表的內容:
離題一下~~
如果大家滴寵物還是用買的....
那大家不願見到的情況還是會一直存在阿....

這裡沒有說不准買寵物
我們也沒有這樣的能力去限制別人的自由
但是希望有看到這些可憐貓情況的人
在買之前先三思
買的對象是不是合法

想要自己繁殖買賣的人也要想清楚
這樣的行為是不是合法

這邊沒有公權力
有的只是一群愛貓人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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