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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5 06: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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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2
等級: 聖騎士
文章: 103
註冊時間: 2006-04-05
最近來訪: 20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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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某篇吵得沸沸揚揚的文章 我看完之後真的是感觸良多 先不管認養人與送養人或者中途與中途之間最基本信任與尊重 中途對曾經照顧過的貓,但並非這隻貓的送養人 究竟能主張多大的權利? 這讓我想到,我也曾經接過一隻被中途多手的貓"排骨精" 排骨精被發現時脖子戴著項圈,肚子裡顯然已經有寶寶了....... 雖然在街上流浪,不過排骨精很親人 發現她的人覺得不忍心,因此請求希望能有貓友幫忙照顧 第一中途很快出現了,也立即帶走排骨精 原本以為事情就到此為止 第二天聽原發現人轉述 第一中途對排骨精的行為舉動有所抱怨,因此告知原發現人他要送貓回去 原發現人又再找到第二中途,但第二中途對收留排骨精有一些但書 發現排骨精的人和第一及第二中途協調的過程我不清楚,也沒興趣知道 所以中間的過程略過 沒想到過幾天 原發現人告訴我,第一中途準備讓排骨精引產,讓她休養3-4天後預備再放她回街上 聽到這樣的話,我很生氣 我不反對引產,但是讓母貓休養短短幾天就放她回去流浪........... 講出這種話的人我實在想不通到底是為什麼要開口幫忙........... 如果覺得照顧貓很麻煩,何必去攬? 既然攬了,又嫌麻煩 想趕快把麻煩丟出去....... 最後,排骨精還是引產了 並且在我家休養了大約3個禮拜 在這段時間內,我很幸運地幫排骨精找到認養人 之後排骨精就到新家去了 原本以為事情就到此為止 過了一段時間,發現排骨精的人告訴我 第一中途非常堅持要探視排骨精,還明訂好他要探視的時間 如果沒有前面那句讓我無法忍受的言論出現 或許我還會給第一中途方便居中聯絡 問題是他講了那樣的話,還有臉跟人主張他的權利 我認為他根本沒資格做這種要求 因此我請排骨精的發現人代為轉告第一中途: 1.貓現在過得很好,況且排骨精的認養人只需對我負責,不是對他 2.你要看貓也先用腦想想,我和認養人有沒有時間,有沒有意願配合你 講出這件事的目地並不是要揭人瘡疤 只是接觸論壇的這段時間,真的讓我深深體會某句名言: "人的問題比貓的問題還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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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5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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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ima
最愛: *~三隻貓~*
等級: 風雲使者
文章: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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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唉~ 難道中途界也需要做秀喔~= =" 搞不懂他在想什麼... 如果他那麼擔心貓..為什麼還要野放 現在人家照顧好好的...又突然出現..像討功勞. 搞不懂....人真複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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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5 10: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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纓丹
最愛: 咪咪
等級: 老法王
文章: 1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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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現人還是沒把貓交到第二中途的手中嘍? 看文是這樣啦 所以說貓一直都在第一中途那邊? 如果是,為什麼照顧了幾天,才又決定要引產 最後甚至還說要放養? 我是不知道中途接了貓之後還會要求退貓啦 而且雖然我不清楚那隻親人的貓行為舉止是怎樣讓第一中途不能接受 不過接了燙手山芋卻因為一些原因而要求退回 我是不太喜歡這樣 不然當初為什麼不問清楚不了解清楚還接下這隻貓 這隻貓最後轉到你這邊,那你就算是最後的中途 對於認養人方面的聯繫,也是妳或是原發現人才對 不過第一中途既然有所要求,妳要不要跟他聯絡看看 看他究竟想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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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5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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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a
最愛: Sheldon、沙西米
等級: 精靈使
威望: 1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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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個例子來看, 我會認為發現人一直都還有參與貓咪的安置, 雖然他自己不能養, 卻一路關心貓兒在中途之間的轉手過程, 所以如果最近認養人有簽協議書的話, 是要跟發現人簽, 若貓兒有任何問題他無法繼續養的話, 需把貓送回給發現人, 由發現人另尋合適的認養人。我覺得發現人無可避免的要關心貓往後的命運和安全,因為 是他遇見了這隻貓, 送給誰養及探親問題, 他要做好安排, 他若無力處理這些工作, 再將貓兒的處置權讓給他人, 比如說第一中途, 這樣的話第一中途便取代了發現人的位置。如果貓由第一中途成功送養, 認養人便和第一中途簽協議書, 由第一中途負責關心貓咪及探視, 發現人與貓咪再無關係。 但此案中第一中途並無法持續顧貓, 發現人 自己也無法照顧, 所以又託了其他中途幫忙, 最後才成功送養, 我認為發現人應決定他是否要執行以後的探視工作, 如果他不想繼續, 可由幾位幫過忙的中途選定一位合適的人選來做, 這位人選再和認養人簽定協議, 因此其他經手過貓咪的人都與此案再無關係。 如果發現人沒有把往後的探視權讓渡出去, 認養人對他負責即可。 這是我的看法, 每個人對事情的認定不一, 是需要溝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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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5 04: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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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2
等級: 聖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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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mimima在 2006/04/15 10:05am 發表的內容: 唉唉~ 難道中途界也需要做秀喔~= =" 搞不懂他在想什麼... 如果他那麼擔心貓..為什麼還要野放 ...
我會對這件事一直耿耿於懷 並不是因為第一中途決定引產或是野放 而是他說"手術後讓排骨精休養3-4天後就要放回街上" 曾經幫母貓節紮過的人都知道 這種傷口最少也要一個禮拜才會癒合 如果野放時,排骨精傷口還帶著手術後的縫線又該怎麼辦? 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野放............ 是準備讓人等著幫貓收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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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5 05: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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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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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纓丹在 2006/04/15 10:16am 發表的內容: 不過第一中途既然有所要求,妳要不要跟他聯絡看看 看他究竟想幹麻
我不是原發現人,所以沒辦法鉅細靡疑地陳述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不過據我所知,排骨精的確沒到第二中途家 因位第二中途開出的但書,原發現人做不到 所以破局了......... 另外,你的建議我其實不大認同 坦白講,一個人如果思想,態度與行為不一致 我絕對會避而遠之 更何況這個人是個貓中途,他的愛貓之心我根本沒感受到 自此之後我就沒再聽到第一中途提出相同的要求 這件事是一年多前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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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5 05: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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ㄅㄠˇ貝貓
最愛: 八貓兩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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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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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多中途都是這樣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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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6 12: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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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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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ㄅㄠˇ貝貓在 2006/04/15 05:45pm 發表的內容: 粉多中途都是這樣的呀~~
雖然你沒有明確地說到底是怎樣...... 不過你這句話給人的想像空間真是無限寬廣 如果藉你這篇回文引伸出我的第一個結論你應該不介意吧? "自己無法貫徹始終做下去的事就不要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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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6 01: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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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貓夫人
最愛: 咪,香,MoJo+天使Op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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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雙貓夫人在 2006/04/16 01:27am 編輯] 幸運的排骨精有了疼愛牠的新家 是可喜可賀的! 對於貓的所有人大多都屬於發現人 若發現人願意全權交給中途負責 那也是屬於最後接手的中途 給不給探視與有沒有當過中途無關 畢竟已送養出去 那麼貓的後續情況就由認養人與發現人或最後中途之間連絡 基本的禮貌跟尊重還是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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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6 11: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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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2
等級: 聖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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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由Beech2在 2006/04/16 11:10pm 編輯]
下面引用由雙貓夫人在 2006/04/16 01:25am 發表的內容: 基本的禮貌跟尊重還是要有
我太同意這句話了......... 無論是哪方對哪方 無論有沒有合理的懷疑 基本的禮貌和尊重還是要顧到.......... (雖然我請人轉告給第一中途的話有點沒禮貌) 我也算是運氣不錯 這位第一中途沒有以退為進,得寸進尺繼續盧下去 要不然我肯定爆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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